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老及负责弟兄的带领
« 第七篇 »
领头站在召会独一的立场上,受基督身体的限制,在同心合意里有身体的感觉
阅读 研读 汇集 背诵
 
   读经:林前一2启一11罗十二3林后十13弗四16林前十二12~27
壹  我们必须领头站在召会独一的立场,就是一的真正立场上:
一  林前一2说到在哥林多的召会──这表明哥林多这个地方,是为着召会的存在、出现和实行;这样的地方,成了众地方召会个别地建造在其上的地方立场;因此,在哥林多的召会,是建造在哥林多城的立场上。
二  早期召会生活的实行,乃是一个城一个召会,个城只有个召会;没有一个城有一个以上的召会──徒八1十三1启一11
1  这就是地方召会,是以城为单位,不是以街道或区域为单位。
2  地方召会行政的区域,应当包括该召会所在的整个城市,而不该大于或小于该城的界限。
3  所有在这界限内的信徒,应当构成该城内惟一的地方召会。
4  的真正立场,就是在神所选择的地方上聚会,有四个特征──参申十二5
a  首先,神的子民总该是一,他们中间不该有分裂──诗一三三约十七1121~23林前一10弗四3~4上。
b  第二,神的子民该聚集到独一的名里,这名就是主耶稣基督的名,其实际乃是那灵;用任何别的名称,乃是宗派的、分裂的;这是属灵的淫乱──太十八20林前一12十二3下。
c  第三,在新约里神的住处,神的居所,乃是特别设在我们的灵里,也就是在我们调和的灵里,在我们蒙重生、由神圣的灵所内住之人的灵里;我们在敬拜神的聚会里,必须操练我们的灵,并在我们的灵里作一切事──约三6下,罗八16提后四22弗二22约四24林前十四15
d  第四,我们敬拜神时,必须真实地应用祭坛所表征之基督的十字架(申十二5~627),拒绝肉体、己和天然生命,并单单凭基督来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
贰  我们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站在的真正立场上,必须领头受其他肢体的限制,不越过我们的度量:
一  神照着自己的意思,把身体所有的肢体俱各安置在身体上──林前十二18
1  元首把我们安排在身体的特别地位上,也指派我们特别的功用──罗十二4林前十二15~17
2  我们每一个肢体,在基督的身体里都有自己的一个位置,是神所量给各人的,也是我们所该接受的。
3  既然这件事是照着神的意思,就每一个肢体都是不可少的──19~22节。
4  每一个肢体都有他一定的位置,有一定的安排,有他的那一份来服事基督的身体。
5  每一个肢体都有他的特点,都有他所能的,那就是他的位置,就是他的地位,也就是他的职事──罗十二4~8
二  身体长大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我们认清我们的度量,不越过这度量──弗四716
1  我们要乐意受我们度量的限制──罗十二36
2  只要我们越过度量,我们就越过元首的权柄,离开了膏油的涂抹。
3  当我们越过我们的度量,我们就干涉了身体的规矩。
4  不清明适度,而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就是抹煞身体生活中正确的等次──3节。
三  我们应该象保罗一样,留在神尺度和度量的界限之内,照着神所量给我们有多少而行动并行事──林后十13
1  当我们说到自己的工作和经历,或对主的享受时,我们必须是在度量之内作见证,也就是说,在定的限度之内作见证。
2  虽然我们期望工作开展,但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受神的约束;不要期望无限度的开展──13~15节:
a  我们若照着那灵而开展工作,就一直有某种限制──参二12~14
b  我们里面会感觉到,主扩展祂的工作只是要到某一程度;我们里面也没有平安,越过某种界线去开展工作。
c  主会在外面兴起环境来限制工作的开展;环境也不容我们越过界限──参罗十五24
3  在召会的事奉上,我们需要看见神只量给我们这么多,我们不该过度伸展自己──十二3~46上。
叁  为着主在祂恢复里,在地方一面并宇宙一面的行动,我们必须领头在同心合意里有身体的感觉──徒一14二46四24十五25罗十五6
一  我们应当一直考虑到身体,顾到身体,尊重身体,并且作任何事都要对身体最有益处──林前十二12~27
二  “关于基督的身体,倪弟兄教导说,凡我们所作的,我们必须考虑众召会有什么感觉。”(召会生活中引起风波的难处,二六页)
三  在身体里不能有独立或个人主义,因为我们是肢体,而肢体无法脱离身体而生活──林前十二27罗十二5弗五30
1  人看见自己是身体的肢体,就宝爱身体,看重其他的肢体,看每一个肢体都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152123~24罗十二3腓二29林前十六18士九9
a  我们既是基督身体的肢体,就该对身体有感觉,以头的感觉为自己的感觉──腓一8林前十二25下~26
b  在身体生活里,我们需要同魂,真正关心基督耶稣的事,就是关于召会同众圣徒的事──腓二220~21一8
2  哪里有身体的启示,哪里就有身体的感觉;哪里有身体的感觉,哪里个人主义的想法和行动就除去了:
a  我们若要认识身体,就不但要蒙拯救脱离我们犯罪与天然的生命,更要蒙拯救脱离个人的生命。
b  父如何与世界相对(约壹二15),那灵如何与肉体相对(加五17),主如何与魔鬼相对(约壹三8),照样,身体也与个人相对。
c  我们如何不能向头独立,照样也不能向身体独立。
d  个人主义在神眼中是可恨的:
一  身体的仇敌是己,那独立的“我”;我们若要在身体里被建造,己就必须被定罪、否认、拒绝并撇弃──太十六21~26
二  我们不仅该倚靠神,也该倚靠身体,倚靠弟兄姊妹──出十七11~13徒九25林后十一33
e  我不知道的,身体里别的肢体知道;我不能看见的,身体里别的肢体能看见;我不能作的,身体里别的肢体能作──林前十二17~22
f  我们若拒绝同作肢体者的帮助,就是拒绝基督的帮助;凡是单独的基督徒,迟早都要变得枯干──12节。

« 第七篇 »
回到顶部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