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不是我们为主作工,而是主在我们身上作工;所以我们不该仅仅是主的工人,乃该是主的工作─二10。
四
在召会中,最重要的事乃是人;人远比工作重要─提后二20~22:
1
我们所是的比我们所作的重要。
2
我们不能事奉神超过我们这个人所是的。
3
我们是那一种人,就决定我们结那一种果子─太七17~18。
五
我们这个人若不对,我们可能借着所作的建立一些事,却借着我们所是的拆毁得更多。
一
我们不该想要炫耀、夸耀自己的工作。
二
我们不该为自己的成功自取功绩,也不该不愿意放下自己的工作。
三
我们绝不该认为自己所作的比别人更好。
一
人一骄傲,就是跟随撒但,结果就和撒但一同受神为撒但所预备的审判─三6。
三
只顾自己的威望,而忽略别人的尊严,乃是骄傲的表记。
四
提到自己的才能、成功、完全和美德,乃是骄傲的一种形态。
五
我们若要过基督身体的生活,就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二3。
六
骄傲的意思就是瞎眼和黑暗─约九39~41。
七
我们若不与主合作来对付我们的野心、骄傲和自义,我们若不模成基督的死,结果在我们中间就会有分裂─腓三10。
肆
在主的恢复中,我们必须避免以下分裂的因素:
一
想要在主恢复的惟一工作中,另作特色的工作。
二
认为某个特别地区是自己的地盘,使其与主恢复中为着祂宇宙身体惟一的工作分开。
四
隐藏的盼望在主的工作里成为特出人物。
五
忽视而不保守主恢复中的同心合意─参一14。
一
我们所跟随的人应当是一个爱主、为主而活,并弃绝己、天然生命、喜好和野心的人。
二
我们所跟随的人必须正确持守整本圣经的完整启示,不加以曲解或使其变形─提后二15。
陆
在完成神新约职事的事上,我们需要应用主耶稣尽职时所建立的五重标准:
一
不从自己作什么─约五19。
四
不凭自己的意思作什么─五30。
五
不寻求自己的荣耀─七18。
柒
对于我们,就如对于主耶稣一样,生活、工作和行动之间不该有区别─可一14~45:
一
主处处、时时作工,因为祂的生活、工作和行动是一样的;祂活祂的工作,活祂的职事。
二
主的生活怎样就是祂的工作,我们基督徒的生活照样也该是我们的工作─腓一20~22上。
一
身体与己相对,己乃是身体的仇敌。
玖
一个摸着神的心,并在神眼中是得胜者的人,乃是活在身体里并实行身体生活的人─罗十二4~5:
二
最重要的乃是我们是否活在身体里。
三
我们在身体里,这在神眼中有永远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