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福音的作者马可,又称约翰(徒十二25),是一位马利亚的儿子(这马利亚在耶路撒冷召会中,与使徒彼得很接近——徒十二12),也是巴拿巴的表弟(西四10)。他陪同巴拿巴与保罗尽职(徒十二25),并参与保罗第一次出外向外邦人尽职的旅程,到了别加却离开保罗回去了(徒十三13)。由于他中途折返,保罗第二次出外尽职时,拒绝带他同去;那时巴拿巴与保罗分手,马可就参与巴拿巴的工作(徒十五36~40)。然而,在保罗晚年,直到他殉道,马可都是与他十分接近(西四10,门24),并在服事的事上对他有用处(提后四11)。马可与彼得很接近,也许一直如此,因为彼得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彼前五13)。在召会初期,马可福音就被认为是经由彼得口述,马可笔录的;在救主福音的服事中,彼得从始(16~18)至终(十四54,66~72)都伴随着主。本福音的记载是按着历史的次序,比别的福音书更富历史事实的细节。彼得在徒十36~42的话,就是这全本福音的概述。
约翰介绍神救主,着重救主在人性里的神性;马太介绍君王救主;马可介绍奴仆救主;路加介绍人救主。马太、马可与路加,是采取同一观点,在不同方面叙述救主带着神性的人性。马可既然介绍救主是奴仆,就没有说到祂的家谱和身分,因为奴仆的祖先是不值一题的。他也无意叫我们对这位奴仆美妙的言语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就如马太所记祂对诸天之国奇妙的教训和比喻,约翰所记祂对神圣真理的深奥启示),却有意使我们对祂在福音服事中超绝的作为,有深刻的印象;他比别的福音书提供更多细节,描绘奴仆救主在为着神拯救罪人的服事上,所显出的殷勤、忠信和其他的美德。马可福音是赛四二1~4、6~7,四九5~7,五十4~7,五二13~五三12,关于基督是耶和华奴仆之预言的应验,以及腓二5~11,关于基督是神奴仆之教训的详述。祂殷勤工作,祂需要食物和歇息(三20~21,六31),祂也动怒(三5)、叹息(七34),并祂对人的亲爱(十21),都优美的表现出祂人性的美德和完全;而祂是主(二28),祂无所不知(二8),祂有能力行神迹,祂有权柄赶鬼(27,三15)、赦罪(二7,10)并平静风和海(四39),又都完全显明祂神性的荣耀和尊贵。何等一位神的奴仆!何等可爱,令人赞赏!这样一位奴仆作了奴仆救主来服事罪人,以祂的生命作他们的赎价(十45),为要成就祂所隶属之神的永远定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