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章里的要点乃是:有神的灵而能提出人的意见。使徒在十节说,“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在十二节他说,“我…说,不是主说。”在二十五节他说,“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悯成为忠信的,就提出我的意见。”然后在四十节他说,“按我的意见,…但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这些话都指明新约成为肉体的原则(就是神与人,人与神成为一)。这与旧约申言(为神说话)的原则完全不同。在旧约里,耶和华的话临到申言者,(
耶一2,
结一3,)申言者只是神的出口。但在新约里,主与祂的使徒成为一,他们也与主成为一,因此他们与主一同说话。主的话成了他们的话,而且不论他们说什么,都是主的话。因此,使徒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
林前七10。)使徒所说的虽然不是主说的,仍然成为新约神圣启示的一部分。(
12。)使徒与主是一,到了一个地步,甚至当他提出自己的意见,不是提出主的命令,(
12,)他仍想他也有神的灵。(
25。)他没有确定地宣称他有神的灵,但他想他也有神的灵。这是最高的属灵,这是基于成为肉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