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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目
a
活在身体里,就是在头之下与众肢体同过团体的生活—15节,西二19。
b
我们要过身体的生活,就必须在头之下,并以头为我们的生命,为我们全人的主体和中心—一18上,二19。
4
身体以神的增长而长大;基督身体的长大在于我们里面神的增长,神的加添,神的增多—19节,弗四16。
信息选读
〔罗十二2〕说到神的旨意,……神没有许多旨意,神只有-罗马一个旨意。……严格来说,……神的旨意一点不差就是要得着召会,也就是为祂的儿子得着身体。当我们看见这个,我们会为此牺牲一切,因为我们会领悟到,这是那唯一的旨意。……不论我们多好,不论我们作多少事,我们若不在召会里,不实行召会生活,不为召会活着,我们就不在神的旨意里。我很笃定地这样说,即使我们在为神作事,我们还是在神的旨意之外。
因此,要验证神的旨意是什么,就要实行召会生活。如果我们是身体上正确的肢体,在召会生活里活动并尽功用,我们就会有其他的一切。我们将是在神旨意里的人(李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罗马三一八至三一九页)。严格地说,照新约圣经的启示来看,-罗马一个真正摸着神心坎,作神眼中得胜者的人,乃是活在身体里,过身体生活的人。他不是个人属灵,也不是个人得胜,而是清楚地领会他是身体上的一个肢体。
没有一个肢体可以脱开身体而生活。但是,我们几乎都过着反常的生活。我们认为只要自己不爱世界,不贪恋罪恶,就很可以交待了。但事实上这还不够,最要紧的是我们有没有活在身体里。我们的爱主、属灵、成圣、得胜,是在我们自己里面,还是在身体里面?若是在我们自己里面,那并没有多少价值。……从神永远经纶的眼光来看,若不在身体里,属灵和不属灵,犯罪和不犯罪都没有多少价值。神不是要得着一群属灵、不犯罪的人,乃是要得着一个身体。只有在身体里,在神看来才有永远的价值。
身体的生活就是在头之下,与众肢体同过团体的生活(西一18)。我们过身体的生活,首先,要在头之下,以头为生命、为主体、为中心(弗四15~16)。……我们若要有身体的生活,无论想什么,作什么,都要受基督这头的支配,并以祂为全人的中心。其次,要与众肢体配搭活出彰显头的生活(罗十二5)。我们要学习在身体里过生活,一直服在头之下,且顾到身体的感觉,与众肢体共同生活。我们不是以自己的属灵、圣别、得胜为中心,那会叫自己显得独特、超群,而要求、定罪别人;我们也不是遵守一些规条,使自己和别人相同;我们乃是活在灵中,生机且配搭地显出基督(李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一一二至一一四页)。
参读: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三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