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太五21~22主耶稣说,“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旧时代的律法对付杀人的行为,国度的新律法却对付怒气,就是杀人的动机。因此,国度新律法的要求,比旧时代律法的要求更深。
22节的弟兄一辞,证明主在这里的话是对信徒说的。
我们最难作的事,就是控制我们的怒气,我们的脾气;我们也很难不定罪别人。在
22节,主说到骂弟兄“拉加”或“魔利”。拉加是一种轻蔑的说法,意即愚蠢、废物。魔利,意即傻瓜,希伯来文定罪的说法,指背叛者(
民二十10)。这辞比轻蔑的说法“拉加”更为严重。不定罪弟兄,也不蔑视他,是何等困难!所以,我们应当不信靠我们天然的生命,乃该借着神圣的分赐,享受基督得胜的生命。
太五27~28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但是我告诉你们,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旧律法,就是不可犯奸淫的诫命(
出二十14,
申五18),是在
27节。关于奸淫,补充的新律法是在
28节。旧时代的律法,对付奸淫的外面行为,而国度的新律法,对付心里的内在动机。
主耶稣在
太五21~22说到怒气,在
五27~28说到情欲。我们的脾气和我们的情欲,时常破坏我们并困扰我们。要活出比旧律法更高标准的道德,我们必须胜过我们的脾气和我们的情欲。要这样作,我们需要基督,也需要另一个生命─神圣的生命。我们何等需要与基督同在!我们不但必须天天接触祂,甚至必须时时接触祂。因着我们里面的怒气和情欲,我们需要留在与主不断地交通里,一直经历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分赐。然后我们就经历并享受神圣的生命,这生命能达到最高的标准,胜过我们的怒气和情欲。
我们需要非常清楚一个事实:我们实际上不是在遵守律法,我们乃是照着灵而行。
罗八4告诉我们,我们照着灵而行,自然而然就满足一切律法的要求。我们不是在努力遵守律法,因我们越努力遵守律法,我们就越干犯律法。这完全启示并记载在
罗马七章。今天我们既不在律法之下,也没有义务遵守律法。我们向律法自由,如今我们照着灵而行。在灵里有基督,祂是我们复活的生命。我们照着灵而行,甚至成就最高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无须凭自己努力来遵守律法,但我们必须照着灵而行。我们照着灵而行,自然而然就满足律法的一切要求,胜过我们的怒气和我们的情欲,而有最高标准的道德。
太五31~32说,“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但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犯奸淫了;无论谁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主耶稣在
五21~30所颁布国度的新律法,补充了旧时代的律法;而祂在
31~48节所宣布国度的新律法,更改了旧时代的律法。照着旧律法,人只要给妻子休书,就能休妻。因着百姓心硬,旧时代的律法制定了休妻的办法,但这不是照着神起初的计划(
十九7~8)。主的新命令,把婚姻恢复到神起初的计划(
4~6)。
婚姻关系只能因着死亡(
罗七3)或淫乱而解除。所以,因着其他的理由离婚,就是犯奸淫。
神在祂原初对婚姻的计划里,命定一夫一妻。但由于以色列人心里软弱并刚硬,律法颁赐时,摩西就允许人以休书休妻。但在
太五31~32,这关于休妻的律法更改了,并且婚姻的事被恢复到神起初的心意。现今只有两件事能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死亡或奸淫。所以,不离婚高过用休书休妻。
太五33~37说,“你们又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但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也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关于起誓的旧律法,是我们不该背誓。主关于起誓的新律法,是什么誓都不可起。新律法禁止信徒以任何方式起誓,不可指着天,指着地,指着耶路撒冷,或指着他们的头起誓;为天、地、耶路撒冷和他们的头,都不在他们的支配之下,乃在神的支配之下。
我们的话需要简单、真实。我们不该试着用许多话说服别人,我们的说话该简单明了。我们应当“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凡多于直接的是或不是的,就是出于那恶者。这里我们看见一件要紧的事:那恶者也许在我们的谈话中。我们所说的话,若超过所需要说的,那些话就不是出于我们,乃是出于那恶者魔鬼。这指明在我们的谈话中,魔鬼与我们同在。主在
37节的话有力地指明,那恶者寻找机会,借着我们多余的谈话,彰显他自己。所以,我们不该说得太多,只要说需要的话。我们若过了需要,说多余的话,那恶者就会得着彰显。
太五38~39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抗拒恶人;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旧律法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是公平、公正、公义的,但却太低了。主在
39节所颁赐的新律法,乃是不抗拒恶人。这里主说,有人打我们的右脸,我们该连另一面也转给他。这样作指明没有抗拒。
在
40~41节主继续说,“那想要告你,要拿你里衣的,连外衣也让给他;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若有人要你的里衣(就是贴身的内衣,如衬衫),连外衣也让给他。这证明你没有抗拒。连另一面也转给打你的人,连外衣也让给告你的人,甚至同强逼你的人走第二里路,证明信徒有能力以受苦、温柔代替抗拒,不为自己的利益在肉体或魂里生活行动,乃为国度在灵里生活行动。
主在这段经文里的话,实际上是对付我们的脾气。要求以眼还眼而抗拒,意思是我们在释放我们的脾气。若有人要你的衬衫,也许就惹起你的怒气。因此,这不是衬衫的事,乃是你脾气的事。右脸被打,或被强逼走一里路,原则上也是如此。借着神圣的分赐,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必须超越我们的脾气,不抗拒恶人。
太五48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信徒要完全,像他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乃是指在祂的爱里完全。他们是父的儿女,有父的神圣生命和性情,因此能像父一样完全。
国度新律法的要求,比旧时代律法的要求高得多。这更高的要求,只能借着父神圣的生命,不能凭着自己天然的生命达到。诸天的国乃是最高的要求,父神圣的生命也是最高的供应,以达到这要求。福音书首先在马太福音里,提出诸天之国的最高要求,末了在约翰福音里,给我们天父神圣生命的最高供应,使我们能过诸天之国最高的生活。
在
马太五章里,律法一切的要求,启示我们里面神圣的生命能为我们作多少。这些律法不仅仅是要求,乃是启示,给我们看见,神圣的生命甚至能使我们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我们里面有这完全的生命。我们有包含这样神圣性情的生命,这生命能使我们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我们不该把主在
马太五章的话,当作关于我们该如何为人的教导。我们不能效法父,这种为人方式不管用。主的话是要摸着我们这人,暴露我们的所是。我们被暴露并被征服,就给神圣的生命有完全的机会活在我们里面。这会使我们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太五48指明,我们里面有父的生命和性情。我们已由祂而生,成为祂的儿女。因为我们是父的儿女,有祂的生命和性情,我们就不需要效法祂或模仿祂。只要我们在祂的生命里长大,我们就会与祂毕像毕肖。我们唯一的需要就是被暴露,使我们放弃一切对自己的盼望。我们被暴露时,就会领悟我们天然的生命是无望的。然后我们就会弃绝我们天然的生命,转向我们父的生命,而与神圣的性情联在一起。自然而然,这生命会在我们里面长大,满足这最高律法的要求。我们领会这事,乃是很要紧的,因这与我们天然的观念迥然不同。
身为在基督里的信徒,我们不但是神的造物,也是祂所重生的儿女,有祂的生命和性情。因此,我们不是神的造物,想要模仿并效法祂;我们乃是父的儿女,活父的生命。神的灵进入我们灵里,重生我们,并使我们的灵成为神的居所(
弗二22),这时我们就成了神的儿女。我们若照着这重生的灵而行,就是凭神生命而活的神的儿女。自然而然我们就满足律法义的要求。这样我们就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至终,借着我们在生命里长大,我们会与祂毕像毕肖。
我们既是天父的儿子,有祂的生命和性情,我们这些祂的儿子,就该完全,甚至像祂完全一样,这是合乎逻辑的。我们要这样完全,就需要借着享受父自己,享受神圣的生命和性情分赐到我们里面。身为信徒,我们可以经历并享受神这位父在祂爱里的分赐。这与神永远的经纶有关。神在祂永远的经纶里,主宰的的命定祂的众子该和祂一样。因为我们已由祂而生,我们就没有理由或借口不像祂。父生了我们,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并且将祂的性情赐给我们,给我们享受。现今祂在等候我们享受祂。神圣的生命将我们带进祂的交通里,在这交通里我们享受父的生命和性情。所以,我们这些父的儿子完全,像祂完全一样,实在是容易且正常的。我们要完全的路,就是留在神圣的交通里,不断接受并享受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分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