在耶稣受审的时候,当人问及祂的所是:“你是犹太人的王吗?”祂回答说:“你说的是。”祂不否认祂的所是,但对祂的所作和一切的控告,祂选择静默、不回答也不辩解。祂没有犯过罪,口里也找不到诡诈;祂被骂不还口,受苦不说威吓的话,只将一切交给那按公义审判的神(
彼前二22~23)。祂在十字架上的前三个小时,受人逼迫,是殉道的死;但后三个小时,是做罪人的代替,受到神的审判,为着完成救赎。新约启示主耶稣是以七种身份死在十字架上:神的羔羊(
约一29)、在肉体里的人(
彼前三18)、旧造的人(
罗六6)、蛇(
约三14~15)、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西一15)、成就和平者(
弗二14~15)以及一粒麦子(
约十二24),人救主乃是以这七种身分受死,使罪性、罪行、肉体、旧人、撒但、世界、旧造和规条都受了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