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神的召会乃是基督宇宙的身体,神宇宙的家,也是神的国─弗一22~23,提前三15~16,太十六18~19:
二
而所有的地方召会乃是基督的一个身体,虽因存在的地方而分开,但仍是团体的,不是个别的彰显同一个身体。
一
召会的立场是指召会的根基(基督─林前三11)立在其上的场地,这立场在实行上保守召会地方和宇宙两面真正的一,不至有任何分裂或混乱。
二
照着新约神圣的启示,召会的立场是由三个极重要的元素构成的:
1
第一个元素是基督宇宙身体独一的一,也就是那灵的一,这一位灵乃是身体独一的素质,带着一位主作身体的独一元素,并带着一位父作身体独一的源头─弗四4~6。
2
第二个元素是地方召会的独一立场,就是地方召会在其中建立并存在的地方─一城、一镇或一村─作为地方召会的界限,一地只限一会,为保守合一而免分裂─申十二5~18:
a
因此,我们看见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安提阿的召会、在坚革哩的召会、在哥林多的召会、以及分别在亚西亚七个城市里的七个召会─徒八1,十三1,罗十六1,林前一2,启一4上,11。
b
召会不可因着不同的人物、道理和作法,而有不同的立场,分裂成为宗派和公会─林前一10~13。
3
第三个元素是合一之灵的实际;凭着这灵,基督身体的一成为又真又活的,并且借着这灵,地方的立场得以应用在生命里,而非在律法上─弗四3~6。
三
因此,召会的立场是属灵的事实和实行的需要,是所有信徒真正且正确交通的基础,这交通乃是基督身体在地方上和宇宙中独一的交通─徒二42,约壹一1~3。
一
神的召会是蒙召的会众,由神的众儿女所组成,在地上许多地方显为众地方召会。
二
众地方召会,由信徒组成为基督的身体,乃是金灯台,在性质、形状和功用上,都是相同的,作基督的一个彰显─启一11~12:
1
地方召会虽然在事务一面,在某种程度上是自治的,但其为着基督的见证和那灵的交通,不该只是地方性的,也该是宇宙性的。
2
因此,在某些区域的地方召会应当尽可能的集调在一起,好得着属灵的益处,以互相建造基督的身体,就如主耶稣把亚西亚邻近的七个召会集调在一起─启一~三。
三
地方召会是由建立召会的有恩赐之人所选立的一班长老们治理,并由所有有恩赐的圣徒尽职供应,好建造起来,作基督活的见证─徒十四14上,23,十三1。
一
使徒的交通─众信徒与三一神之间神圣的交通─徒二42,约壹一3。
2
在地方一面,众地方召会在存在上是分开的;但在宇宙一面,在素质上不是分开的。
3
众地方召会需要与全地上所有真正的地方召会有交通。
4
每一地方召会需要接纳在基督里的各种真信徒─罗十四1~6,十五1~7。
5
信徒只该因着三件事,从地方召会的交通中被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