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作为基督里的信徒和神的儿女,我们行事为人应当配得过神─帖前二12。
贰
神的经纶乃是有神作生命,然后活祂─约壹五11~12:
2
至终,我们要成为一个团体的实体─基督的身体─与祂成为一并活祂,使祂得着团体的彰显─弗四4~6。
叁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活神─腓一20~21上:
一
我们的日常生活实际上必须是神自己─约五26。
二
只有神才配得过祂自己;只有神才能与祂自己相配─彼前一15~16。
三
既然只有神才能与祂自己相配,所以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活神,也就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彰显神─林前十31:
1
活神的生命就是凭神而活,甚至活神自己。
1
神人活神并彰显神;神人的生活乃是神在人里的生活─腓一20~21上。
伍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在生命的新样中生活行动─罗六4:
一
生命的新样乃是出于我们从神接受的神圣生命─约三15~16。
二
神圣生命的范围乃是新,我们的生活行动应当在神圣生命之新样的范围里─罗六4。
陆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就是在光中行─约壹一7:
一
光是神在祂彰显里的性质─5节。
二
当我们在光中行,就享受三一神并有份于祂的定旨:
1
神圣生命的交通将我们带进神圣的光中─3节。
柒
行事为人配得过神,与进入神的国并被引进神的荣耀有关─帖前二12:
一
神的国乃是我们在神圣的管治下,带着进入神荣耀的指望,敬拜并享受神的范围─太六13下。
二
当神国的权柄得以在我们身上运行,公义、和平、并喜乐将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特征─罗十四17。
三
我们需要行事为人配得过神,使我们能进入神的国,并有份于神的荣耀─帖前二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