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1
我们必须跟从主耶稣的榜样,带着耶稣的烙印,就是祂生活的特征──加六17。
2
我们需要借着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活基督而显大基督──腓一19~21上。
3
我们必须借着基督复活的大能,模成基督的死──三10。
4
“我们都该宣告,我们要过神人的生活。至终,神人将是胜利者,得胜者,作耶路撒冷里的锡安。这要带进历史上前所未见新的复兴,也要结束这个世代”──历代志生命读经,三五页。
晨兴喂养
腓一20 这是照着我所专切期待并盼望的,就是没有一事会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体上,现今也照常显大。
三10 使我认识基督、并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
我们既看见了神圣启示的高峰,就需要把我们所看见的实行出来。我们的实行会成功,那个成功将是一个新的复兴,乃是最高的复兴,可能也是主回来之前末了的复兴。……我们需要有团体的模型,就是基督的身体,也就是一班过着神人生活的人。从今天起,我们的实行应当是过神人的生活,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像祂一样天天接受祂的十字架,被钉死,被模成祂的死,而活另一位的生命(腓三10,一21,加二20)。我们的生命、我们的己、我们的肉体、我们天然的人以及我们的一切,都已经被这一位带到十字架上。现今我们是在活祂,所以我们生活的每一时刻、每一部分,都应该留在祂的钉十字架里,模成祂死的模型。这样,我们就自然而然地活祂,以祂作复活(约十一25)。这就是神人的生活(过照着神启示之高峰的生活,三八至三九页)。
信息选读
我们的实行不是过一种天然人(无论是好人或坏人)的生活。我们所实行的,乃是过神人的生活。神人就是一个得了重生,并且变化过的人,与神成为一,而以神为他的生命、他的人位和他的一切。至终,这人就在生命和性情上,而不是在神格上,成为神。这就是神人。在恢复里,今天我们所该实行的,就是过这样一个神人的生活。这个生活乃是借着复活、在复活里并凭着复活,过钉十字架的生活。在这样的生活里,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祂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但是当祂在我里面活着的时候,祂是与我一同活着,结果我就与祂一同活着(约十四19)。祂同我活着,我也同祂活着;我们二者同活在一起,是个调和的生活,也就是神与人调和的生活。
我们若是过这样的生活,就必定会出去接触人传福音。活力排就是一班这样的人。活力排不该当作一种形式去实行;活力排应当是一班一班……的人……过这样神人的生活,〔这〕就会拯救人,造就人,也会建立地方召会,甚至到一个地步,把基督的身体建造起来。
我们如果实行我们所听见的,自然而然就会有模型建立起来。这模型要成为召会历史中最大的复兴。我信这复兴会把主带回来(过照着神启示之高峰的生活,三九至四一页)。
〔照着罗八13,〕你必须在复活里,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这就是凭基督复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没有一个在自己天然生命里的人,能治死他身体的一切行为;但我们这些神人,就是原型的复制品,能治死身体的行为。我们能认识祂、并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基督徒的生活,不在于外表上爱人或在属人伦理上温柔、忍耐。我们必须天天死(林前十五31)。……我们必须死而活,使许多神人能成为建造的材料,以建造基督的身体,完成神永远的经纶(过照着圣经中神圣启示高峰之生活实行的路,三〇页)。
我们都该宣告,我们要过神人的生活。至终,神人将是胜利者,得胜者,作耶路撒冷里的锡安。这要带进历史上前所未见新的复兴,也要结束这个世代(历代志生命读经,三五页)。
参读:《过照着神启示之高峰的生活》第五篇;《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二、四篇。
我们若是过这样的生活,就必定会出去接触人传福音。活力排就是一班这样的人。活力排不该当作一种形式去实行;活力排应当是一班一班……的人……过这样神人的生活,〔这〕就会拯救人,造就人,也会建立地方召会,甚至到一个地步,把基督的身体建造起来。
我们如果实行我们所听见的,自然而然就会有模型建立起来。这模型要成为召会历史中最大的复兴。我信这复兴会把主带回来(过照着神启示之高峰的生活,三九至四一页)。
〔照着罗八13,〕你必须在复活里,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这就是凭基督复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没有一个在自己天然生命里的人,能治死他身体的一切行为;但我们这些神人,就是原型的复制品,能治死身体的行为。我们能认识祂、并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基督徒的生活,不在于外表上爱人或在属人伦理上温柔、忍耐。我们必须天天死(林前十五31)。……我们必须死而活,使许多神人能成为建造的材料,以建造基督的身体,完成神永远的经纶(过照着圣经中神圣启示高峰之生活实行的路,三〇页)。
我们都该宣告,我们要过神人的生活。至终,神人将是胜利者,得胜者,作耶路撒冷里的锡安。这要带进历史上前所未见新的复兴,也要结束这个世代(历代志生命读经,三五页)。
参读:《过照着神启示之高峰的生活》第五篇;《历代志生命读经》第二、四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