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彼得说到需要有人代替犹大时,他说,“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这职事上得了一分”—徒一17:
1
使徒祷告求主指明所拣选的是哪一个,“叫他得这职事与使徒职分的地位”—24~25节。
a
使徒虽有十二位,他们的职事却是唯一的“这职事”,就是在基督身体原则中团体的职事。
b
所有的使徒都是执行同一的职事,就是为成为肉体、复活、升天的耶稣基督这万有之主作唯一的见证。
二
保罗在林后四1说,“我们既照所蒙的怜悯,受了这职事,就不丧胆”:
1
哥林多后书中的职事是所有新约执事团体的职事:
a
所有的执事,都各自有他们在这职事里的一分。
b
在这团体的职事里,保罗有他的一分,彼得有他的一分,提摩太也有他的一分—提后四5末。
c
我们把所有这些分加在一起,就是“这职事”,也就是新约的职事。
2
众多的执事只有一个职事—新约的职事,为要完成神新约的经纶。
3
使徒们一切的工作,都是要完成这唯一的职事,将基督供应人,以建造祂的身体。
三
林后三6告诉我们,神“使我们够资格作新约的执事”:
1
那灵,就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表现,将神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分赐到信徒和使徒里面,使他们成为新约的执事。
2
因此,他们的职事乃是凭着赐生命的灵,用那是生命的三一神构成的—林前十五45下。
四
“我感谢那加我能力的,我们的主基督耶稣,因祂以我为忠信,派我尽职事”—提前一12:
1
在这节里保罗不是说,“祂派我尽我的职事。”
2
保罗乃是说,主派他尽那唯一、团体的新约职事。
贰
虽然前述的经节启示新约中的职事是团体的,但另外一些经节指明职事也是个人的:
一
徒二十24是指保罗个人的职事,因为保罗说到他从主领受的职事;这节里的职事是个人的职事:
2
他所传讲的就是他所是的;他尽职将他的所是供应给人。
3
保罗与基督是一,并被基督构成;因此,他的职事乃是那构成到他所是里之基督的职事。
二
徒二一19明确是指保罗个人的职事,这节说,“保罗……将神借着他的职事,在外邦人中所行的事,都一一述说出来。”
三
西四17说,“务要留心你在主里所领受的职事,好尽这职事”;亚基布有他的一分职事,同样的原则,我们都有一分职事。
四
保罗在提后四5嘱咐提摩太要尽他的职事:
1
提摩太尽他的职事,即充盈他职事的完满度量。
3
要抵挡提后四3~4所预言败落的趋势,这样的职事是极其需要的。
五
因着新约的职事乃是基督身体的事奉,而且因着身体有许多肢体,所以每一个肢体都有各自的职事—弗四11~12:
2
我们个人的职事不该从团体的职事分开。
3
身体有一个团体的职事,而身体所有的肢体则有其个别的职事。
4
我们看过,身体上所有肢体的职事加起来就等于团体的职事—弗四12。
六
应该从不同的角度说一样的话—林前一10:
1
需要有许多人被兴起,从不同的角度来说同样的事。
2
我们相信主会兴起更多的人来尽这唯一的职事—林后四1。
3
我们在这职事里都有一分;这是一个职事,却有不同的功能,不同的角度,以及不同的方面—弗四11~12。
4
我们并不是跟随一个人,也不是模仿任何人;然而,我们是供应同样的东西。
叁
“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12节:
一
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以及牧人教师(11)是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十二节所提到职事的工作。
四
“这是主的恢复,这是我们的托付,这是我们的负担,也是我们的职事。我们能有分于这职事是何等的蒙福!”—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真理信息,四四四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