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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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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第三章 注1 荣耀是神的彰显。在诸天里以及在地上的各家族,或多或少都彰显了神;由于他们对神的彰显,就有“祂荣耀的丰富”。使徒祷告,愿外邦信徒照着神荣耀的丰富,经历神的丰满,使神因此而得着彰显。
注2 父借着祂内住的灵,从我们里面加强我们。这内住的灵从我们重生起,就在我们里面,与我们同在。
注4 在16~19节使徒的祷告里,“使”字用了四次:求父使我们得加强;结果使基督安家在我们心里;结果使我们满有力量,能以领略基督的量度——阔、长、高、深,并认识基督那超越知识的爱;结果使我们被充满,成为神一切的丰满。这些步骤,是我们享受基督的丰富,借此构成基督的身体新陈代谢的过程。
注6 里面的人,是我们重生的灵,有神的生命为其生命。为了经历基督,使我们成为神一切的丰满,我们需要得以加强到我们这里面的人里。这含示我们需要借着圣灵得以加强到我们的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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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一百一十九篇 注1 律法有两面—字句的一面和那灵的一面。“那字句杀死人,那灵却叫人活。”(林后三6)。我们来就近律法的态度,若只是关切字句的诫命,我们所有的就是律法在杀死人的字句这一面。然而,我们若将律法的每一部分—所有的诫命、典章、律例、训辞和判语,当作我们所爱之神呼出的话,我们就会有律法赐生命之灵的这一面。
律法的功用也有两面。消极一面,律法暴露人的罪(罗三20下,七7下),叫罪人服在神面前(罗三19)。律法也将神所拣选的人看守在其监管之下,好带他们归于基督(加三23~24)。积极一面,律法的功用是神活的见证,将活神供应给寻求祂的人(2,88);律法也是神活的话,其功用是将神自己作为生命和光,分赐到那些爱律法的人里面(25,116,130)。见出十九8注1三段。 注1 直译,面。
注1 直译,在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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