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再说过,教会这个东西就是一。不光她的数字是一,她的性质也是一。所以凡是关于教会的,无论是她的源头,她的交通,她的立场,都是一,不是二。一有了二,那就是分了;一有了分,就是宗派。一有了分,不管根据什么理由,就是最好的理由,最属灵的理由,最高尚的理由,也是一个宗派。不管分的那个原因,那个动机,那个目的是多好,只要是分,那就是一个宗派。因为教会这个东西,绝对是一的,是没有二的,她的性质,她的立场,她的见证都是一。这一个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但是,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圣经里好些地方提到教会,都是用单数的名词,所指的教会,乃是单一的、独一的、唯一的,就是一个。但为什么圣经里还有好些地方,提到众教会,各教会?既是一个,怎样又说是众教会呢?换一句话说,为什么在圣经中,一面提到独一的教会,一面又提到许多的教会?一面提到那教会,就是那一个教会,一面又提到各教会?若是我们仔细读圣经,就能读出它的原因来。我们就看见,照着教会的整体说,宇宙中只有一个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以弗所一章末了,提到基督是头,教会是身体。这个教会,完全是宇宙的、独一的,因为身体不会有两个,更不会有许多个。所以在宇宙中,教会只有-以弗所一个,没有许多个。但是我们知道,宇宙是有时间的,也是有空间的。宇宙这个辞,就是指着古今中外说的。古今是时间问题,中外是空间问题。空间加上时间,就叫作宇宙。教会在宇宙中,乃是一个,但在宇宙的时间和空间里显出来,却是一个地方一个,-以弗所一个地方一个,所以是许多个。因此圣经讲到一个地方,-以弗所一个地方教会的时候,就用单数的名词。比方在耶路撒冷的教会(
徒八1),在安提阿的教会(
十三1),在哥林多的教会(
林前一2),在以弗所的教会(
启二1)等等,这些都是单数的。只要一个地方,
一个城,是人群集居的一个单位,在那里所显出来的教会也就成为一个单位,成为一个教会。但圣经说到像亚西亚那样一省之内的教会时,就说亚西亚的众教会(
林前十六19)。因为在亚西亚这一省之内,有好多的城,有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非拉铁非、撒狄、推雅推喇、老底嘉、和别的城等等,因此也就有好多的教会(
启一4,
11)。再像马其顿、加拉太,也都是一个省,所以说到其中全省的教会,也就称作马其顿的众教会(
林后八1),加拉太的各教会(
加一2)。
所以在宇宙中,从宇宙的一面来看,教会是一个,是独一的;而从地方的一面来看,在许多的地方上,就有许多个的教会,但这不是说有许多种的教会。教会只有
一种。教会在性质上、在原则上、在成分上,完全是一种,没有多种,不过在地理上、在地点上,是多个的而已。这一个地方有一个教会,那一个地方也有一个教会。
一个是在这城里,
一个是在那城里,各地方都有各地方的教会,地点是不同的,所以数字就多了。但是她们的性质,她们的原则,她们的成分等等,都是一样的。我们必须看见,在宇宙中,教会是独一的,没有两个,更没有多个;但在地方上,教会的出现,因为地方的不同就有了许多个。但她们的性质、原则、和成分等,还是一个。并且就着一个地方来说,还是只能有一个教会,而不能有多个教会。
有的人以为,耶路撒冷是座大城,得救的人又是那么多,且是分在好多家聚会,在那里的教会,就定规是好多个,是多数的。但是不!圣经明明记载,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仍旧是一个,仍旧是单数的。
一座城,乃是人群集居的一个单位,教会在其中显出来,也只该是一个单位。我们看今天世界的大城市,像纽约有将近一千万的人口,像东京有七八百万的人口,地方实在是大,人口也实在是多,但并没有分作两个市政,还是一个行政,因为那都是人群集居的一个单位。有的地方,是一个镇,只有
三万人,或者只有
三千人,人数虽然少,地方也虽然小,但那里的行政还是一个单位,因为那也是人群集居的一个单位。在原则上,教会也是这样。教会乃是由人组成的,这些人还是住在人群中,并且是随着人群集居在
一个地方,
一个地方的,所以教会随着人群集居的单位,自然也就分作一个单位,
一个单位。所以在
一座城里头,在
一个地方上,只能有一个教会。不管大小,总以一座城,
一个地方为范围。大城,大地方有大教会;小城,小地方有小教会。在
一座城里头,在
一个地方上,只有
一个教会。我再说,耶路撒冷,地方虽大,人虽多,还是只有
一个教会,并没有许多个教会。如果一座城里头,
一个地方上,能有许多个教会,那就是不得了的事,那教会就要紊乱了,就要分裂了。如果一座城里头,
一个地方上,有许多个教会,那就不应该说是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在安提阿的教会,在哥林多的教会了,那就应该说是在耶路撒冷的众教会,在安提阿的众教会,在哥林多的众教会了。若是用单数的名词,那恐怕就要说是在什么路的教会,在什么街的教会,在什么里的教会了。那就有一点像今天这个不正常的光景了。有的时候,人会在台北这里告诉你说,那是中山北路教会,那是和平东路教会等等。请大家记得,教会只有城的教会,只有地方的教会,没有街路的教会,
一条街路不够作教会的单位,正如一条街路不够作一个行政的单位一样。若不是一个村镇,就是一个城市,总是一个行政单位的地方,才够作教会的一个单位。你把圣经仔细读过,只能在
一个省里找到许多个教会,但不能在
一座城里找到许多个教会。在
一座城里,在
一个地方,只有
一个教会。教会的单位,大于一座城,大于一个地方,是不对的,小于一座城,小于一个地方,也是错误的。
我们在前几次已经看见,神永远的心愿,乃是要在宇宙里,得着一班人─包括古今中外所有得救的人─要他们成为祂儿子的一个身体,就是新耶路撒冷所象征的教会。这一个身体,就作了彰显祂儿子的器皿。祂的儿子借着这个身体,得着彰显,祂自己也就在祂儿子里面得着彰显。这一个就是神在永远里所有的心愿,就是神在宇宙中所要达到的目的。神怎样来完成这件事?神怎样到地上来作这件事?新约圣经给我们看见,神就是在每一个地方,都设立起一个教会来。神先在耶路撒冷设立起一个教会,接着在撒玛利亚又设立起一个教会,以后又在安提阿、在以弗所、在哥林多、在罗马、在许多地方,都设立起一个教会来。神要每一个地方的教会,都作祂那宇宙教会的一个雏形,
一个小型的代表,在性质上、在原则上,和宇宙教会一样一式,正如小鸡和大鸡相同一般。这些地方上的教会,都在她们所在的地方,代表宇宙教会,照着宇宙教会的原则,来彰显基督,来作基督的见证。所以每一个地方的教会,就是那个地方上一盏的灯台,把基督照亮出去。你在以弗所,看不见两盏灯台,或更多灯台,只看见
一盏灯台,因为在以弗所只有
一个教会。在
一座城里,在
一个地方,只有
一个教会。像在亚西亚一省里面,其中的七座城,每城都有一个教会,所以就有七个教会,就是
七个金灯台。这七个灯台,都是各自独立的,不是联合起来,成为一个灯台的。每一座城,每一个地方,只有
一个教会。每一座城,每一个地方,只有
一个灯台。这是很清楚地。神所以这样作,就是要在
一个地方,
一个地方,都设立起一个见证来,设立起一个灯台来,也就是设立起一个教会来。
这样,我们就明显看见,教会有宇宙的一面,也有地方的一面。宇宙的一面,乃是就着教会的整体说的;而地方的一面,乃是就着教会的出现说的。教会在地方上的出现,可以有许多个,不过在每一个地方,却只能有一个,见证并代表宇宙中那个独一的教会。因为教会在宇宙中只有
一个,所以教会在每一个地方上的出现和代表,也该只有
一个。现在我们就要来把这两面的教会─宇宙教会和地方教会─彼此的关系,简单地看一下。
宇宙教会一面是基督的身体(
弗一23),为着彰显基督,
一面又是神的居所(
二20~22),为着彰显神。宇宙教会有这两面,地方教会也有这两面,对基督是身体(
罗十二4~5),对神是居所(
提前三15)。无论是身体,或是居所,都是人寄存的地方,也都是人彰显自己的地方。
一个人第一是住在身体里。保罗在
林后五6说,“我们住在身内。”当我们的亲友离世了,我们就说,他走了,他离开我们了。他的身体还在这里,但是他的人走了。所以一个人,第一是住在身体里。第二,人是住在房子里,住在家里。身体和房子,不只都是人寄存居住的地方,也都是人彰显自己的地方。看看你的身体,就知道你这个人了。我们认识一个人,差不多都是凭着他的面貌和外表。此外,我们要认识一个人,也要看看他的家,看看他所住的房子。你看见他的家很干净,你就知道他那个人很干净。你看见他的家一塌糊涂,你就知道他那个人是一塌糊涂。你看见他的家修饰得很美观,你知道他那个人很爱美。你看他的家弄得很丑陋,你知道他那个人一点不懂得美。所以什么样子的人,他的家就是个什么样子。同样一所房子,给日本人来住,就是日本样子,日本味道;若是过了几个月,换了欧美人住在那里,就是一种欧美样子,
一个欧美味道;又过了半年,换了一个中国人住在里头,你一走到门口,就知道了,因为那又是一种中国样子,
一个中国味道。所以人的家,人的住处,也是人彰显自己的地方。照样,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神的居所,在宇宙中是如此,在地方上也是如此。每一个地方教会,对于基督都是身体,为着彰显基督,对于神也都是居所,为着彰显神。
林前十四章说,当教会聚集在
一起的时候,人走到他们中间,就能敬拜说,神真是在你们中间了。这一个就是教会该有的光景。不光宇宙教会,连地方教会也该是如此。若是一个地方教会,对于基督失去了身体的功用,对于神失去了居所的用处,这一个地方教会,定规是出了毛病,有了难处。
主在
马太十六章说过祂要建造宇宙教会之后,到十八章十七节又说,在信徒中间若有了难处解决不了,就要告诉教会。主在这里所说的教会,定规是指地方教会。不然的话,就人要到那里去告诉?我们该信,既有一个教会,是我们能去告诉的,那必定是在地方上的教会。
主在
马太十八章所提起的,明显是教会中的行政问题。若是有问题,你解决不了,就告诉两三个人;两三个人再解决不了,就告诉教会。这明明给我们看见,乃是在地方上行政的事。所以在教会中,无论是行政、管理,或是造就、带领,都该是在地方上。若不是在地方上,这些都没有办法执行。所以必须有地方教会,宇宙教会才能有行政上的执行。
主在
马太十八章所说的话,也给我们看见,怎样的一个聚会,才是一个地方教会。如果在
一个地方,只有两三个人,他们只要奉主的名聚会,就够资格成为一个地方教会了。但,若是在那个地方有更多的弟兄姊妹,他们只是两三个人在那里奉主的名聚会,而说他们就是一个教会,那就不对了。主在
马太十八章,虽说两三个人可以奉祂的名聚会(
20),但不是说他们这个聚会就是教会。主给我们看见,他们这两三个人奉主名的聚会,并不是教会,因为他们有了问题,还需要告诉教会(
16~17)。如果两三个人在某某路某某巷聚会,就是教会的话,那么任何一条街路巷里,只要有两三个人聚会,都可以成为一个教会了。若是这样,你想看教会要乱到什么地步?并且这样一来,很容易给肉体藏身。只要看别的弟兄不顺眼,或是和什么弟兄有了争吵,就可以随便分开,自成一个“教会”,那就不需要十字架的破碎了。在教会中,绝不能因着意见、感情、眼光,和别的弟兄姊妹不同,就分了。这是绝对不该的。若是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肯接受主的对付,而不与别人分,我们该信教会的光景定规不会像今天这样的纷乱,在
一个地方上,就只有
一个教会,只有
一个交通,不会有这么多的分门别类了。我们必须看见,教会的出现,是以一个地方为范围,为立场。在每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教会。我们脱离了宗派的分裂,就必须在地方上恢复教会的合一。我们光脱离宗派的分裂还不够,还必须在积极方面,在地方上显出基督的身体,还必须站在地方教会的立场,代表全宇宙的教会,显出基督的身体所该有的生活。
信徒之间共同的生活,和配搭的事奉,也都是在地方教会中。我们知道,基督徒是不能单独的。基督徒的生活,或说基督徒的生命,不是像蝴蝶一样,乃是像蜜蜂一样。蝴蝶是单独的,蜜蜂是成群的。基督徒的生命,乃是成群的生命,乃是身体的生命。基督徒没法单独,因为所有基督徒所有的,就是一个生命,所有得救的人里头,就是一个生命。这一个生命,要求我们成群,要求我们成体,要求我们不单独。每一个得救的人,除非他冷淡、退后或跌倒了,否则不必你教导,他就要找弟兄,就喜欢来聚会,这是定规的。在我们基督徒里头的生命,乃是一个身体的生命。所以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共同的生活;基督徒的事奉,也是配搭的事奉。但在这里就发生一个问题。这共同的生活,和配搭的事奉,是在什么地方?是在宇宙教会中?这是摸不着的。必须在地方教会中!你在台南,就在台南的地方教会中。你在台北,就在台北的地方教会中。这是很清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