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00:00
--:--
罗马书第十四章 注2 我们接纳信徒的根据,乃是神已经接纳他们了。神是照着祂的儿子接纳人。人一接受神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作救主,神就立刻接纳他,使他进入三一神,以及祂在基督里为人所预备、所完成之一切的享受。我们也该这样接纳人,不该比神狭窄。无论人在道理的看法上,或在宗教的作法上,和我们有多大的差别,我们都必须接纳。我们这样照着神,而不照着道理或作法的接纳,证示并维持基督身体的一。
注1 直译,舌。
注1 本节有力的证明,在召会时代,召会就是神的国,因为这里的上下文是论到今世的召会生活。召会一面是在于恩典和生命,神的国一面是在于操练和管教。
注2 神的国乃是神掌权的范围,使祂能彰显祂的荣耀,以完成祂的定旨,所注重的不在于吃喝,乃在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公义原意是义,指对的、正的。活在神国里的人,对人、对事、对神,都该是对的、正的,没有错误的、差的、歪的、斜的或偏的,这需要我们严格的对待自己。和平是义的结果(来十二11与注),是活在神国里的人,和人并和神该有的关系。我们如果对人、对事并对神,都是义的、对的、正的,我们和人并和神的关系,必定是和平的。如此,我们就能在圣灵里,特别是在神面前有喜乐。这样,我们也就被喜乐和圣灵所充满(徒十三52),活出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就是神国的实际。
本节的话,照本章的上下文,是为着我们接纳信徒而写的。如果我们照着使徒在本章所指示的接纳信徒,我们对所接纳的人,就是对的、正的和他们有和平的,因此也就能在圣灵里喜乐,证明我们是活在神国的实际中,受神的管治;否则,我们对所不肯接纳的人,就是不对、不正的,也就和他失去了和平,而不能在神面前有圣灵中的喜乐,证明我们不是在神的国里服神权柄的。 注1 为着正当的召会生活,我们务要追求和平的事,保守身体的一;也要追求彼此建造的事,将生命供应同作肢体的,好相互得着建造。
注1 在所有得救的人里面,都有神的工程。我们若因道理的看法,使任何信徒绊跌,就是拆毁、破坏神在他们里面恩典的工程。
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