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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圣灵与父、子的关系 ➥标题:肆 七灵与基督的关系(包含2三一神
  启示录乃是一卷启示基督的书,约翰在这卷书根据他所看见的异象,描述基督有七眼,就是那在神宝座前的七灵(五6)。历史上有解经家曾将此七灵解释为在神宝座前的七位天使长,也有人说是神的灵七个特性等等。但是梁基(John Lange)否定了这些无稽之谈,说这七灵就是神的灵□83□,另外,The Annotated Bible作者也直言,这七灵就是神的灵,那灵□84□。而倪克尔说,这七灵乃是得荣之救赎主的灵,为要成就其在教会中多方面的工作□85□。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Bible 有一注解说到,这词也可翻成“七倍的灵”(sevenfold Spirit)□86□。李常受解释说,“在神宝座前的七灵乃是神运行的灵,就是灵神。……祂是七倍加强的灵。……七灵无疑就是神的灵,因为第四节、第五节把祂列在三一神当中。七既是神工作中完全的数字,所以七灵必是为着神在地上的行动。就着实质和存在来说,神的灵是一个;但就着神行动上强化的功用和工作来说,神的灵是七倍的。就如撒迦利亚四章二节的灯台,以存在说是一个灯台,但以功用说却是七盏灯。在约翰写启示录的时候,召会已经堕落;时代变黑暗了。因此,神在地上的行动和工作,就需要神七倍加强的灵。”□87□
  李氏继续以素质与经纶的论点来解释启示录,指出在启示录里神圣的三一不是素质的三一,乃是经纶的三一。他说,“素质的三一是指神的存在。就神的存在来说,父、子、灵从永远到永远同时共存,互相内在。素质的三一不需要修饰语。然而,启示录不是论到三一的存在,乃是论到三一的经纶。照着神的经纶来看,父是那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这些修饰语是指明经纶。并且,就神的存在说,神的灵是一;但就神的经纶说,神的灵在功用上是七。就素质说,神的灵在存在上是一;但就经纶说,神的灵必须加强,来尽祂的功用,以实现神的经纶。在素质上,子神就是子;但在神的经纶上,祂是耶稣,是基督,是忠信的见证人,是死人中的首生者,是地上君王的元首,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释放我们脱离罪恶,使我们成为国度,作祂父神的祭司,并且祂要再来,执行神最终的行政。这些修饰语都不是说到子的存在,乃是说到子在神的经纶、神的行动、神的活动上。……这再一次给我们看见,启示录不是论到三一的神圣素质,乃是论到三一的神圣经纶。……就神的素质说,父是第一,子是第二,灵是第三。但就神的经纶说,灵在子神之前。那灵执行神的行政,并且注入、搜寻众召会。在四福音里,子比灵更即时;但在启示录里,灵比子更即时,因此在启示录第一章,按着经纶的三一这个顺序,灵在子之前。马太二十八章的三一是神存在的三一,是素质的三一,而启示录的三一是在神经纶上的三一,是经纶的三一。”□88□论到羔羊的七眼,李氏说,“这个景象是经纶的,因为这不是关乎三一神存在的问题,而是与祂的行动有关。就经纶说,七灵乃是子的眼睛。就素质说,为着存在,父是父,子是子,灵是灵。但就功用说,素质的灵成了子尽功用的眼睛。”□89□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圣灵与父、子的关系➥标题:肆 七灵与基督的关系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圣灵与父、子的关系 ➥标题:伍 总结(包含4三一神
  根据圣经启示圣灵与父、子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一方面我们不能说三者就是一个,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把三者清楚地分开。在旧约,三一神父、子、灵的启示并不明显,故此我们只能隐约看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并灵在父与子之间所扮演的角色。到了新约,圣灵作为三一神的第三位就清楚地启示出来。在这启示中,四福音给我们看见的,是一位与灵有分不开关系的基督。在祂的成孕、出生、生活、尽职、受死、复活上,基督与那灵都有息息相关的联系。然而,这关系并不停在基督的肉身时期。在祂的复活里,基督与那灵的关系更是形影不离,甚至二者成为一。约翰十四至十七章,描写复活的基督与圣灵的关系极为详尽。圣灵在此被称为“保惠师”,作基督的再临,带来祂的自己。事实上,保惠师与基督,就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四福音后,使徒们的书信乃是描述信徒对基督与那灵的经历。在这经历的描述中,基督与那灵密切的关系再进一步被显明和印证。保罗视复活的基督和那灵为一。“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主就是那灵”,在信徒主观的经历里,经历基督就是经历圣灵,经历圣灵就是经历基督,这二者乃是分不开的。到了启示录,圣灵被启示为“神的七灵”,而这七灵与基督更是有密切的关系,羔羊(基督)的七眼,就是神的七灵。灵与基督的关系,隐喻在羔羊的眼睛和羔羊的本身关系上。
  李常受的以“素质”与“经纶”两个字来解释灵与父、子之间的关系。“素质”为三一神在永远里所共同拥有的神性,是不能分割与分开的。故此,主就是灵,末后的亚当与圣灵就是一个,保惠师就是基督,但是,神在救恩计划中尚有祂的经纶。这“经纶”乃是在时间里,神来完成永远计划的安排,包括道成肉身、死和复活、升天、基督的再来,千年国等等。在“经纶”这方面,基督作为被差遣的一位,就站在一个地位,低于那差遣的父。而灵作为降在基督身上的一位,在受浸时降在基督身上,在十架上暂时离开,是有来有去,是与基督迥然有别的。这都是在时间里的事,却与永远中的神性不冲突。
  灵乃是属于神圣奥祕范围的,诚如主耶稣在对尼哥底母说到重生之事时,说到风吹,风是不能以眼睛看得见的,正如灵也不是以头脑来分析就能领会的。许多神学家对圣灵的探讨都拘限在字句中,没有进入圣经的内在精义,同时他们又受到过去大公会议所规定的信条与曾经定罪过之异端的限制,不敢越雷池一步,就将圣经中一些与传统观念不合的经节曲解了,或是撇开不看,于是就在一连串的字句分析中打转,摸不到圣灵的实际。然而,对于许多爱主的基督徒,圣灵是带给他们神同在的一位,也是让他们经历基督的死与复活之实际的一位。经历了那灵,也就经历了父与子,那灵绝不是跟另外两位分开的,所以,要认识那灵就必须先认识神圣的三一,不是三位分开的神,也不是撒伯流主义的没有实质,只有时间里的暂时存在之模式。圣经中的启示必须以实际的经历来认识。李常受根据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说,“基督这位末后的亚当,借着复活并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以进入信祂的人里面,如同活水的江河流出来。……在基督复活之前神就是灵,但不是赐生命的灵。……这完全是为着神与人之间生机的联结──在祂的复活里将神带进人里面,并将人带进神里面。”□94□这段话清楚描绘了那灵与基督的关系,是所有追求认识三一神,欲经历实际的灵者所必须领会的。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圣灵与父、子的关系➥标题:伍 总结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圣灵与父、子的关系 ➥标题:注释:(包含1三一神
 
这信条宣称:“我信圣灵;主,并赐生命者;从父而出;与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祂曾借众先知说话。”
 
G. S. Hendry, The Holy Spirit in Christian Theology, Philaphia, P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61, pp.14-15.
 
G.W. Biomiley,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Vol. 2, Eerdmans, 1982, p.73.
 
J. G. Simpson & G. W. H. Lampe, “The Holy Sprit”,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F. C. Grant & H. H. Rowley, T & T Clark, 1963, p.394.
 
W. Lee, The Conclusion of the New Testament, Message 79, LSM, 1986, p.853.
 
同注3
 
M. J. Erickson, Christian Theology,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Books, 1983, pp.881-882.
 
M. N. Zerwick, Biblical Greek, Editrice Pontificio Istituto Biblico, Rome, 1963, pp.15-16.
 
李常受,《那灵同我们的灵》,Anaheim,CA: LSM,1995,6页。
 
关于“神是灵”,李常受说,这“不是指神的身位,乃是指神的素质,本质。……我们要敬拜神,就必须认识,我们所敬拜的那一位,在素质上,在本质上,乃是灵。”(见李常受,《那灵同我们的灵》,Anaheim, CA: LSM, 1995, 第六页。)故此,主耶稣对撒玛利亚妇人说,“神是灵”,此处的灵并不指三一神中的一位,而是指神的素质、成分与性质就是灵。神不是物质的,乃是如气一般,不受任何的限制,可无所不在,也可以参透每一处的。因为神有这样的素质,所以,敬拜祂的就不应该受到任何环境的限制,应该在我们人的灵里来敬拜(约四20-24)。
 
倪柝声,《神话语的职事》,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七册,台湾福音书房,2002年,三版,5-8页。
 
R. Olson & C. Hall, The Trinity, Grand Rapids, Michigan: Eerdmans, 2002, pp.5-6. 比方说,诗篇三十三篇六节:“诸天借耶和华的命(或“话语”,即“道”)而造;万象借祂口中的气而成。”因为“气”在原文就是与“灵”同字,所以根据这一节,“道”与“灵”在创造时,作了同样的功用。
 
G.O’Collins, The Tripersonal God: Understanding and Interpreting the Trinity, New York: Paulist Press, 1999, pp.23, 31-34.
 
A. W. Wainwright, The Trin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SPCK, 1962, pp.220-221.
 
李常受,《神新约的经纶》,台湾福音书房,1989,20,22页。
 
李常受,《那灵》,《新约总论》第四册,台湾福音书房,1994年,62页。
 
同注15,27页。
 
K. Barker, Th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Study Bible Notes, Professional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3 CD version, Matt. 3:16.
 
同注16,63页。
 
同注15,49-50页。
 
J. Dunn, “Spirit of Christ”, Christology in the Making, 2nd Ed.,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89, p.142.
 
J. Dunn, The Christ & The Spirit, Vol. 2, Pneumatology,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98, p.50.
 
M. Thompson, The God of the Gospel of John, Grand Rapids, Michigan Eerdmans, 2001, p.187.
 
同注23,p.159.
 
同注23,p.160.
 
CitedinA.Wainwright's, TheTrinityintheNew Testament, p.214.
 
同注15, 49-52页。
 
W. G. Kummel, The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Nashville: Abingdon, 1973, p.315.
 
同注23,p.148.
 
G. Bornkamm, “Der Paraklet im Johannes-Evangleium”,in Geschichte und Glaube, Gesammelte Aufsatze, Erster Teil, Band III, Munich: Kaiser, 1968, pp.84, 88. 见M. M. Thompson, The God of the Gospel of John,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2001, p.150, footnote 10.
 
M. Turner, The Holy Spirit and Spiritual Gifts, Hendrickson, 1998, p.96.
 
同注12, p.9.
 
J. Denny, “Holy Spirit”, Dictionary of Christ and the Gospels, Edinburgh: T & T Clark, 1917, p.742.
 
同注23, p.153.
 
D. A. Carson, The Farewell Discourse and Final Prayer of Jesus, An Exposition of John 14-17, Grand Rapids, Mich.: Baker, p.50
 
同注35, p.50
 
R.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Anchor Bible,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70, 2:698-699.
 
同注37, 2:713.
 
同注37, 2:715.
 
同注37, 2:716.
 
同注37, 1964, Vol. 1, p.643.
 
同注37, 2:1139.
 
同注37, Vol. 1, p.644.
 
E. Schwiezer, “Pneuma”,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p.892.
 
同注14, p.222.
 
同注15, 80-81页。
 
同注15,82-83页。
 
同注15,84页。
 
同注15,84-85页。
 
同注15,86-88页。
 
同注15,90页。
 
同注15,95-96页。
 
同注22, pp.52-53.
 
同注22, p.53.
 
同注21, pp.145-147.
 
同注21, pp.145-147.
 
The Spirit defined by Christ and “limited” to that which accords with the character of the earthly Jesus and exalted Lord.
 
Christ experienced as Spirit and “limited” to Spirit in his relationship with men.
 
同注21, p.147.
 
李常受,《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728-729页。
 
同注60。
 
同注60。
 
同注60。
 
同注60。
 
同注21,p. 144.
 
同注21,pp. 148-149.
 
同注21,pp. 144, 148-149.
 
同注14,pp. 215-217.
 
中文没有适合的翻译。J. Frame, The Doctrine of God,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ing, 2002, p.691.
 
同注69, p.692.
 
同注70。
 
W. R. Nicoll, The Expositor's Bible, Vol. V, Grand Rapids, Mich.: Baker Book House, 1982, p.750.
 
同注21, p.145.
 
同注22, p.49.
 
同注14, p.218.
 
同注44, p.891.
 
同注14, p.219.
 
同注21, p.142.
 
L. S. Thornton, The Incarnate Lord, pp.323-324. 参A. Wainwright, The Trin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p.219.
 
在他的Letters to Serapion。
 
在他著名的论文《论圣灵》(On the Holy Spirit)一文中。
 
同注22, pp.10-12.
 
J. P. Lange,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Vol. 9, Grand Rapids, Mich.: Zondervan, 1978, p.91.
 
Aron C. Gaebelein, The Annotated Bible, Moody Press, 1970, p.212.
 
同注72, p.836.
 
The Holy Bibl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Pradis Software, Rev. 1:4, footnote.
 
同注15,264-265页。
 
同注15, 267-268页。
 
同注15, 302页。
 
同注15, 303页。
 
Basil, Letters, 159.2. cited in Millard Erickson's Christian Theology, 2nd edition, Grand Rapids, Mich.: Baker Books, 1983, p.867.
 
Basil the Great, On the Holy Spirit, trans. David Anderson, Crestwood, N.Y.: St. Vladimir's Press, 1980, pp.76-78.
 
John of Damascus, Exposition of the Orthodox Faith, Chapter 8, p. 9.
 
同注9, 23-24页。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圣灵与父、子的关系➥标题:注释:
  东方教会因在几个世纪中与异端争战,保持正统教义而自称为正统教会(Orthodox Church),简称为“东正教”。其三一神教义的基础乃是建立在以巴西流为首的迦帕多家三教父(Cappadocian Fathers)的观点上。迦帕多家三教父为:该撒利亚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拿先斯的贵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与女撒的贵格利(Gregory of Nyssa)。此三人乃是以三一神的起源作出发点来探讨。他们认为:神的性情乃是实质化(hypostatized, or personified)于父的位格,而圣灵乃是由父单独出来的(proceed)。
  迦帕多家三教父的模式,并没有说明子与圣灵之间的关系,于是女撒的贵格利就解释说,圣灵乃是借着子,由父所出。此一教导发展到今天,使得多数的东正教神学家所持之三一神的关系,是根据耶稣受浸时,父从天上对子说话,圣灵如鸽子降在子的身上的关系:
  然而有些钻牛角尖的学者就认为,“互相内住”似乎将“三”融合成“一”了,令人无法分辨神圣三一间的区别。迦帕多家教父就借助于其哲学背景,也是当时所流行的新柏拉图主义(Neoplatonism),以这思想所定义的“所是”(being)与“存在”(existence)来解说三一神的实质:“所是”乃是指超越时间与空间的绝对实际,而“存在”则是指在时间与空间中所出现的实际。他们认为三一神在“所是”上是一,在“存在”上则是三。
  另外,从第二世纪开始,在初期教会中就弥漫着一种观念,认为只有“父”才是那绝对的“所是”,子与圣灵的神性则低于父。后来,这个观念被俄利根发展成隶属论。但此一看法乃是以人的时间、空间来解释神圣的三一。到了第四世纪初期,亚流就从此观念变本加厉,创出“子曾经在某一刻还没有”(there was a time when He was not)的异端来了。迦帕多家教父接续亚他那修与亚流派对抗,打破此一错误的观念。他们教导说,三一神中的每一实质都具有其永远的存在模式。三者之间的分别必须以祂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来辨别。三位实质之间的分别,乃是那使祂们得有所是的“原因”(cause)。迦帕多家教父根据神圣三一的起源教导说:父是非生的(agennetos,unbegotten),子是父所生的(gennetos,begotten),圣灵是由父而出的(ekporeuetai,proceed)。后来,东方教会就根据此一教导,将神圣三一位格的关系定义为:父是“非生的”,子是“由父所生的”,灵是由父所“出的”。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阋墙之争─“和子”(filioque)一词意义的探讨➥标题:一 东方教会
  奥古斯丁得救之前所受的哲学背景,深深影响了他的神学观点。他从三一神彼此之间的关系着手,认为神最早存在的模式并不是父,而是三一神的本身,并且三位格之间没有“生”或“由……而出”的关系。他认为三一的痕迹在宇宙万物中经常可见,因为人是照着神的形像所造,那么我们找到人身上所留之痕迹,就应该可以帮助我们略窥三一神的奥秘。奥氏采用了许多比喻来说明其观点,其中最出名的比喻就是以“爱”来比喻圣灵在父、子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只要有真正的爱,就必须有施爱者;然而此施爱者绝不能单独存在,必须有其爱的对象。因此,奥氏就说,父不可能没有子而存在;同时,子也不可能没有父而单独存在。父与子彼此相爱,不可能分开,两者之间必然有“爱”将此二者紧紧的联系于一起。此“爱”既不是施爱者,也不是被爱者,它跟施爱者和被爱者是可区别的,它乃是从施爱者和被爱者彼此发出的(double procession,简称为“双出”)。根据此一比喻,奥氏将父称为“施爱者”(Lover),子为“爱的对象”(Beloved),而圣灵是连结父与子之间的“爱”(Love or Bond of love),是结合祂们二者的“合质系带”(consubstantial communion)□9□。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阋墙之争─“和子”(filioque)一词意义的探讨➥标题:二 西方教会
  虽然奥古斯丁对三一神彼此之间关系,给了一个很新奇的比喻,但是在这个比喻里,奥氏只将父和子赋与位格,而将圣灵视为存在于两者之间无位格的“爱”,这样贬低圣灵位格的说法在东、西方都引起过许多争论,此乃这一比喻的最大弱点。
  东、西方教会从不同哲学的假设作立足点,来探讨神圣三一的彼此关系,却越讲越令人迷糊,而其所采用的神学名词也取源于圣经之外,两者似乎都“对”,但是所得的结论却非常不同,双方如同瞎子摸象,都摸到了大象的一部分,却凑不出完整的三一神全貌。
  事实上,圣灵与父和子的关系并不限于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第二句的一个片语“从父出来”而已,圣经尚有其他许多经文启示出圣灵与父和子的关系,如:圣灵是主所差遣的(约十五26上)、圣灵是领受于子的(十六14)、圣灵又是父所差遣的(十四26)、圣灵更是在主的名里来的(26),这些经文都说出圣灵与三一神中另外两位的关系。信经所启示的不过是这么多关系之中的一种,不能说这就是全部的关系了。光是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所启示的,就不仅指出圣灵从父这源头出来的关系。“从父而出”这四个字本身就有许多文章,希腊原文介系词翻作的“从”para,还有“在……旁边”的意思,也有“从……同”的意思□24□。李常受根据原文,为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作了以下的阐述:“在这一节里,子差那灵‘从父并同父而来’译作‘从……同’的字,希腊文是para意思,是‘在……旁也’ ……子要差遣灵从父并同父而来。奉差遣者不仅是灵,也是父,因为奉差遣者要从父并同父而来。子差遣灵不仅从父而来,也同父而来。”
  子与父的关系如何密切,灵与父的关系也照样的密切。子是从父并同父而来,灵也是从父并同父出来,不但如此,灵与子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说,保惠师是“在我的名里所要差来的圣灵”,在原文是“在我的名里差来的圣灵”,圣灵是在圣子的名里来的,圣子的名说明圣子的同在、圣子的本身,而圣子的本身就是圣子之名的实际。故此,“圣灵在圣子的名里来”说明圣灵乃是在圣子的实际,也就是在圣子本身里来。这样,灵来了,不光将父带来了,也将子带来了。灵乃是在子的实际,从父并同父而来。“那灵来了,就是三一神来了。三一神来的时候,首先是那灵,然后是子,最后是同父。因此,那灵来就是子同着父,这就是三一神临到了我们。当三一神临到我们的时候,祂乃是灵,而这灵就是子,同着父。”□26□我们将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与十四章二十六节合起来看,可以看见灵来了这事的丰满意义:灵的来临就是子的来临,是从父并同父而来的。从这方面看,奥古斯丁并西方教会所坚持的灵“从父和子而来”亦有其经文之根据。
  耶稣从来没有与父分开而孤独自处过,只有在祂被钉十架的后三小时,当公义的父神将世人所有的罪都归到祂身上时,乃是在那一时刻,祂“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圣洁、公义的父神不得已暂时在经纶一面离开祂。然而父神并没有作一个远远在天上的旁观者,乃是在十架那里审判祂为世人所赐的爱子、神的羔羊,并且在那一刻,子也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地献给父神(来九14)。所以即使在十字架时,神圣的三一也没有分开过,绝没有彼此不相干。在复活时,子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不再有物质肉身的隔离,这就是耶稣所应许的:在那日信徒要被带到子里面,子也在信徒里面(约十四20)。因为复活的基督乃是那灵(林后三17),祂就是那应许的保惠师,实际的灵,一面能内住在信徒里面(约十四20),将三一神的实际带到信徒里面;另一面也能带着复活的身体升到高天,坐在父神尊荣的右边(罗八34,来一3),将能力的灵从父并同着父,从子也同着子浇灌下来,产生基督的身体(徒二)。所以,在基督复活之后,神圣的三一更是没有分开过。对于信徒的经历来说,保罗在林后十三章十四节的祝福,乃是将三一神带给信徒,也就是将父的爱、子的恩、灵的交通带来与信徒同在。而约翰一书所说的信徒交通,乃是将信徒带进与父和子的交通里(一3)。到了永世,所有的信徒都要在新耶路撒冷里,享受三一神自己,那从宝座流出来的生命河,就是从父与子所流出的圣灵,要成为信徒永远的享受(启二二1~2)。
  圣经中的真理都有两面,关于三一神的真理也是一样。有一面说到神性素质,父、子、圣灵都同有那独一的神性,也都是同样受人敬拜的,这是约翰四章二十四节所说的“神是灵”。在神性这一方面的事是奥秘的,并非我们以物质、空间、时间的眼光可以得知的,却是我们可以在灵中,以真实来敬拜的(约四23~24)。另外,也有经纶的一面,说到父神是源头,一切都是从祂所出,祂是筹划、立定神旨意的一位;子神受父的差遣,借着道成肉身、死与复活、升天、得荣,并借着成为赐生命的灵,来内住在信徒里面(弗三17),并且建造祂的教会(太十六18),来完成神旨意的一位。而圣灵乃是借着子的祈求,受父的差遣,带着父与子一同来到信徒这里,将基督所完成的救赎完全应用到信徒身上,使他们能享受三一神自己。这经纶方面的三,可以在以弗所一章三至十四节清楚的看见。
  还有,我们要辨识真理,必须有大的眼光,将全部圣经摆在眼前,不能断章取义,光挑那些合乎自己观点的经节,却撇弃其他不跟自己观点相合的经节。例如:根据启示录二十二章一至二节,在永世里,由生命河所表征的那灵,要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这似乎支持了西方教会的“双出”观点。这处经节乃是指明,三一神要在永世里成为信徒的享受。但是圣经中并非只有这处经节,尚有如先前所说的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与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都讲到父、子和灵的同在。我们要来认识三一神,不能片面的、枝节性的认识,如此眼光如豆、片面强调,严重者就是历史上异端的来源,轻者就如瞎子摸象,见木不见林了。
  圣经一面说到是基督安家在信徒心里(弗三17),一面又说是神的灵住在信徒里面(罗八9),所以基督与那灵不但是不可分的,甚至圣经明言“主就是那灵”。这比“互相内住”的形容,更清楚明确。“主就是那灵”,乃是信徒经历里的事。所以信徒向父祷告、或向基督祷告,都同样有圣灵运行作工的实际,因为父、子、圣灵乃是一。这互相内住,乃是为着将三一神的实际带到信徒里面,作他们的享受与经历,并不是让神学家去分辨三者的区别。所以,虽然迦帕多家教父所提出的“互相内在”是圣经中的真理,但此一真理被神学家以哲学的论点去辨析三者的区别时,反而是画蛇添足。圣经的真理只要我们在灵中,以真实的心接受,本不需世上自夸为理性的哲学来混淆的。
  所以,李常受说,“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对神格的三一所有的神圣启示,显然都不是为着神学上的研究,乃是为着叫我们领会,神在祂奥秘而奇妙的三一里,如何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使我们这些蒙祂拣选、救赎的人,能像使徒对哥林多信徒的祝福所指明的,有分于、经历、享受并得着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从今时直到永远。”□27□
  李氏的观点将三一神的不分开和经纶中的行动借着圣经原文解释了,此一教导并没有迷糊父、子、圣灵三者的各自位格。父还是父,祂差遣爱子来到人间时,不是远在天上作旁观者,乃是在子的里面;子也在父的里面(约十38),子不仅是在父的名里行事,更是与父是一(25,30)。父乃是与子一直的同在,叫门徒看见了子就是看见了父(十四9),子所说的话乃是那与祂一直同在的父所作的事(10)。至于圣灵乃是耶稣所说的保惠师,要在耶稣离开门徒之后,来与他们同住,且要在他们里面(17)。这内住的灵就是复活的基督所成之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是约翰七章三十九节所说的那灵,在耶稣得荣耀之后完成了,可以将神的生命丰丰富富的带到信徒里面,成为实际,这灵也是罗马八章九节所说的基督的灵,叫人属基督。当这灵来时,并不是将父与子留在天上,乃是同着父与子一同来到信徒里面,所以保罗能祝福信徒:“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十三14)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阋墙之争─“和子”(filioque)一词意义的探讨➥标题:贰 评论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包含1三一神
  论及圣灵的所是,除了行传中说到欺哄圣灵就是欺哄神之外,最重要的经文是在约翰十四章。著名神学家艾瑞森(M. J. Erickson)论圣灵时,也指出“唯一比较深入的探讨就是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的谈话”□5□。约翰福音的结论就是神借着成为人而来,将神带进人里面;借着死而复活而去,将人带进神里面。而约翰十四章就是说到神如何完成这样的工作。约翰十四章上半论及父与子的关系,下半则说到子与那灵的关系。但是,历代的教父和神学家,虽常从约翰十四章上半论及父与子的合一,却少有神学家给与约翰十四章下半同样的重视。对此,林鸿信也曾提出类似的评论:“其实圣经上很多地方清楚地提到基督和圣灵的关系,只是过去不大被重视。……奇怪的是,二千年来那么多人读圣经,却少有强调基督与圣灵的关系者。”□6□本文在开头的一段将回顾初代教父如何根据约翰十四章上半论及父与子的关系,但本文的重点将是探讨约翰十四章下半,子与那灵的关系。如前所述,约翰十四章是在三一神观的架构下论圣灵的所是最好的经文,本文盼针对约翰十四章,从初代教父直至现代神学,概分为尼西亚会议之前、君士坦丁堡会议前后、宗教改革后和近代等四阶段,作一纵向深入的探讨,以期呈现历代对圣灵与子关系之认识的进展。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爱任纽(包含1三一神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俄利根(包含3三一神
  俄利根论到子与父的关系时说:“我们的救主是不能看见之神的像,相对于父,祂是真理;相对于我们,祂启示父,祂是我们借以认识父的形像(image),……因为祂自己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15□当他在反驳克里索(Celsus)时,引用约翰十四章十一节说:“假如克里索知道‘我与父原为一’,及子祷告时说,‘正如你与我是一’,他将不会认为我们在祂,那位至高的神之外,敬拜别的。‘因为’祂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16□这是俄利根对三一神论发展的贡献,他指出,子是不能看见之父的像。又根据子的祷告,俄利根强调,子与父是一。因此,当人看见子时,也就是看见了父,子与父是不能分的。俄利根借此辩卫子的神性与位格。从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俄利根论到圣灵时说:“圣灵的行政职务(administrative office)就是:训练的方向,圣经的启示,智力的改造,向着‘更美之事’的前进。”□17□又说:“因此,我们必须了解,作为独自认识父的子,祂将父启示给祂所乐意的,所以,圣灵,那探索神深奥之事的,也将神启示给祂所乐意的。”[18 ]在约翰十四章,俄利根论及圣灵时,也是只提到圣灵的工作,指出圣灵的行政职务,以及圣灵将神启示给祂所乐意的。事实上,俄利根的三一神观是“隶属论”,[19 ]强调子与圣灵都比父要低,而那灵又比子要低。[20 ]错误的三一神观自然导致错误的圣灵观,更遑论子与圣灵的关系了。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标题:俄利根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特土良(包含3三一神
  论到父、子、灵间的关系时,他说:“那灵是从神和子算起的第三位,就像灌木丛的果子是从根算起的第三位,那从大河分汊出来的溪流是从源头算起的第三个,光线的尖端也是从太阳算起的第三个。”他又说:“可喜的是主自己使用(employ)保惠师之人位的彰显(expression),如此并非表征分离或断绝,乃是一种布置(disposition)(在神格中相互的关系);因祂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如此保惠师从祂(父)区别(distinct)出来,正如我们说子也是从父区别出来,所以祂(灵)显示了第三程度(degree),就像我们相信那第二程度是在子里,这是就着在经纶(economy)中的等次而言。”□23□特土良看见子和那灵在位格上与父不同,并且子和那灵还有等次的区别,但父、子和圣灵仍是独一的神。神圣的三是不能分开的“一”,那灵从父而出却未与父分开,就如果子从根而出,分汊出来的溪流从源头而出,光线的尖端从太阳而出,但所有的“出”都未与他们的根源分开过。特土良一方面指出三一神的一,另一方面也说明三一神在经纶里的三,的确是重大的贡献。
  特土良认为那灵是从神和子而来的第三个,是父的显出的第三程度。特土良在讲论那灵的题目上,最大的贡献是在三一神论的探讨上□24□。教父论专家凯利指出,特土良就像他的前辈爱任纽等,重视独一神论,极力反对灵智派或称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的二元论。显然,子与圣灵的关系并非特土良探讨的对象□25□。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标题:特土良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安波罗修(包含3三一神
  根据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他解释:“但既然父的名和子的名是一,可学知圣灵的名也必如此,因为圣灵是在子的名里来(Holy Spirit came in the name of the Son),如它所记:‘但保惠师就是圣灵,父将在我的名里所差遣的,祂会教导你们所有事。’”□46□安波罗修指出,既然父的名和子的名是一,圣灵的名也必如此,因为圣灵是在子的名里来。乍看之下,说“圣灵是在子的名里来”似乎混淆了圣灵和子的身位。但事实上,约翰五章四十三节就已说出,“子在父的名里来”,因为子与父原是一(约十30)。而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启示,圣灵是父在子的名里差来的。因此,圣灵是在子的名里来。“子在父的名里来”和“圣灵是在子的名里来”,实是说出三一神不只有“三”的一面,也有“一”的一面。
  他根据约翰十四章二十三节说:“那灵的来就如同父的来(The Spirit comes, then, as the Father comes),因子说,‘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这是父在肉体的样式里来么?乃是那灵来,当祂来时,就是父与子的完满同在。(Does the Father come in a bodily fashion? Thus, then, comes the Spirit in Whom, when He comes, is the full presence of the Father and the Son.)”□47□他认为那灵并非单独而来,乃有父与子的完满同在。安波罗修的三一神观是认为三一神有同一本质、同一神性、同一意志、同一作为,也因此他强调圣灵是在子的名里来,那灵的来就如同父的来,当那灵来与信徒同住时,就是父与子的完满同在□48□。安波罗修是与女撒的贵格利同时期的,但女撒的贵格利只指出,子不离圣灵;而安波罗修进一步指出,圣灵是在子的名里来,当那灵来与信徒同住时,就是父与子的完满同在。根据约翰十四章下半论及圣灵与子的关系,安波罗修是先驱之一。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标题:安波罗修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史考特(包含1三一神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卡森(包含2三一神
  担任三一福音神学院新约研究教授的卡森(D. A. Carson)论及约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三节说:“耶稣在这段经文中所教导的,最重要的主题之一是:三一神决定居住在耶稣的门徒里面。这真理是不可废的:‘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6~17上)。’到目前为止,我们只知道圣灵与门徒有关,但仅此而已。然而,两节之后,耶稣又加一句说,‘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十四18)。’耶稣讲的很可能是祂复活时的再来(在约十四19似乎就是这意思);但是祂也可能是说借着圣灵与祂的门徒同在。毕竟祂是向门徒应许不撇弃他们为孤儿;这整个段落所关注的,就在于祂离开到祂再来的这段期间。第二十三节是比较清楚且重要的一节:‘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这里说父与子决定居住在信徒里,因此,神性的三个位格就都介入了。”□88□
  卡森根据约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三节指出,三一神决定居住在耶稣的门徒里面,又根据二十三节指出,父与子决定居住在信徒里,这是我们所肯定的。但论及子与圣灵的关系时却说,子借着圣灵与祂的门徒同在。虽说子“借着圣灵”是最常见的描述方式之一,但若子决定居住在信徒里,又何须“借着圣灵”?这可能是尚未看见考夫曼、史迪文斯、哈里斯和史考特等人所看见的: 得荣的主与那灵的同一。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标题:卡森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李常受(包含2三一神
  华人圣经教师李常受论到约翰十四章时说:“约翰十四章揭示神如何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在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这事上,神是三一的。祂是独一的,却又是三─父、子、灵。子是父的化身和彰显(约十四7~11),灵是子的实际和实化(十四17~20)。父在子里(子甚至称为父──赛九6)得着彰显,被人看见;子成为那灵(林后三17),得以启示并实化。父在子里,彰显于信徒中间;子成为那灵,实化在信徒里面。父神是隐藏的,子神是显明在人中间的,灵神是进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并一切的。因此,父在子里,子成为那灵,这三一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分,使我们在祂的神圣三一里,享受祂作我们的一切。”□89□
  李常受不仅指出,约翰十四章揭示三一神要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且指出“如何”── 约翰十四章上半启示,子是父的化身和彰显,约翰十四章下半启示,那灵是子的实际和实化。二十世纪的华人圣经教师倪柝声也曾指出,在约翰十四章十七节,主说:“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这一个“祂”字用到这里为止。下面一句就说:“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我们把它分析一下,就看见这个“祂”就是“我”,“我”就是“祂”□90□。倪柝声和李常受的论点是与考夫曼、史迪文斯、哈里斯和史考特等人相互呼应的。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标题:李常受
书名:第二期 圣灵㈡ ➥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 ➥标题:历代论约翰十四章父子灵关系之总评(包含6三一神
  然而,到了迦克墩大会(主后四五一年),为了解决“基督身位里神性与人性如何共存”的争论,“三位格在同一本质里”(即传统简称之“三位一体”)的公式再一次被肯定。然而对于复活的基督与圣灵在三一神里的关系却未提及。特别是为了打击形态论,申明“父不等于子,也不等于灵;子不等于父,也不等于灵;灵不等于父,也不等于子”□91□。这一连串的“不等于”,虽然制定了三一神中的区别,却也几乎排除了圣经里所明言之复活的基督与那灵的关系,如:“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十五45)和“主就是那灵”(林后三17),更遑论约翰十四章下半所启示之“子实化成为那灵住在信徒里面”。从此,论到三一神,虽也指出三者是一,但却更强调三者之间的区别。即使奥古斯丁被视为天主教和更正教最重要的神学思想泉源之一,但他所强调之三一神在作工与内住的“一”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现任英国国教澳洲大主教的康利(Peter Carnley)在《The Structure of Resurrection Belief》一书中,曾分析在西方神学中,复活的教义并未与那灵相联的原因,他说:“那灵在西方复活的教义中是被忽略的,至于为何会有如此神学和历史上的意外,是有一些理由来解释的。一部分的原因是,复活和五旬节、复活的基督与那灵,都被视为不同的术语,代表着可区别的实际。复活和五旬节之间相隔了五十天,再加上新约里,那些强调复活的基督与那灵之间是有区别的因素,特别是林后十三章十四节和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的三位一体的公式,提供了表达三位一体之教义的圣经立足点。自从第四世纪后期,在西方神学中,父、子、灵的区别已是最重要的,甚至有时促成了广为流传的三神论(Tritheism)。一旦三个身位之间的区别被接受,要重新强调复活的基督与那灵之间那亲密的同一(close identification),就会引起不可避免的厌恶。以至于在说明复活的教义时,甚少会考虑到对那灵的经历。而复活的教义,几乎是自动的被视为仅仅与三一神的第二身位有关。尽管三一神的教义强调‘三位格在同一本质里’,但普遍的认知却鼓励我们,将基督与灵视为不同的位格,并从此,在救恩的经纶里,人对基督与灵的经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经历。”□92□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子实化成为那灵➥标题:历代论约翰十四章父子灵关系之总评
  在此我们希望能以三一神之间彼此的关系,特别是子与灵的关系,进一步探讨基督与那灵的关系,并借此了解那灵的所是。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从基督是灵的身位探讨约翰一书中圣膏油的预表➥标题:灵的基督论与道的基督论
  我们必须声明,任何神学理论都必须符合一个至高无上的原则,就是绝对不能违背圣经所启示之三一的原理:三一神虽然彼此有分别却绝不分开。当三一神中的第二者来成为肉体时,这位作为“道”之神的本体,绝非是作为独立的个体来住在人类当中。基督在地上生活工作的每一个过程,都有整个三一神牵涉在内。新约圣经中不乏这类记载。例如,基督是由圣灵成孕(太一18,20,路一35)。因此,虽然在实质上祂是神的道,但祂的存在却内在的与那灵有关,正如福音书作者说祂是“出于圣灵”(太一20)。当祂开始公开尽职时,那灵降在祂身上,膏抹祂,为着祂的工作(三16,路四18)。这并不像养子论者所说,神把为人的耶稣收养为祂的儿子。无论在本质与素质上,从祂成孕开始,祂就是神。那灵的膏抹,是为着在经纶上来完成祂的职事。因此,虽然祂在本体上是神的“道”,却不是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工作,乃是借着神的灵尽职。有些人在观念中倾向于把子与那灵并父分开看待,认为子在地上时,只有子自己单独的生活行动,行事为人;然而,我们不能持守这种观念,因为子从未作自己的工(约五19,30,八28〉,因为祂所有的工作都源于父,祂所有的工作也都是借着那灵(太十二28)。甚至当祂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也是借着永远的灵被献上(来九14)。而在复活时,祂是借着那灵得着加力(彼前三18,罗八11)。子当然是成肉体之神在每一样生活行动中的本体,但却从未向父和灵独立。
  这些新约经文已足够说服我们,基督徒生活的源头既是源自于基督,也是源自于那灵。但我们不该因此以为:基督有祂自己的供应,而那灵也有祂自己的供应;有一种爱叫作基督的爱,有另一种爱叫作那灵的爱;基督作祂圣别的工作,而那灵也作祂圣别的工作,并以此类推到所有在基督里各样属灵的福分(弗一3)。我们相信,这些福分虽然是在基督里,但这些福分却不是三一神中的某一者,在祂单一的行动中临到我们的,因为三一神中父、子、灵的工作是不可分离的。正如在福音书里,子是借着那灵作工;因此在书信里,子也只是借着那灵工作。在成肉体时,祂是一个“是灵的人”(pneumaticperson);因此在复活时,祂也是一个“是灵的人”。我们用“是灵的”(pneumatic)这词,是指明在我们身上,基督与那灵在工作上有充分的关联性。
——引自:《第二期 圣灵㈡》➥篇题:从基督是灵的身位探讨约翰一书中圣膏油的预表➥标题:一个是灵之子的基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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