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色列人所得的产业中,要把四十八座城给利未人居住(
民三五7,
2上)。四十八是个有意义的数字。按属灵的意义,这数字有两种组成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六乘八。六这数字指人,人是神在第六日造的。神花了六日来创造旧造,人是神创造的完成。八这数字表征复活。第八日,安息日后的那一天,是新一周的开始。在第六日所造的人堕落了。然而,人在复活里得救,且进入了复活。
给利未人的这四十八座城表征堕落、天然的人,借利未人的事奉,被带到复活里。利未人的事奉乃是服事祭司职任;而祭司职任的目标,是要在复活里将堕落的人带回归神。因此,给利未人城邑的数目,表征利未人事奉的目的。
四十八这数字也是由四乘十二组成的。像六这数字一样,四也表征神的造物,人。十二是神永远行政里,完全并完整的数字。因此,由四乘十二所组成的四十八这数字,指明神所创造的人,要在神永远的行政里得着完全与完整。
“这样,你们就不至污秽你们所在之地;因为血是污秽地的;地上若有流人血旳,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平息。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
民三五33~34)耶和华住在其中的地,不可被所流未平息的血所污秽并玷污。百姓若遵从逃城的定规,就不用为那未得平息之地流血。这样,整个地在神的眼中就是洁净的。
在人类的历史中,除了以色列国以外,没有一个国家能找到一种条例,像
民数记三十五章这样。这些条例包括:把四十八座城给事奉神的人,从这些城中设定六座逃城,并要求那些合法逃到这些城的人,必须留在那里直到大祭司死了。这章里的条例带有神圣的意义,启示出神的怜悯、恩典、智慧和主宰权柄。正如民数记这卷书所启示的,在迦南地这块狭长的地上,神运用了祂的怜悯、恩典、智慧和主宰的权柄。这本书当然是神所默示的!若没有神,绝不可能写出这样一本书来。只有借着神的怜悯、恩典、智慧和主宰权柄,我们才能明白民数记这卷书。
×弟兄:利未人没有与神的子民一同被数点,也没有得着一分美地。但他们得着四十八座城。我珍赏四十八这数字是由六乘八所组成的这个意义。六表征已堕落天然的人;八表征复活;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表征天然的人借着利未人的服事被带进复活里。所以,我觉得给利未人的分不是为着他们自己,乃是为着整体的以色列人。这也许就是利未人散居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原因。今天,我们需要有利未人散居在主恢复的各处,好叫所有人都能领受祝福。
×弟兄: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中,有六座要作逃城。这指明散居的利未人不仅把人带给神,也把神的逃难所带给有罪的人。我们今天若是真利未人,那么无论我们在哪里,基督都在哪里,作人的逃城。我们所在之处就成为罪人可以逃进去得神救恩的逃城。
×弟兄:那些误杀人的可以逃到其中一座逃城。按我的观念,我的罪都是故意犯的,所以我无分于逃城。现在我看见,我不是故意犯罪的。事实上,我所有的罪都是误犯的。
这由主在
约翰八章的话,和保罗在
罗马书七章的话得着证明。主对那因犯奸淫被捉拿的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约八11)主是她的逃城。过不久在同章,主说,“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八34)这话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我们的罪是误犯的。我们犯罪,乃因我们是罪的奴仆。我们不想犯罪,却犯罪了。我们没有自由。在
罗七20,保罗说,“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保罗所愿意的善,他行不出来,他所不愿意犯的罪,却不得不行。他不是故意犯罪的。我们的罪既是误犯的,我们就够资格逃到逃城里。我们能逃到基督里,祂是我们直接的救恩。
×弟兄:在
民数记三十五章,我们看见一幅美丽的图画,满了神的怜悯、恩典、智慧和主宰权柄。我对其中一点印象特别深刻,就是得救的杀人者要留在逃城里,直到大祭司死了。那些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逃城里,但他们必须等到大祭司死了。这大祭司预表基督,祂已经为我们的罪死了。阿利路亚,基督不仅是我们的逃城,也是我们的大祭司!祂是我们直接的救恩,我们不像旧约的圣徒,他们必须在逃城里等待,我们却可以直接进入神的救恩。按照
约十9的注节,基督是门,不仅为着旧约时代神的选民,如摩西、大卫、以赛亚等,在基督来到以前,进入律法的看管;祂也是给神的子民从律法的圈走出来的门。我们借着祂进入神直接的救恩,现今我们正享受这美妙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