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肆
我们需要以基督为活出的义─腓三9:
一
保罗在悔改信主时,就从律法和先前的宗教迁到基督里,成了在基督里的人─林后十二2。
二
保罗经历基督,给人看出他是在基督里的人,所有的不是他凭自己遵行律法而有的义,乃是他因信基督,从神而得的义,就是基督自己从他里面活出来,而显为他的义─腓三9。
三
这使保罗有义的职事,就是基督的活出与真正的彰显─林后三9。
伍
我们需要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腓三8:
二
当神将基督启示给保罗(加一15~16),他就看见基督的宝贵,超绝、无上的宝贝和超凡的价值,是远过于律法的。
三
保罗对基督的认识,结果叫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因此,他不仅将律法,以及根据律法所建立的宗教看作亏损,也将万事看作亏损。
晨兴喂养
腓三8~9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看作亏损,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因祂已经亏损万事,看作粪土,为要赢得基督,并且给人看出我是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借着信基督而有的义,就是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
信息选读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来自祂人位的宝贵。犹太人认为神借摩西所赐的律法,是人类历史中的至宝;因此,他们为律法发热心。保罗曾经那样发热心。然而,当神将基督启示给他(加一15~16),他就看见基督的宝贵、超绝、无上的宝贝和超凡的价值,是远过于律法的。他对基督的认识,结果叫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因此,他不仅将律法,以及根据律法所建立的宗教看作亏损,也将万事看作亏损。
当然,至宝就在基督的人位里面。但是,为着我们的经历,我们对这至宝的体验是在于我们的认识。我们若缺少认识,就绝对无法体验这人位是何等的宝贵。唯有当我们认识祂的宝贵时,我们才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这样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何等的宝贵!
要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面,是有一个要求或条件的。这个条件是:我们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
我要提出腓三9里关于义的新定义或新解释。在这节里,义表明一种于神、于人都是对的日常生活。……在〔保罗〕迁到基督里之前,按律法说,他是个无可指摘的法利赛人。保罗以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他于神、于人都是对的。事实上,他与神的关系完全不对。……“本于神的义”一辞不仅指这义是属于神的,更指这义就是神自己。……因此,于神、于人都是对的生活,必须是神作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彰显,就是神自己借着我们活出来。
我们自己的义是我们自己的彰显,就是“我”的彰显。我的义就是我的活出。但神的义乃是神从我们活出来,是神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彰显。我们爱别人时,我们的爱是神的彰显。此外,我们的谦卑不单单是伦理上的谦卑,乃是神圣的谦卑,就是神自己从我们活出来。我们若要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面,就必须有这种光景:神借着我们得着彰显,并且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我年轻时以为,9的义是指神借着称义而赐给我们的义。……直到有一天我才明白,9的神的义,实际上就是神自己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若要有这义,就必须过一种彰显神的生活。我们必须履行这个条件,使我们能够实际地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面(腓立比书生命读经,一八六至一八八、五三九至五四一页)。
参读:《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三篇。
当然,至宝就在基督的人位里面。但是,为着我们的经历,我们对这至宝的体验是在于我们的认识。我们若缺少认识,就绝对无法体验这人位是何等的宝贵。唯有当我们认识祂的宝贵时,我们才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这样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何等的宝贵!
要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面,是有一个要求或条件的。这个条件是:我们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
我要提出腓三9里关于义的新定义或新解释。在这节里,义表明一种于神、于人都是对的日常生活。……在〔保罗〕迁到基督里之前,按律法说,他是个无可指摘的法利赛人。保罗以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他于神、于人都是对的。事实上,他与神的关系完全不对。……“本于神的义”一辞不仅指这义是属于神的,更指这义就是神自己。……因此,于神、于人都是对的生活,必须是神作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彰显,就是神自己借着我们活出来。
我们自己的义是我们自己的彰显,就是“我”的彰显。我的义就是我的活出。但神的义乃是神从我们活出来,是神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彰显。我们爱别人时,我们的爱是神的彰显。此外,我们的谦卑不单单是伦理上的谦卑,乃是神圣的谦卑,就是神自己从我们活出来。我们若要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面,就必须有这种光景:神借着我们得着彰显,并且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我年轻时以为,9的义是指神借着称义而赐给我们的义。……直到有一天我才明白,9的神的义,实际上就是神自己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若要有这义,就必须过一种彰显神的生活。我们必须履行这个条件,使我们能够实际地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面(腓立比书生命读经,一八六至一八八、五三九至五四一页)。
参读:《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三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