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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读经一年一遍
圣经导读:徒十八章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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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摘要: 本章首先记述了保罗在哥林多城的尽职,哥林多城是亚该亚省的省会,一个政治中心,人口众多。保罗在此一年零六个月,在他们中间教导神的话(11)。他在此遇到了亚居拉和百基拉,这对夫妇后来成了保罗亲密的同工。犹太人既抗拒福音,保罗就抖着衣服对他们说,“你们的血归在你们自己头上,我是洁净的。从今往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我们得救的人有一个责任,就是传福音,人若不信,那就是他们自己的责任,我们只要传主耶稣基督为救主的福音。 问题: 1、根据6节,保罗传福音的原则是什么? 2、得救的人有一个什么责任?听了福音不信的人的结局是什么? 经文阅读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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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八章 1这些事以后,保罗离开雅典,来到哥林多,
2遇见一位犹太人,名叫亚居拉,他按籍贯是本都人;因为革老丢曾命令犹太人都离开罗马,所以新近带着妻子百基拉从义大利来,保罗就到他们那里去。
3他们本是以制造帐棚为业的,保罗因与他们同业,就和他们同住作工。
4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导犹太人和希利尼人。
5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下来的时候,保罗为道迫切,向犹太人郑重见证耶稣是基督。
6他们既抗拒、毁谤,保罗就抖着衣服对他们说,你们的血归到你们自己头上,我是洁净的。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
7于是离开那里,到了一个人的家中,这人名叫提丢犹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紧靠着会堂。
8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同他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信而受浸。
9夜里主借着异象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静默,
10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11于是保罗住了一年零六个月,在他们中间教导神的话。
12到迦流作亚该亚省长的时候,犹太人同心合意起来攻击保罗,把他带到审判台,说,
13这个人煽动人不按着律法敬拜神。
14保罗刚要开口,迦流就对犹太人说,犹太人哪,如果是为冤枉或奸恶的事,我理当耐性听你们;
15但所争论的,若是关于言语、名目和你们中间的律法,你们自己看着办吧,这些事我不愿意审问。
16于是把他们从审判台赶走。
17众人便揪住管会堂的所提尼,在审判台前打他;这些事迦流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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