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 06月15日 »
00:00 --:--

罗马书第四章

1这样,我们可说我们的2祖宗亚伯拉罕照着肉体得了什么?
  
  
1  保罗在三章论过因基督的死,而有客观地位上的称义之后,到本章就给我们看见,因基督的复活,而有主观性质上的称义。保罗以亚伯拉罕为表样,表明这充分、活的称义,乃是神更深的工作,使堕落的人脱离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带他们归回神自己,完全信靠祂,而不信靠自己。在创十五,亚伯拉罕蒙神称义,与罪无关,乃是为得着后裔,产生国度,以承受世界(13)。照样,本章表明,称义不仅是为叫人从神的定罪蒙拯救,更是为叫神得着许多的儿子(八29~30),为基督构成一个身体(十二),作神的国(十四17),以完成祂的旨意。三章所论客观地位上的称义,是关于救赎,叫我们与神和好;本章所论主观性质上的称义,是关于生命,叫我们成为完成神旨意的后裔。这需要我们的肉体,及其天然的能力,被割除——受割礼。
  
2  亚伯拉罕是所有信徒的祖宗。他是那未受割礼,而有同样信之人的祖宗,也是那受割礼并照同样信的脚踪而行之人的祖宗。

倘若亚伯拉罕是本于1行为得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1  这是指亚伯拉罕凭自己为神作事,就如他想要使神悦纳他努力的果子(先是罗得,后是以利以谢,再后是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作神应许的后裔。然而,亚伯拉罕得称义的结果,最终乃是停下他自己为神所作的,就是割除肉体的割礼所表征的(11)。因此,割礼成为神对亚伯拉罕经常的提醒,叫他停下自己的作为,而凭在神里面的信活着。称义与肉体的行为和成就,完全无关。

原来经上说什么?说,“亚伯拉罕1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1  信神,是亚伯拉罕对神一再向他显现的自然反应。神曾多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创十二1~37十三14~17十五1~7十八徒七2),每次都将祂的荣耀与祂自己的一些成分,传输到亚伯拉罕里面。因此,这信实际上就是神所传输到他里面的元素,在他里面的涌出。神对亚伯拉罕信的反应,乃是称义他,就是算他为义。这不是本于行为,乃是基于他的信神。

1作工的得2工价,不是照着恩典,乃是照着所该得者算的。
  
  
1  天然的人总是要为神作工,好得酬劳(工价)。在这样的人,没有恩典,没有信,也没有享受(见出十二45)。
  
2  神称我们为义,不是对我们好行为(工作)的报酬(工价),乃是因基督的救赎所白白给我们的恩典。如果神称义我们,是照着我们的好行为,需要我们的好行为,神的称义就是我们好行为所赚的工价,是我们该得的,不是神白给的。既是照着神的恩典算的,就不再是本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十一6)。我们的行为绝不能顶替神的恩典,神的恩典也必须是绝对的。

“不法得赦免,1罪得遮盖的人,是有福的。
  
  
1  原文,复数。

并且他受了1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时那2信之义的印记,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  割礼不是亚伯拉罕得称义的原因,乃是神已称他为义的外表记号和证实。割礼是指割除人天然的力量。亚伯拉罕曾凭这天然的力量,借自己的努力,生出以实玛利,要得神的喜悦。亚伯拉罕在受割礼以前,已经得称义,神在创十五也已经坚定与他所立的约。割礼是从他这一面再坚定神与他所立的约,作为经常的提醒:他再不能用天然的力量讨神的喜悦。
  
2  见13注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照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之信的脚踪而1行的人。
  
  
1  原文意,按着一种有规律、确定的方式行走(见加五25注2腓三16注4)。在此指照(遵守)信之基本原则的脚踪行。人若照亚伯拉罕信的脚踪行,亚伯拉罕对他们就是受割礼之人的父,他们就进入一种不信靠自己,只信靠神的生活,使他们得着神主观的称义,成为亚伯拉罕真实的后裔。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或他的后裔,必得1承受世界,不是借着律法,乃是借着2信的义。
  
  
1  称义是为叫神所拣选的人承受世界,使他们能在地上为神掌权(创一26)。
  
2  律法是神在旧约对人暂时的经纶(安排),因为律法是因人的过犯临时添上的(加三19);信仰是神在新约对人永远的经纶(安排),因为信仰是根据神永远的计划(参提前一4注3)。神在旧约是以律法对待人,人若照神这安排,行神律法中所吩咐的,就得着义,就是律法的义(九31),也就是本于律法的义(十5腓三9)。神在新约是以信仰对待人,人若照神这安排,相信神所命定人信的基督(约壹三23),就得着义,就是信的义(11),也就是本于信的义(九30十6)。神在新约的经纶所安排的信仰,是顶替旧约律法的,到新约时才来到(加三2325)。这顶替律法的信仰,就我们说是客观的。我们照着这客观的信仰,主观的相信神所要我们相信的基督,就得着信的义。这义是我们在神所安排客观的信仰中,有了我们主观的相信所得的基督,作了神的义,给我们得着(林前一30)。

亚伯拉罕在他所1信那2叫死人复活,又3称无为有的神面前,是我们众人的4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1  亚伯拉罕在两件事上信神:(一)以撒的出生,关系到神是“称无为有”的神;(二)献上又得回以撒,关系到神是“叫死人复活”的神。亚伯拉罕乃是信这样一位神,并将祂应用在他的处境中。因为亚伯拉罕有这样的信,他就信神所说,以撒要出生这似乎不可能的话,并且他也立刻顺从神的命令,将以撒献上,信神必叫他从死人中复活(来十一17~19)。
  
2  这是神复活的大能。这大能使我们能消除死亡,胜过属死的事物。亚伯拉罕照神的吩咐献上以撒,经历了这复活的大能。
  
3  这是神创造的大能。祂是创造的神,不需要使用材料作出什么;祂只要说话,就能从无创造出有。祂“说有,就有。”(诗三三9)。
  
4  亚伯拉罕是所有蒙神呼召之人的父,是神所拣选新族类的头一位。我们原是生在堕落的亚当族类中,如今蒙了重生,进入蒙召的亚伯拉罕族类中。凡像亚伯拉罕以信为本的人,都是这新族类中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三7)。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1靠指望而信,就得以照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的话,作多国的父。
  
  
1  亚伯拉罕是本于信得称义之人的表样,他靠着所望之事而活(见来十一1注2)。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1已死,撒拉的生育也已断绝,他的信还是不软弱,
  
  
1  这表明亚伯拉罕天然力量的了结,这了结有关神对他主观的称义。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就是为我们这些信靠1那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人写的。
  
  
1  那算作我们义的信,乃是信那按公义为我们的罪审判基督,按公义将祂治死以代替我们,又按公义使祂从死人中复活的神。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1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
  
  
1  基督的死已完全履行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因此我们借着祂的死,就得神称义(三24)。祂的复活乃是证明祂为我们的死已经满足了神的要求,我们因祂的死已经蒙神称义,并且我们在祂这位复活者里面,已经在神面前蒙悦纳。不仅如此,祂这位复活者,也在我们里面为我们活出能得神称义,且蒙神悦纳的生活。



00:00 --:--

历代志上第十三章

于是大卫将以色列众人,从埃及的1西曷河直到哈马口,都招聚了来,要从基列耶琳将神的约柜运来。
  
  
1  即埃及小河。

历代志上第十四章
历代志上第十五章

大卫招聚以色列众人到耶路撒冷,要将耶和华的1约柜抬上去,到他所预备的地方。
  
  

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他们的弟兄作第二班,就是撒迦利雅、1雅薛、示米拉末、耶歇、乌尼、以利押、比拿雅、玛西雅、玛他提雅、以利斐利户、弥克尼雅,并守门的俄别以东和耶利。
  
  
1  有些古卷作,便、雅薛。

撒迦利雅、雅薛、示米拉末、耶歇、乌尼、以利押、玛西雅、比拿雅鼓瑟,调用1女音;
  
  
1  也许是指女高音。

历代志上第十六章

并且分给以色列人,无论男女,每人一个饼、1一块肉、一个葡萄饼。
  
  
1  希伯来文意不详。有者领会作,一分酒;又有者领会作,一个枣饼。

当时你们人数有限,非常稀少,并且1在那地为寄居的;
  
  
1  直译,在其中。

他们从这邦游到那邦,从这国行到那1国。
  
  
1  直译,民。

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祂,拿着供物到祂面前来。当以圣别的1妆饰敬拜耶和华;
  
  
1  或,威荣。

且留下祭司撒督和他弟兄众祭司在基遍的邱坛,耶和华的1帐幕前,
  
  
1  帐幕与铜祭坛在基遍,约柜却在耶路撒冷的帐棚里(十五28十六1)。这是不正常的光景。见撒上四11注1
回到顶部
回首页
报错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