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承认权柄都是从神来的,是神所设立的,是神的仆人,是与信徒有益的。
罗十三1下半说,“没有权柄不是从神来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
4节说,权柄“是神的仆人,是与你有益的。但你若作恶,就当惧怕,因为他不是徒然佩剑,他是神的仆人,是伸冤的,使忿怒临到那作恶的”。新约清楚地教导,一切的权柄都是从神来的。人类的政权同其权柄,是神在挪亚的时代建立的。洪水之后,神给人权柄管治别人(
创九6)。邦国得以建立,乃是凭着人中间这种管治的权柄。所以,我们基督徒必须承认,权柄是从神来的,并且尊重权柄。
权柄是神的仆人,是神所设立,与信徒有益的。这就是说,神借着这些权柄,让我们在和平里活在地上,作祂的见证。我们活在地上,的确需要和平的光景。为着要维持和平的光景,就需要有政权,以权柄管治人民。借着这种管治,良好的环境以及和平的光景才得以维持。这与我们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