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在关于救主的人性上,与马太、马可采取同一观点,启示神在人中间,向堕落的人类施行拯救的恩典,其目的在陈明救主是真实、正常且完全的人。
首先,我们可以从
路一26~56祂成孕的记载中看见,圣灵在童女里面这样的成孕,由神圣和属人的素质所成就,构成了神性与人性的调和,产生出一位神人,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独特的兼有神性与人性,并没有产生第三性。这就是耶稣,耶和华救主,最美妙、最超绝的身位。不仅如此,在
一42~43,伊莱沙伯凭着圣灵的祝福,启示救主的人性是“果子,”祂的神性是“主。”
此外,在
一64节至七十九节,撒迦利亚的申言论到神的行动,这是神拯救祂的百姓所采取的救赎行动,就是按祂的圣约,借祂丰富的怜悯,兴起了基督。在人性上,基督是大卫家中拯救的角;在神性上,基督是从高天上升的清晨日光。因此,神拯救祂百姓的救赎工作,乃是借着在拯救的角和清晨的日光这两面兴起基督而成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