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批评我们的人说,“李常受教训基督就是父与灵,他是在教导形态论,否认神格三个身位的共存。”我否定这个指摘。倘若批评的人问我是否相信
太三16~17,那里说子站着,灵降下,而且父说话;我就要回答说,我至少和他们一样的相信。父、子、灵三者同时都在。我全然相信神格三者的互相内在和同时共存。我不仅相信
太三16~17,并且相信与这主题有关的所有经节。例如,
启一4~5说,“愿恩典与平安,从那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从祂宝座前的七灵,并…耶稣基督,归与你们。”在这些经节中,父是那位“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灵是“七灵”;子是“那忠信的见证人、死人中的首生者、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这里,父、灵、子的存在,不仅是在基督复活以后,甚至是在祂升天和五旬节之后。许多别的经节启示同样的事。
林后十三14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在此我们看见基督的恩,神的爱,和圣灵的交通。再者,
弗三14~17说,“我向父屈膝,…愿祂…借着祂的灵,用大能使你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里,使基督…安家在你们心里。”这里又一次说到,父、灵和基督都同时存在。指摘我是形态论者乃是错误的,我绝对否认。形态论是教训说,神并非同时是父和子,并且子的启示结束于升天。父、子、灵的永存为形态论所否认。形态论是异端,我们不相信。
但有些批评的人会抗辩说,“你不是说子就是父,而且基督就是灵么?这正是形态论者所说的。”对此我要回答说,我不在意形态论,我只在意圣经纯正的话。
赛九6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这婴孩称为全能的神,这位子称为永远的父。说子就是父,不是一种解释,乃是引用的话语。倘若你仔细读这一节,你从上下文会看见,全能的神是指着婴孩,而永远的父是指着子。许多世纪以来,所有基要派的圣经学者都同意,那位生在马槽里的婴孩就是全能的神。只有犹太人和不信的人会否认这事。然而,绝大多数的基督徒只相信这节圣经的一半。他们忽略或曲解另外的一半,关乎子称为永远的父。现在我们详细来看这一节,附带提到各种的曲解。
赛九6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的名称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远的父、和平的君。”在这节圣经中有两条线和两个点。第一条线是:“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第二条线是:“有一子赐给我们。”本节的中间说,祂是那位执行神的行政者,因“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这指明为我们而生的婴孩,以及赐给我们的子,执行神的行政。在本节的后半我们看见婴孩的名和子的名。“祂的名”是指婴孩和子的名。祂名称为奇妙的策士、和平的君。在这两个名之间有全能的神和永远的父。无疑的,“全能的神”是婴孩的名,而“永远的父”是子的名。所以依据这一节的两条线,为我们而生的婴孩称为全能的神,而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远的父。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意,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就是那生在伯利恒的马槽里,名叫耶稣的婴孩。不仅如此,我们都同意这婴孩真是全能的神。每位真正的基要派基督徒都承认这事。不承认这事的就不是真基督徒。然而,许多基要派的基督徒对于第二条线有问题。他们不相信子就是父。
因着我们相信
赛九6所说的意思,我们被指摘为形态论者。那些指摘我们的人落入成为三神论者的危机中。神圣的三一有一的方面和三的方面。形态论强调一的方面,误解并误用三的方面;三神论强调三的方面,否认一的方面。但圣经中的纯正启示包含真理的两面。所有基要派的基督徒都相信,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就是全能的神,但有些人忽略甚至反对第二点—赐给我们的子就是永远的父。在这里他们遇到一大难处。因为他们遇到难处,他们就曲解这节圣经。
第一种曲解如一位弟兄所说,“子是称为父,但祂并不是父。”我说,“弟兄,这样说岂不是很荒谬么?我们能说史密斯先生称为史密斯先生,但他不是真的史密斯先生么?我们能说圣经称为圣经,但它不是圣经么?关于子称为永远的父这件事也是一样。我们怎能说祂称为永远的父而不是永远的父呢?这是什么逻辑?”
第二种曲解声称,根据希伯来文,“永远的父”应译作“永世的父”,子不可能是父。这位永世的父是谁呢?祂岂不是神格三者当中的父么?除了神格中的父以外,岂能有另一位圣父称为“永世的父”呢?当然没有。然而,有些人曲解
赛九6说,永世的父不是神格中的父。他们说,祂是另一位父—永世的父。据他们说,永世的父意思是指诸世代的起始、根源。这种曲解含示他们相信有两位圣父—神格中的父和永世的父。这真是异端。根据圣经,永世的父就是神格中的父。我请求你们要诚实、公平并真诚。你们相信除了神格中的父以外,还有另一位父是永世的父么?
第三种曲解宣称,根据希伯来文,永远的父乃是创造的父。对此我要问:“这位创造的父是谁?”他们若回答说,祂是耶稣,我就要答辩说,“你相信除了神格中的父以外,耶稣是另一位父—创造的父么?”他们必须承认他们相信这事。若是这样,他们就有两位圣父。他们定罪我们是异端,却暴露了自己是异端。
还有第四种曲解,认为本节中的“父”是以色列的父。这样曲解的人用
赛六三16和
六四8节作他们的根据。他们说,
赛九6中永远的父乃是以色列的父。但是我要问:“这位以色列的父是谁?”当然,祂必定是神格中的父。任何人若说这位以色列的父不是神格中的父,他就含示有两位圣父。这绝对是异端。
第五种曲解是根据七十士译本(这是希伯来文旧约圣经的一种古希腊文译本)中的一个注解。这个注解将“永远的父”译作“来世的父”。有些人根据这个就说,
赛九6中永远的父不是神格中的父,而是来世的父。他们宣称祂是带进新时代的父,正如爱迪生是带进电化科学时代的父一样。但本节中“永远”的希伯来字意思是永世、永远、永在、永久、永恒、永古,无终的世界。(参看史壮的经文汇编。)他们无论怎样曲解这一节,总不能把“父”这个名称曲解掉。
事实上,
赛九6的启示对我们是非常切身而主观的。它不是说,“有一婴孩降生,有一子赐给。”它是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为我们”或“给我们”这个片语,特别因着重复使用,表示加重的强调,指出本节中所启示的,是非常切身、主观、在经历上“给我们”的。不仅“婴孩”、“子”是为着我们切身的经历,所揭示出来祂的五个名字,也都是为着我们切身的经历。基督作为奇妙者、策士、全能的神以及和平的君,全是为着我们切身的经历。在这段经文中,“永远的父”也必是为着我们切身的经历。祂是我们的奇妙者、策士、全能的神、和平的君,也是我们永远的父。既然奇妙者、策士、全能的神与和平的君是我们的,永远的父也必是我们的。把“永远的父”或“永世的父”解释成“来世的父”,不符合上下文,反而使它成为客观并与人无关了;就着整节的上下文而言,这就使主的这方面成为毫无意义了。
再者,
赛六三16说,“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亘古以来,你的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
六四8节说,“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土,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申言者以赛亚用这两节,进一步发展他在
九6节所预言关乎基督就是永远的父。在
六四8节以赛亚告诉我们,
九6节中永远的父就是我们的创造主,而在
六三16节他告诉我们,永远的父就是我们的救赎主。全本圣经都启示基督是我们的创造主,尤其是我们的救赎主。(
约一3,
来一10,
罗三24,
多二14。)永远的父是我们的创造主和救赎主,不仅证实,并且加强我们所领会,救赎主基督就是永远的父,神格中的圣父。因此,说
赛九6中永远的父或永世的父,是神格中之父以外的某位父,就不符合整卷以赛亚书的上下文了。
批评我们的人以这些方式曲解这节圣经,我们要问他们这个问题:你们的意思是说,除了神格三者中的父以外,还有另一位圣父么?若有人以“是的”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明确的告诉他,在这宇宙中没有两位圣父,说有两位圣父是一大异端。任何持守两位圣父观念的基督徒,都必须立刻丢弃这观念。无论批评的人如何解释这一节,他们必须承认子称为父,并且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位圣父,这位父是永远的父,无始无终,不是任何有始有终之时代的父。无论他们怎样将“永远的父”解释成“永世的父”、“创造的父”、“来世的父”、“以色列的父”,或是别的父,他们总不能把
赛九6中“父”这个名称曲解掉。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位圣父。因此,
赛九6中“永远的父”,不论人如何曲解,必须是神格中独一的圣父。有些人曲解“永远的父”这个片语,而不曲解“全能的神”这个片语。但如果“全能的神”不该被曲解,那么“永远的父”也不该被曲解,因为这是违反原则的。我们不该依照纯正的话接受第一个名词,然后曲解第二个。有些人曲解第二个片语,因为他们受了关于神圣三一传统教训的影响。但我们不在意传统的教训;我们只在意圣经纯正的话。
赛九6说,为我们而生的婴孩称为全能的神,我们相信婴孩就是全能的神。这节也说,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远的父,我们也相信子就是永远的父。我们根据圣经这样说,但别人曲解这节圣经为要符合他们传统的教训。人可以曲解
赛九6,但他们不能改变它。这节圣经有两条线,如果我们接受第一条线而不曲解,那么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接受第二条。
让我们往前到
约翰十四章。在
8节腓力说,“主啊,将父显给我们看。”对这句话主回答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
9~11。)主耶稣似乎是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你看见我有三年半之久。你若看见了我,你就看见了父。”在
十30节主耶稣说,“我与父原是一。”约翰福音中的这些经节支持
赛九6所启示的。
赛九6启示子就是永远的父。当子来了,祂对门徒说,祂与父原是一。既然子称为永远的父,人怎能说祂不是神格中的父,而是另一位父、创造的父或来世的父呢?说除了神格中的圣父之外,有另一位创造的圣父或来世的圣父,这是异端。
因此,对于
赛九6,有两种主要的看法:一种按照圣经明确、印出来的话,子称为永远的父,因此说子是神格中的父;另一种说这位父不是神格中的父,而是另一位父。倘若你是天上法庭的审判官,你对这节圣经的两种领会要作何种裁决?至于我,我要赞成圣经所说的,不赞成任何的曲解。那些曲解这一节的人,并不照着明确的话来相信圣经,反倒以曲解来相信圣经。符合他们见解的,他们就接受;不符合他们见解的,他们就曲解。如果你曲解圣经的话,你将受亏损,因为你更改圣言。你删减或加添神的话,这是非常严肃的。不论我是否了解圣经所说的,我相信其中所说的。圣经说子称为永远的父,我就说,“阿们,子就是父。”我不在意人如何解释这一节;我只在意圣经说什么。
现在让我们翻到
林前十五45。这节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活的魂;’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根据这一节,末后的亚当,就是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有些人曲解这一节,说它提到“一位赐生命的灵”,而非“那位赐生命的灵”。但除了赐生命的圣灵以外,难道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说有两位赐生命的灵,是教导另一个大异端。不论这里用的是定冠词或不定冠词,末后的亚当—基督自己—成了一位灵,就是赐生命的灵。在这点上我们必须参看
约六63,那里主说,“赐人生命的乃是灵。”在这一章,主耶稣说祂是生命的粮,赐生命给人。最后,祂指明为了作生命的粮来成为人的生命,祂必须成为灵,因为赐人生命的乃是灵。再者,
林后三6说,“那字句杀死人,那灵却叫人活。”本节中的灵不就是圣灵么?我们能说除了这位赐生命的灵以外,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不,我们不敢这样说。
对于本节的第二种曲解是说,在这里赐生命的灵不是圣灵,而是基督这人位的灵。那些这样曲解的人说,正如我们有灵,基督也有灵。然后他们说,这里的灵是基督的灵,不是圣灵。当然,本节中的灵是基督的灵。但你相信在圣灵之外,有另一位灵是基督的灵么?或者,换个角度说,你相信除了基督的灵之外,还有另一位灵叫作圣灵么?倘若你相信这事,你的心思必定是昏暗的。没有一个心思蒙了光照的人会相信这事。
那些这样曲解
林前十五45的人,不认识今天圣灵不仅是神的灵,也是基督的灵,(
罗八9,)甚至是耶稣的灵。(
徒十六7。)
罗八9见证,今天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并且
腓一19见证,基督的灵也是耶稣基督的灵。在“基督的灵”一书中,有一章叫作“那得着荣耀之耶稣的灵”,慕安得烈(
Andrew Murray)说,基督升天以后,圣灵来了,和以前不同。在旧约里,祂来只是神的灵;但在基督复活并升天之后,那灵来了,不仅是神的灵,也是那人基督的灵。再者,
约七39说,在基督死而复活以前,这灵“还没有”,然而神的灵已经在那里了。批评的人显然不认识今天圣灵不仅是神的灵,也是基督的灵。这位灵—既是神的灵,也是基督的灵,乃是赐生命的灵。在基督复活以后,并借着基督的复活,祂成了这样一位赐生命的灵。毫无疑问,这灵就是圣灵。
保罗写
林前十五45时很谨慎。他不是说,“末后的亚当成了一位灵。”他加上修饰语“赐生命的”,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在这里没有争辩的余地。谁是这位赐生命的灵?你相信除了圣灵以外,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圣灵么?这是不可能的。
对这一节的第三种曲解是说,这里的灵是基督人性的灵。但如果这里的灵仅指基督人性的灵,那祂就不需要成为灵,因为祂已经有人的灵。在福音书中有好几次说到基督人的灵。例如,祂“灵里…知道”;(
可二8;)祂“灵里深深地叹息”;(
八12;)祂“灵里悲愤”;(
约十一33;)以及祂“灵里受搅扰”。(
十三21。)因此,祂不需要成为人的灵。
第四种曲解宣称,就整体来说,亚当成了一个魂;就整体来说,基督也成了一位灵;而这位灵并非赐生命的圣灵。我的确同意亚当成了一个魂,因为圣经这样说。我也相信基督完全成了一位灵。但我无法相信这位灵有别于赐生命的圣灵。你相信除了圣灵以外,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这是不合逻辑的。你究竟是愿意接受这些曲解呢,还是愿意接受圣经的明言?我们都该简单,无论圣经说什么,都要说“阿们”。
现在我们来到
林后三17:“主就是那灵。”这一节清楚而简单,使批评的人无可曲解。本节中的“那灵”就是
6节所提到的灵,那里告诉我们字句杀死人,但那灵赐人生命。如今主就是那赐人生命的灵。根据达秘的新译本,
林后三7~16是括弧的话,表明十七节是接着六节的。
17节说,“主就是那灵。”这里的灵就是
6节所说赐生命的灵。
17节的主当然是耶稣。许多基督徒作者,包括阿福德(
Dean Alford)和慕安得烈,都说这位主就是耶稣,而且这位主就是那灵。
虽然这一节实际上没有可曲解的,有些人仍然企图有至少两种的曲解。首先,有些人说这里的主不是主耶稣基督,而仅仅是主神。但在哥林多后书这卷书中,“主”这个名称总是联属于耶稣,(
一2,
14,
四5,
十三14,)而把神称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一3,
十一31。)所以三章十七节的主,和三章十六与十八节一样,无疑是指主耶稣,而非父神。说十七节的主是指父神,显然是一种曲解,想要符合传统的教训,而避开关乎神圣三一这事的纯正启示。
第二种曲解认为,说主是灵,意思并不是说,主实际上是灵,而是说,灵代表主。这比曲解这一节更甚;这是把圣经所没有的思想加在纯正的启示上,而更改了圣经。圣经中什么地方给我们圣灵代表主的思想?没有这样的经节。为什么有些人这样曲解圣经呢?只因为他们不喜欢持定关乎基督就是那灵的纯正启示。他们喜欢持守关乎神圣三一的传统教训。
基督教太老旧了,满了意见、传统和观念。主的恢复是把我们带回到纯正的话上。我们不在意基督教的观念和传统,或任何人的教训;我们只在意圣经纯正的话。我们单纯的相信圣经所说的,不曲解经上的话。批评的人宣称相信圣经,定罪我们不相信。事实上他们是曲解的相信圣经;而我们是接受圣经白纸黑字的话来相信圣经。
赛九6说,子称为永远的父,我们说,“阿们。”
林前十五45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我们说,“阿们。”
林后三17说,“主就是那灵,”我们也说,“阿们。”批评的人曲解这些经节,因为他们仍在传统教训的影响之下。
有这些经节在我们跟前,谁能说我们是异端?究竟谁是异端,是照着
赛九6说子就是父,以及照着
林前十五45和
林后三17,说今天主耶稣就是赐生命之灵的我们呢,还是那些有两位圣父和两位赐生命之灵的人?有两位圣父和两位赐生命的灵是何等的异端!我们必须告诉人这些是异端,必须暴露这些异端。我们绝对合乎圣经。但那些人曲解这些经节,结果有了两位圣父和两位赐生命的灵,他们才是异端。让我们等候,看他们怎样能洗清这个罪名。
在奈西亚大会所制订的正统信经否定了以撒伯流(Sabellius)为例的形态论,以及以亚流(Arius)为代表的三神论。撒伯流不相信父、子、圣灵同时存在。对他而言,祂们仅仅是一位神的三种显出,祂依照情况而以不同的方式显明祂自己。反之,亚流相信三位神。据他说,父是一位神,子是另一位神,而圣灵又是另一位神。这当然是异端。虽然亚流的异端在奈西亚大会被定罪,但许多基督徒,也许包括一些批评我们的人,今天在潜意识里仍然持守三位神。连你们许多人,已往在里面深处,也暗地持守这种信仰。
形态论在圣经里有一些根据,但引申太过,到了异端的极端。形态论者看见一的方面,但是误用三的方面,说在父和子的启示停止以后,只有灵存在。他们否认在永远里神格三者中间的同时共存和互相内在。他们否认,但我们相信。形态论忽略了圣经真理两面性的保障。圣经中的每一个真理都有两面。若是你要安全,就必须在这两面中间采取平衡。依照神的规则、原则和定律,宇宙万物没有两面就不能存在。甚至一张纸也是这样。形态论者因着持守一面而误用另一面,就失去了他们的平衡和保障。
反之,三神论者持守三的方面,却忽略了一的方面。他们说,“倘若父、子、灵不是三位神,那么祂们怎可能是三个身位?”事实上,用“三个身位”这个称呼来解释父、子、灵,并不十分令人满意,因为“三个身位”的意思的确就是有三位。因此,以注释罗马书闻名的多玛格力菲(Griffith Thomas),在他的“神学原理”一书中,关乎神格的三一性这样写着:“‘身位’这个辞有时也遭受反对。如同所有人类的语言,这辞易于被责难为不正确,甚至有确实的错误。当然不能把这辞引申得太过,否则将导致三神论。”因着否认子就是父,以及主就是灵的事实,批评我们的人自然落入三神论的危机中。尽管他们会否认是三神论者,但不知不觉、在下意识里,他们却持守神格的三个身位是三位神的观念。大多数的人不敢承认这事,但有些人的确承认。
有一位弟兄指摘我教训子就是父以及主就是灵,说这是异端。一九六五年他来看我,确实当面对我说,他相信三位神。当时我告诉他,我们绝不该这样说。他试图与我争辩,引用
诗八二6说,“你们是神。”我指给他看,那一节的“神”字是指天使。在全本圣经中,没有一节说我们有一位以上的神,反而处处告诉我们,我们的神是独一的神。唯独祂是神。
把神格中的“三个身位”引申得太过,必然会“导致三神论”。这样作的人自然而然就落入三神论异端的极端中。三神论没有一这方面的保障。但圣经一再地说只有一位神。因为三神论者持守三的方面,忽略一的方面,他们也没有平衡或保障。
形态论和三神论都走向一个极端。但我们是在中间,是平衡的。我们相信子就是父以及主就是灵,我们只是引用圣经。但我们已经指出,我们也相信诸如
太三16~17,
林后十三14,
启一4~5,和
弗三14~17这样的经节。我们相信关乎三一神真理的两面。我们定罪形态论和三神论为异端。我们相信神是独一的,直到永远,然而祂又是父、子、灵。有些人会问:“父、子、灵怎么可能是三而同时又是一呢?”我的答案是:“我不知道,我无法告诉你。你若试着要了解这事,你就是路德马丁所说的‘神的教师’。”三一神远超过我们头脑的领会,只有愚妄人才会试着去了解。
事实上,圣经中没有神圣三一的道理。在圣经里,三一神的启示与祂和人的关系并人对祂的经历有关。第一处指明三一神的经节是
创一26,那里说,“我们要按着我们的形像…造人。”这不是道理,乃是启示神与人的关系。神格的三者—父、子、灵—第一次启示出来,是在
太二八19。这节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这也不是道理,乃是经历。关乎神圣的三一,神学家发明或采用了许多辞汇:身位、本质、实质、存在等。我们最好尽量避免这些辞汇,单单引用圣经,因我们所说的也许会被人错误的领会或解释。然而,为了经历三一神的缘故,我们不能不告诉人,今天三一神至终乃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要察验你的经历。尽管许多批评家惧怕经历,我们的负担却是使人经历三一神这包罗万有奇妙的灵,祂就是神自己—父、子、灵。
神圣三一不是为着道理上的领会,乃绝对是为着我们的经历。我到美国来以前,还没有清楚的话语,说到三一神是为着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有一天,当我正把三一神供应人时,我忽然得着这个灵感,三而一的神是为着祂的分赐,为着祂进到人里面的神圣分赐。神的心意是要把祂自己作到人里面。为着这个目的,神创造人,叫人有了人的灵。神创造人有口又有胃,使人可以接受、保存、消化并吸收食物。同样的,神创造我们有灵,使我们可以摸着祂,接触祂,把祂接受进来,并保有祂。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里敬拜。(
约四24。)多年来,我越过越得着证实,三而一的神是为着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这不是一件道理的事,乃是一件经历的事。
我们在这分职事里所传讲和教导的每件事,都曾经彻底并仔细地考虑过。许多年前,在倪柝声弟兄的带领之下,我们不仅研读圣经,也研读召会历史、传记、自传、和重要的基督徒教师的著作。经过许多研读和查考,我们从神纯正的话得到光照,主也启示祂自己是我们的享受,以及召会是神的彰显。这恢复来到美国之前,你们许多人听见过人的灵么?听见过为了使我们经历基督是包罗万有者,祂必须成为赐生命的灵么?听见过三而一的神是为着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祂的选民—里面,给我们经历么?听见过在我们所在之地实行召会生活么?多年前,主就光照我们,将这些事启示给我们,并且我们将这些付诸实行,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了。今天我们愿将所看见的真理摆在所有的基督徒面前,使他们也能看见这些真理。至少,我们必须为真理使天明朗,叫基督徒大众知道真理是在那里。人人都必须认识这真理:关乎对基督活的经历,三一神的分赐,以及正当召会生活的实行。
经过多方研读,我们所相信的已获得证实,就是按照圣经,三一神启示出来,不是为着道理上的领会,乃绝对是为着我们的经历。倘若我们想要明白三一神的道理,却忽略了经历,我们将落在难处中。当我年轻时,关乎神圣的三一,人是照着天主教和更正教所持守的奈西亚信经来教导我。当年在弟兄会的教导之下,人告诉我说,我们应当借着灵的能力,在子的名里向父祷告。但我在经历中操练这事的时候,陷入了麻烦。我问自己:“我的祷告是向着谁—向着父,向着子,还是向着灵呢?”当我祷告时,我必须提醒自己说,“不要弄错了。你必须借着灵的能力,在子的名里向父祷告。”我很谨慎的这样实行。
我第一次与倪弟兄同住时,一位属于中国内地会的中国传道人应邀来对我们讲道。倪弟兄私下告诉我,这位弟兄在中国内地会的中国传道人中间,被认为是最属灵的一位。他在信息中的某一点说,“不要以为主耶稣与圣灵是分开的。今天圣灵就是主耶稣。”说了这句话以后,坐在远处的倪弟兄大声说,“阿们!”那使我很惊讶。散会后,倪弟兄和我一同散步,他说,“常受弟兄,我们必须相信这事,并且认识今天主耶稣就是那灵。”从那时起,我得着了经历基督作生命的最大帮助。此后所有的年日里,我越过越多的进入三一神的实际里。
在道理上,我们可以说父、子、灵是分开且不同的。但我们的经历如何呢?照着我们的经历,祂们是三位还是一位呢?新约启示父、子、灵都在我们里面。(
弗四6,
林后十三5,
约十四17。)请告诉我,照着你的经历,你里面是有三位呢,还是有一位?当你用心思谈论祂们,祂们就是三位;但是当你运用灵经历祂们,祂们就是一位。
最近,我读到许多人的著作,他们都肯定的说,三一神不是为着道理上的明白,乃是为着让我们经历神的实际。倘若我们的救主不是赐生命的灵,我们如何能接触祂?依照基要派的解释,我们接触祂是借着圣灵的能力。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毫无意义的说法。说子在灵里临到我们,这是什么意思呢?圣经并没有这样说。反之,圣经说,“基督在你们里面成了荣耀的盼望。”(
西一27。)基督是直接的住留在我们里面,并不借着任何的能力。这是新约的启示。但是有什么经节说到,基督借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没有这样的经节。在我们的经历中也不是这样复杂。在我们的经历中,活的基督就在我们里面。当我们转向经历,就看见父、子、灵乃是一位。这位包罗万有的基督,作为赐生命的灵住在我们的灵里,对我们乃是一切。我们必须单纯的相信明确的话,对圣经所说的说“阿们”,并且应当顾到我们的经历。不需要解释,只要接受圣经所说的,并且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