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身为新约的信徒,我们对旧约的诫命该持什么态度?
答:原则上,旧约和新约是同样的。事实上,新约有的诫命比旧约更多。譬如,在
约十三34主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诫命,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使徒在他们所写的书信里,也给人许多诫命。照着神今时代对待我们的方式,我们与旧约里的律法无分无关。然而另一面,我们天天都要面对新约的诫命,如“你们当凭着灵而行”,(
加五16,)“不住地祷告,”(
帖前五17,)以及“不要销灭那灵”。(
19。)
把旧约的十诫当作在神以外的字句律法,乃是过时的;那种律法属于过去的时代。然而,我们若把十诫看作神的话,十诫就仍是当下可应用的。新约重申十诫;唯有守安息日没有重申,但每周守一个记念日的原则仍维持着。(
徒二十7,
林前十六2。)旧约是神的说话,新约是祂进一步的说话。祂旧约和新约里的诫命基本上是同样的,但我们若把这些当作在神以外的字句规条,就会杀死我们。
律法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全本圣经都是神的诫命,就是律法。我们若在神以外接受神的话,它就成为杀死人的字句。
林后三6说,“那字句杀死人。”本节里的字句,指圣经里律法的成文条例。圣经作为律法的字句杀死了许多人,包括神学家、圣经教师、和神学院学生,因为他们在神以外接受神的话。在
约五39主对法利赛人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其中有永远的生命,为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在基督以外,圣经里没有生命。基督是圣经里的生命,所以我们接受圣经的话必须带着基督。
从许多教父开始,历世纪以来的神学家一直犯的错,就是在神以外接受神的话。结果,教义的争论在第二世纪开始了。起初,争论主要是关于基督论—对基督身位的研究。教父们研究基督的身位,且彼此争辩。他们这样争辩,就给自己和后来的世代带来属灵的死亡。争执持续了两百多年,直至进入第四世纪,争执太过剧烈,以致罗马帝国的统治者康士坦丁大帝进来干预。他是政客,利用基督教教师当中的争执,施展他在广大罗马帝国许多人民当中的控制权。主后三百二十五年,他召开奈西亚大会,产生了奈西亚信经。这部信经成为字句律法,杀死许多世代的基督徒,直到现今。
反对主当前恢复的人,其根源就在于接受初期召会的大会作他们的基础。他们注意大会更甚于圣经。有些人甚至呼召基督徒回归大会和历史上的基督教,以对抗我们呼召人回到神纯正的话语。这场在幕后进行的争斗,其根本问题是在于人如何领受圣经。我们不该把圣经当作在主以外的字句。人这样作,就使圣经成为律法、死沉和消极的东西,杀死自己和别人。反之,我们需要把主在圣经里的话连同主一起接受。我们接受主的话时,要祷读并爱主,使我们享受祂,这样我们就能把话连同主一起接受进来。
讲于一九八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