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都起来建造以色列神的坛,要照神人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在坛上献燔祭”—拉三2下:
1
为着召会生活,第一件该被恢复的就是祭坛—罗十二1:
a
我们要过召会生活,必须先把一切摆在坛上—诗四三4上。
b
我们必须把我们一切所有、所是、所能的都放在坛上,使神得着满足;这是召会生活的起始。
2
问题在于我们只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而在耶路撒冷我们仍为自身利益保留许多东西;我们不肯为神的利益和神的满足将一切献在坛上—罗十二1:
a
我们绝不能归回耶路撒冷,而我们的生活却仍是巴比伦的那一套。
b
在耶路撒冷的生活必须是绝对为着主的利益。
b
我们若要有正确的召会生活,就需要经历十字架—弗二14~16。
贰
“他们就向耶和华献燔祭”—拉三6中:
一
燔祭表征基督是绝对为着神的满足—利一3~9:
1
完全为着神满足的燔祭,预表基督作神的喜悦和满足—弗五2。
3
燔祭是基督自己,而我们与祂是一;因此,燔祭也是我们与基督的一—林前六17。
二
燔祭乃是神的食物,使神可以享受并得着满足—民二八2:
1
虽然神是全能的,但祂无法给自己东西吃;祂的食物必须来自祂的子民—2节。
2
基督是神的食物,但祂不是直接作神的食物;反之,基督是由我们服事给神作食物的。
1
唯一能从地上升到神那里的,乃是基督所过的生活,因为祂是唯一绝对为着神而活的人—约六38:
3
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就在我们里面重复祂在地上所过的生活,就是燔祭的生活—加二20。
1
“怡爽香气”,原文意“安息或满足的香气”—9节。
2
怡爽的香气,就是一种带来满足、平安与安息的香气;这样一种怡爽的香气对神乃是享受。
3
因着基督过绝对使神满足的生活,祂的生活乃是怡爽的香气,是升到神面前,使神喜乐并满足的馨香之气—弗五2。
叁
在利未记里首先提到的祭不是赎罪祭或赎愆祭,而是燔祭—一3:
一
我们首先需要基督作燔祭,因为我们在神面前的第一种光景,第一个问题,不是过犯,乃是不为着神:
1
神创造我们,是要我们作祂的彰显和代表—创一26。
2
神创造我们,是要我们为着祂,并不是为着我们自己;但我们堕落的人为自己活,并没有为祂活。
三
我们必须领悟我们没有绝对为着神,并且我们在自己里面无法绝对;因此,我们需要以基督为我们的燔祭—利一3~4。
肆
过常时不断之燔祭的生活,就是成为活祭—罗十二1:
二
在旧约里每日献的燔祭,预表在新约里,我们属神的人应当每日将自己献给神—民二八3~8。
一
神要我们以基督作一切祭物的实际来敬拜祂;祭物乃是为讨神喜悦并使祂快乐—23~24节。
2
神既因那献给祂作燔祭之实际的基督得着满足,就将祂甜美的悦纳赐给我们;这就是燔祭的意义—民二八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