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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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二章
约翰福音第三章

1但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
  
  
1  “但”指明尼哥底母的事例,与前几节(二23~25)的事例不同。前面的事例都是人因看见主所行的神迹,才信入祂。主不能将自己信托给这样的人。但本章的事例是一件在重生里生命的事。这启示本书不是为着神迹奇事,只是为着生命。故此,本书中连主所行的神迹都称为表号,表征主来是为着生命,叫神得繁殖(十二24),不是为着神迹,叫人得福利。

这人夜里来到耶稣那里,对祂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从神那里来作1教师的,因为你所行的这些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
  
  
1  尼哥底母认为基督是从神那里来作教师的,这指明他可能认为他需要更好的教训以改良自己。但主在下节的答复向他揭示,他所需要的乃是重生。重生就是在天然出生所得人的生命之外,由神的生命所重生。因此,他真实的需要不是更好的教训改良他,乃是神的生命重造他。他原是在寻求教训,教训属于知识树;但主的答复把他转到生命的需要上,生命属于生命树(参创二917)。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1重生,就不能23神的国。
  
  
1  或,从上头生。后文同。重生也是从上头(天上)生,亦即从天上的神而生。
  
2  在属灵的事上,看见就是进入(5)。
  
3  神的国就是神的掌权,这是一个神圣的范围,人必须有神的生命才能进入。只有神的生命才能领悟神的事物。因此,要看见或进入神的国,需要由神的生命所重生。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12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1  直译,出于。
  
2  尼哥底母对“水和灵”这话,应该很清楚,无需任何解释。施浸者约翰在太三11,对法利赛人说过同样的话,所以法利赛人应当完全明白这话。尼哥底母是个法利赛人,他来与主谈话,主就说他所熟悉的这话。水是施浸者约翰职事的中心观念,是要了结在旧造里的人;灵是耶稣职事的中心观念,是要使人在新造里有新生的起头。这两个主要观念摆在一起,就是重生的完整意义。重生乃是了结旧造的人及其所作所为,并在新造里,以神的生命使人得着新生的起头。

1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1从那2灵生的,就是2灵。
  
  
1  直译,出于。
  
1  直译,出于。
  
2  这里的第一个灵是神圣的灵,就是神的圣灵;第二个灵是人的灵,就是人重生的灵。重生乃是神的圣灵在人的灵里,用神的生命,就是永远、非受造的生命所完成的。因此,重生就是人在天然的生命之外,得着神永远的生命,作为新人的新源头和新元素。
  
2  这里的第一个灵是神圣的灵,就是神的圣灵;第二个灵是人的灵,就是人重生的灵。重生乃是神的圣灵在人的灵里,用神的生命,就是永远、非受造的生命所完成的。因此,重生就是人在天然的生命之外,得着神永远的生命,作为新人的新源头和新元素。

1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2从那灵生的,就是这样。
  
  
1  原文,风与灵同字。究竟意思是风还是灵,要看上下文而定。这里下文说到吹,又说到听见响声,指明这是风。重生的人像风一样,人可以认出,却无法理解;虽无法理解,仍是一个事实,一个实际。
  
2  直译,出于。

我对你们说1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对你们说1天上的事,你们如何能信?
  
  
1  这里地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地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地上的事,包括救赎、重生等。同样的原则,本节所说天上的事,也不是指性质属天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天上的事。因此,主在下节说,祂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一位;这指明祂晓得天上所发生的事,因为祂一直都在天上。
  
1  这里地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地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地上的事,包括救赎、重生等。同样的原则,本节所说天上的事,也不是指性质属天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天上的事。因此,主在下节说,祂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一位;这指明祂晓得天上所发生的事,因为祂一直都在天上。

除了从天降下1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
  
  
1  有些古卷无,仍旧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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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二十六章

就要将地里各种1初熟的出产,就是从耶和华你神赐你的地上所收的,取些来盛在筐子里,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给祂名居住的地方去,
  
  
1  这是在十分取一之物(十四22~27)以外另献的。各种初熟出产的一分,要像十分取一之物一样,在神所选择的地方,献给神并与神同享。见十二5注1

你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回应说,我的祖先原是一个1将亡的亚兰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里却成了又大又强、人数众多的国。
  
  
1  或,飘泊的。

每逢第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把一切出产的1十分之一完全取出,就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
  
  

求你从天上,从你圣别的居所垂看,1赐福给你的百姓以色列与你所赐给我们的地,就是你向我们列祖起誓要赐给我们的流奶与蜜之地。
  
  
1  这指明我们若为着神的缘故,顾到召会中缺乏的人,神必会祝福我们的劳苦和从事的工作。这祝福乃是从神给我们的回报(参林后九6)。表面上我们是给出,实际上我们是领受。然而,施比受更为有福(徒二十35)。

耶和华你的神今日吩咐你1行这些律例和典章,所以你要全心全魂谨守遵行。
  
  
1  在这段律法的重申里(十四1二六19),含示五项管制我们行为的原则:(一)对神,要圣别并敬畏;(二)对自己,要公义并纯洁;(三)对别人,要仁慈并宽大;(四)对动物,要宽待并同情;(五)对魔鬼,要拒绝并分开。所有神的子民都应当凭神圣的生命实行这些原则。

耶和华今日照祂所应许你的,也宣告你是祂1自己的珍宝,是祂的子民,使你谨守祂的一切诫命;
  
  

申命记第二十七章

你过了河,得以进入耶和华你神所赐你流奶与蜜之地,正如耶和华你列祖之神所应许你的,就要把1这律法的一切话写在石头上。
  
  
1  可能指十诫。

在那里要为耶和华你的神筑一座石1坛;在石头上不可动2铁器。
  
  
1  以色列人天性是堕落的,必然无力遵行他们神的诫命、律例和典章;因此,他们会落到15~26节所列的一切咒诅之下。然而,在刻着神诫命的石头旁边,就有表征基督十字架的祭坛,在那里,神的百姓能在预表上以基督作他们的燔祭献给神,使神满足,并以基督作他们的平安祭献给神,使他们在神圣交通中与神共同享受(6~7)。神的百姓原来在神的诫命、律例和典章之下受咒诅;借着基督,他们已蒙救赎“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我们这些神的子民已经来到十字架这里,所以我们现今乃是在十字架(含示恩典)之下,不再在律法之下(罗六14)。我们这些在十字架之下的人,能满足神,也能借着基督作我们的救赎主和我们的代替,叫自己得着满足。基督是我们的平安,借着祂,我们与神就有平安(弗二14上,罗五1)。律法已经过去,十字架永远坚立。这就是在宣布咒诅之前先预备好祭坛的原因。
  1~8节所描绘美地入口的景象,包括石头立的碑、祭坛和供物。写在碑上的律法,乃是神自己的描绘(见出二十1注1);因此,石头立的碑表征作神具体化身的基督,立在百姓面前,按着神的所是要求他们。供物烧在祭坛上,作为使神满足的祭物,也表征基督是应付并满足神一切要求的一位。因此,这位要求的神,亲自成为肉体而来,作我们的救赎主和我们的代替,成为满足要求的一位。这美妙的景象显示,我们乃是借着要求的神、基督的十字架和作供物的基督自己,不是借着自己的努力,得以进入基督—我们的美地,领受神在基督里所给我们的一切福分。这一切福分就是具体化身在基督里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自己(见八7注1)。
  

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雕像或铸像,就是工匠的手所作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1阿们。
  
  
1  希伯来文形容词,意,稳固、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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