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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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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六章 注1 这指明主必须复活,才能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⑷ 注1 到这里,带进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说得很清楚,那成了肉体的主耶稣(一14),在复活之后,借着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因着祂是赐生命的灵,祂才能成为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我们接受祂这位钉死并复活的救主时,赐生命的灵就进到我们里面,将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我们接受的是主耶稣,得着的却是赐生命的灵。
注2 按上下文看,这里的肉是指物质身体的肉。主说,“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51)。犹太人没有正确领会主的话,以为主是要把祂物质身体的肉给他们吃(52)。对他们而言,这话甚难(60)。因此,主在本节加以解释,祂不是要把祂物质身体的肉给他们吃;这肉,就是人身体的肉,是无益的。至终,祂所要给人的乃是赐生命的灵,就是祂在复活里的自己。
注1 直译,交出。全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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