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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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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第二章 以弗所书第三章 注1 一至二章说到召会的启示,本章说到召会的构成。在一至二章揭示神对召会的祝福,召会是什么,以及她是如何产生的之后,使徒从本章开始劝勉圣徒,行事为人要照着他的启示,就是与神的呼召相配。他为叫召会在实行上经历她的构成和实际,就说明自己是一个管家(2),得了恩典(2),得了启示(3,5),并成了高品福音的执事,传扬基督的丰富为福音,以产生召会。
注2 使徒保罗认为自己是基督的囚犯。表面上他是拘禁在监牢里,实际上他是被囚在基督里。凭着这样的身分,就是他实际生活的身分,他劝勉众圣徒。保罗在一章和二章,释放神关乎召会之奥秘的启示时,所取的身分是凭神旨意作基督的使徒。这身分是他关于召会之启示的权柄。但他在劝勉圣徒行事为人要与神的呼召相配时,所用的身分是主的囚犯。他作基督使徒的身分,使他有资格释放神的启示;他作主囚犯的身分,说出他在主里的行事为人,使他借此能激发并劝勉圣徒,像他一样在主里行事为人。我们若享受基督作我们的囚牢,也就要为着召会的构成,在主里行事为人。
注1 神隐藏的定旨是个奥秘,这奥秘的揭开就是启示。使徒的职事就是完成这奥秘的启示,以产生召会。
注1 这基督的奥秘,就是召会,在别的世代是隐藏的,直到新约时代才启示出来。
注2 指使徒和申言者的灵,由神的圣灵重生并内住。这灵可视为调和的灵,就是人的灵调和着神的灵。新约关乎基督与召会的启示,就是借着这样一个调和的灵,启示给使徒和申言者。我们需要同样的灵,好看见这样的启示。
注3 使徒,原文意受差遣者。使徒受基督差遣,代表基督完成祂在神新约经纶中的使命。申言者是神的发言人,主要的不是预言将来的事,乃是在启示神永远的经纶上,为神说话并说出神。
注3 使徒,原文意受差遣者。使徒受基督差遣,代表基督完成祂在神新约经纶中的使命。申言者是神的发言人,主要的不是预言将来的事,乃是在启示神永远的经纶上,为神说话并说出神。
注1 这指明众圣徒都能得着所赐给使徒保罗的恩典。就保罗这人说,他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十五9);但就他的职事说,他一点不在最大的使徒之下(林后十一5,十二11)。然而,就他所得的恩典说,他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这含示众圣徒都能得着他所得的恩典。这如同我们身体的肢体,不论多小,都得到同样的血;但这血所产生的本能(恩赐),在众肢体却各不相同。基督身体的众肢体,都能得着与保罗同样的生命恩典,但他们的恩赐却与保罗的不同。
注2 直译,无法追踪的。
注3 使徒传的不是道理,乃是基督的丰富。基督的丰富,就是基督之于我们的所是,就如光、生命、义、圣等,以及祂为我们之所有,并祂为我们所完成的、所达到的并所得着的。基督的这些丰富,测不透也追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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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一百一十六篇 诗篇第一百一十七篇 诗篇第一百一十八篇 注1 此乃照古译本;希伯来文经文作,你(即仇敌)推撞我。
注1 这日子乃是基督复活的日子。在祂复活的日子,主耶稣被神作成房角石。在已过的永远,基督为神所拣选,作神属灵建筑的房角石(彼前一20,二4)。然后作匠人的犹太首领,弃绝祂到极点,到一个地步将祂钉在十字架上(太二一38~42上)。在基督的复活里,神第二次拣选基督作房角石(徒四10~11),借此印证祂在已过的永远里对基督原初的拣选。神使基督复活以后,将祂高举到诸天之上(路二四51,徒一9)。基督升到诸天之上的锡安(启十四1),进一步印证神已拣选祂作房角石(赛二八16,彼前二6)。基督的复活与升天都证明并印证,祂是神所拣选的那一位,作神建筑的房角首石。
基督作为包罗万有的石头,乃是神行动的中心,为着建造神永远的居所(太二一42,44,亚三9,参启五5~6,徒四10~12,赛二八16,弗二19~22,彼前二4~8,但二34~35,亚四7,启二一11,参四3)。基督所是的一切,祂所作成的一切,以及祂正在作的一切,都在于祂是房角石。因着祂是房角石,祂才能为我们死,我们才能与祂同钉十字架,与祂一同活过来,与祂一同复活,并与祂一同坐在诸天界里;祂也才能拯救我们,将我们变化成为宝石,并将我们建造在一起成为神的居所,就是神宇宙中独一的殿。 诗篇第一百一十九篇 注1 一一九篇是按字母次序写成的诗,或称离合诗。本篇以八节为一组,每组的第一个字母系按希伯来字母次序排列;共有二十二段,因此符合希伯来文的二十二个字母。不仅如此,每段的各节都开始于同一希伯来字母。
注2 本篇用“律法”一辞二十五次(1,18等),也用了“律法”好些不同的同义辞,包括“法度(直译,见证,单数,)”(一次—88),“法度(直译,见证,复数,)”(二十二次—2,14等,)“话(单数)”(三十六次—9,11等),“话,言语(复数),”(六次—57,103,130,139,147,161,参出三四28,直译,)“诫命(单数)”(一次—96),“诫命(复数)”(二十一次—6,10等),“律例”(二十二次—5,8等),“典章”(十七次—7,13等),“判语”(三次—75,120,137)和“训辞”(二十一次—4,15等)。从“律法”到“训辞”这一切辞,总结于“道路(单数)”(四次—14,27,32,33)或“道路(复数)”(三次—3,15,37),表征基督对于神的子民乃是神的道路(约十四6)。一一九篇有一百七十六节,描述基督是律法、诫命、典章、律例、训辞和判语的实际。
注2 与律法有关的有两种人:第一种是守字句的人,由热中犹太教者和大数的扫罗为例(腓三6下)。第二种是寻求神的人,由诗人(特别是本篇的著者)和使徒保罗为例(林后三6)。本篇诗人是爱神的人,全心寻求神,爱神的名并记念神的名(132,55),借着求神的面寻求祂的恩(58),求神用脸光照他(135),行在神面前(168),将神的律法当作祂口中呼出爱的活话(13,72,88,参提后三16),尝神的话,觉得这话在他口中比蜜更甜(103),认为神的话比精金更宝贵(127),并且以神的话为他脚前的灯,路上的光(105)。
本篇用了许多不同的动词,表达寻求神的人对作神见证和神话语之神律法的态度:拣选它(30,173);相信它(66);向它举手(48上与注);爱它(47,48,97等);因它喜乐(16,24,35等);尝它(103);喜悦它(14,111,162);歌唱它(54,参弗五18~20);看重它(6,117);对它有完全的心(80);心倾向它(36,112);寻求它(45,94),羡慕它(20,40,131),以祷告仰望它(43,74,114,147);信靠它(42);默想它(15,23,48,78,99,148,见15注1);揣摩它(95);在万事上以它为正直(128上);学习它(71,73);宝贵它如同一切的财物(14),如同掳物(162),胜过金银(72,127),并如同永远的产业(111);将它珍藏在心里(11,参西三16);记念而不忘记它(52,16,93);畏惧它(161下,120);紧紧跟随它(31);不离弃、不偏离它(87,51,157,102,110);转步归向它(59);遵守并实行它(33,69);遵行它并奔跑它的道路(1,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