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神按着祂自己的形像造人,以彰显祂,并将祂的管治权给人,使人能代表祂以对付祂的仇敌—创一26。
一
我们需要谨慎注意十五节的两个辞:“在祂的肉体里”,和“在祂自己里面”:
1
基督“在祂的肉体里”了结了宇宙中一切消极的事物:神的仇敌,就是魔鬼撒但(来二14);罪(罗八3,约一29);堕落之人的肉体(加五24);撒但邪恶的系统,就是世界,“科斯莫斯”(the cosmos)(约十二31);旧人所代表的旧造(罗六6);以及律法之隔离的规条(弗二15)。
2
基督“在祂自己里面”,就是以祂自己为范围、元素和素质,将犹太人和外邦人创造成一个新人:
a
基督不仅是一个新人—召会—的创造者,并且是这一个新人得以创造的范围,又是用来创造这新人的元素和素质。
b
基督是一个新人的元素和素质,使神性与人性成为一个实体—参西三10~11。
1
杰作,原文poiema,波依玛,意,“写成的诗章”。
2
不仅诗词作品,凡是表达制作者智慧和设计的艺术品,都是诗章。
4
基督成了从神给我们的智慧,作为在神救恩里三件重要的事物—林前一30:
5
我们能有分于这样完整且完全的救恩,使我们的全人—灵、魂、体—在生机上与基督成为一,使基督成为我们的一切,并使我们成为基督一切所是的智慧展示,这全是出于神。
一
十五节所说的律法,不是道德诫命的律法,乃是仪式诫命的律法,如行割礼、守安息日以及某些饮食的条例。
二
规条是生活和敬拜的形式或作法,造成仇恨和分裂:
2
从巴别的时候起,人类就因生活和敬拜作法的规条而分裂了;在神的经纶里,在召会生活中,我们必须胜过巴别—创十一1~9:
a
基督应该是我们唯一的源头;我们不该让我们背景、文化或国籍的任何东西,成为我们的源头—参西三10~11。
b
世人认为文化的差异乃是声望的来源,但是在基督里我们摆脱了这声望;现今我们唯一的声望乃是基督和真正的一。
c
我们若愿意放下我们文化的骄傲,主才有可能得着正当的召会生活—弗四22~24。
二
我们常常发现我们里面有三派:一派是积极的,另一派是消极的,还有一派是中立的;因此,需要内里的仲裁来解决我们里面的争执:
1
每当我们感觉我们里面各派在争执或争吵时,我们需要让基督的平安作主席,并让这平安,就是新人的一,在我们里面管治并下最后的断语。
2
我们需要把我们的意见、观念摆在一边,听内住之裁判的话。
三
我们若让基督的平安在我们心里作仲裁,这平安会解决我们中间所有的争执,我们就会与神有纵的平安,并与圣徒有横的平安:
1
借着基督的平安作仲裁,我们的难处解决了,圣徒之间的摩擦也消失了;然后召会生活就能甜美地得保全,新人也实际地得以维持。
2
基督的平安作仲裁,就是基督在我们里面作工,好在我们身上施行管治,来作结论,下最后的决断—参赛九6~7。
3
如果我们一直让基督的平安作王管治,我们就不会得罪别人,破坏别人;我们反而会靠着主的恩典连同祂的平安,把生命供应给别人。
4
这平安应当将所有的信徒联结一起,成为联索—弗四3。
2
不论我们是何种人,就着一个新人而言,我们都算不了什么。
1
召会作为基督的身体,需要基督作生命;召会作为一个新人,需要基督作人位。
a
我们需要接受基督作我们的人位,以祂作我们里面主张一切的一位,而过在新人里的生活。
b
我们一旦看见自己是一个新人的一部分,就无法仅仅凭着自己有所主张。
a
从前口太多,是因为人位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