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所提的三项给我们看见,这唯一、神圣、并生机的建造,乃是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之三一神与祂所救赎、变化、并荣化之人的构造。a
中心乃是神和羔羊(救赎的三一神)的宝座,表征这生机建造的行政乃是:
㈠
建造在城的基础(父神的性情)上,以这基础为其根基(参:公义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九14)。
㈡
联于街道,这街道的交通是从宝座到城门,表征这生机建造之行政的执行。
㈢
流出街道当中生命水的河(终极完成之赐生命的灵,作终极完成之三一神的终极完成─约七38~39,四14),在河两边长着生命树,生产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出果子(那成为肉体、钉死、并复活的基督,作终极完成之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启二7,二二14),表征这生机建造的供应(参纲目贰九1b)。
b
前面所提的一切要点指明,神的性情(其中一项属性是义)乃是宝座的根基,也指明这生机建造的行政从这根基出来,作为供应这生机建造的基础。因此,这生机建造的行政和供应,都是从这生机建造之起源者父神的神圣性情所产生的结果。
a
这生机建造的殿乃是神帐幕的另一面,也是全能的神和羔羊(全能的救赎神),作为所有蒙那救赎之神所救赎之人永远的居所─诗九十1,约十四23。
b
这生机建造作为帐幕,主要属于蒙神救赎之人的人性,乃是三一神永远的居所;这建造作为神的殿,主要属于救赎之神的神性,乃是蒙神救赎之人永远的居所。这指明这建造乃是救赎之神与祂所救赎之人相互的住处。
c
在这相互的住处里,救赎的神作父,同着蒙救赎的人作父的众子,形成一个君尊的家庭。
d
在这君尊神圣的家庭里,众子作祭司,乃是君尊的祭司体系(彼前二9),事奉父,并且作王管辖作其百姓的列国─启二二3下~5,二一24~26,参纲目贰九7a。
a
这生机建造的光,乃是那在作灯的羔羊(救赎者)里之神的荣耀。因此,这建造不需要神所造日月天然的光,也不需要人所造之灯人工的光,在那里也没有黑夜─二一23,25,二二5上。
b
神是光,神的荣耀是在那作为灯的救赎羔羊里,透过这扩散光的生机建造照耀出来。这指明三一神在祂的彰显上,与蒙祂救赎的人是一(如子在约十四20所启示者),如同光照耀列国。
c
列国要靠这生机建造的光行走。因此,神整个永远的国要在神的荣耀光照之下;这光照是在救赎主里面并透过蒙救赎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