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1~11有两件事例,说到主为着人的缘故,特意干犯走样的安息日规条。第一件事例是主的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吃,那是不可作的事。在宗教的法利赛人眼中,渎犯安息日是非常严重的事。他们按着自己贫乏的圣经知识,只顾遵守安息日的仪式,却不顾人的饥饿。人救主正好相反,祂顾到跟从祂之人的满足。在六章五节主对法利赛人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这指明人救主人性里的神性。祂这位人子就是规定安息日的神,有权更改祂对安息日所规定的。
第二件事例是人救主施怜悯,使枯干的手复原。在此,神的怜悯和医治的能力,乃是祂人性美德与神圣属性的汇合。因此,祂的神圣属性再次彰显在祂的人性美德里。这是人救主在祂带着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在这两件事例中,主干犯走样的安息日规条,为要叫人得满足并释放。
路六12说,“耶稣出去上山整夜祷告神。”第二天,祂叫门徒来,挑选了十二个人作祂的使徒。主耶稣祷告是要与神交通,为祂的职事寻求神的旨意和喜悦。主在祷告中弃绝自己,将自己摆在一边。在选立使徒的事上,主没有在自己里面或凭自己行动。祂完全是在神里面并同着神作这事。人救主完成祂的职事,不是向神独立,照自己的意思,乃是与神是一,照神的旨意和喜悦,完成神的定旨。
在
35节主说,“你们且要成为至高者的儿子。”我们若要履行这一切原则,就必须从至高者(神)而生。神就是爱。爱是神所是的性质。因此,我们若从神生,就必定从神所是的性质─神圣的爱─而生。所以我们这些从神生的人,有祂的生命和性情,自然就能爱我们的仇敌,就像我们的父神爱他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