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些反对主恢复的人不实的指控我们,出版消极的书籍以毁谤我们,并破坏这恢复。我们一再尝试接触这些毁谤书籍的作者和出版商,但他们一直没有回应。正如使徒保罗上诉于该撒,罗马法律,以保守他的职事;(
徒二五11;)照样,我们也定意诉诸法律。我们不是因着不愿遭受损失,而对反对者提起诉讼,如
林前六1~8所指明的;反之,我们被迫走诉讼的路,不只是为主的恢复争战,也是为祂在这个国家的行动争战。
倘若反对我们的毁谤书籍只中伤我的品格或人身,我会容忍,并且不鼓励恢复中的众召会予以回应。但既然这些书籍毁谤众召会,众召会中的众圣徒就不该沉默,乃该公开回应这些书籍。在美国,当人不回应指控,就会被理解为默认。反对者对众召会的毁谤乃是对众召会的羞辱,因此众召会中的众圣徒不该只保持防御姿态;反之,他们该以合式并积极的方式回应反对。
我们需要花充分的时间彼此有交通,以察验毁谤书籍的内容,并从主接受负担,看如何回应这些书籍,且照着负担采取行动。我们该鼓励众圣徒写反驳信给毁谤书籍的作者和出版商,使这些作者重新考量他们的著作。有些反驳信需要发表在主要的报纸上,使大众知道我们信仰和实行的真相。在这些信中,我们需要驳斥反对者对我们的指控,并暴露他们如何刻意从我们的书籍断章取义,以误传我们的教训。我们不但该指出书籍的毁谤,也该诉诸反对者的良心,要他们权衡自己是否合乎基督徒的伦理标准。不但如此,我们需要叙述我们所信关于基督徒信仰的项目,如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使人明白我们是在基督里的真信徒。众召会该担负责任澄清我们的教训,好为着真理争战,顾到主的恢复,并顾到我们的见证。(
提前三15,
六12,
提后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