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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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第三章

1住在祂里面的,就2不犯罪;凡3犯罪的,是4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
  
  
1  即留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并在神圣的光中行(一2~36~7)。见二27注8
  
2  即不习惯地犯罪。这也是住在主里面生活的条件。这不是说,神的儿女全然不犯罪;他们可能偶尔也犯罪。这乃是说,有神圣生命并凭这生命活着,重生的信徒,并不实行罪。他们的特质和习惯不是犯罪,乃是住在主里面。住在主里面是信徒的生活,犯罪是罪人的生活。
  
3  即实行罪,过着罪恶的生活。
  
4  即从未领受任何对主的异象,对祂也毫无体认。这就如同不信者的光景一样。

1孩子们,不要让人2迷惑你们,3行义的人才是4义的,正如祂是义的一样;
  
  
1  见二1注1
  
2  或,引你们入歧途。
  
3  直译,实行。见一6注510节者同。实行义就是过义的生活(见二29注6),在神管治的原则下过对的生活。照下节看,这就是不实行罪;照4节看,就是不实行不法。这些都是洁净我们自己(3)。
  
4  照上下文看,这里“义的”等于3节“洁净的”。义的就是洁净的,毫无罪、不法和不义的玷污,正如基督所是的一样。

1犯罪的是2出于3魔鬼,因为魔鬼4从起初就1犯罪。5为此,神的儿子显现出来,是要6消除魔鬼的作为。
  
  
1  第一个“犯”直译,实行。见一6注5。本节指明在本书中,实行罪(见4注1)和犯罪同义,都是指活在罪中,习惯地犯罪。这样的生活是出于魔鬼的;魔鬼的生活是罪的生活,他从起初就不断地犯罪。罪是他的性情,犯罪是他的特性。
  
2  出于,原文与二19之属字同。
  
  
4  用在绝对的意义上,就是从魔鬼开始背叛神,企图推翻神治理的时候。见一1注2二段。
  
1  第一个“犯”直译,实行。见一6注5。本节指明在本书中,实行罪(见4注1)和犯罪同义,都是指活在罪中,习惯地犯罪。这样的生活是出于魔鬼的;魔鬼的生活是罪的生活,他从起初就不断地犯罪。罪是他的性情,犯罪是他的特性。
  
5  直译,向此。即向这目的、为这缘故。魔鬼从古时就不断地犯罪,并生出罪人与他一同实行罪。为这缘故,神的儿子显现出来,要消除并毁灭魔鬼罪恶的作为,就是借十字架上的死,在肉体中定罪那恶者所起始的罪(罗八3),毁灭罪的权势,就是魔鬼罪恶的性情(来二14),并且除去罪与诸罪(5注1)。
  
6  或,解除,毁坏。

1从神生的,就2不犯罪,因为神的3种子住在他里面;他也4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神生的。
  
  
1  见二29注7
  
2  犯,直译,实行。不犯罪,不是说我们不会偶尔在行为上犯罪,乃是说我们不活在罪中。见4注1
  
3  指神的生命,就是我们从神而生时,从祂所接受的。这生命是神圣的种子,住在每个重生的信徒里面。所以这样的人就不实行罪,也不能犯罪。
  
4  即不能习惯的活在罪中。重生的信徒可能会偶尔落到罪里,但在他重生的性情里,作神圣种子的神圣生命,不会容许他活在罪中。这就像羊可能会跌在泥里,但它洁净的生命不会容许它像猪一样留在泥中打滚。

1在此,神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就2显出来了。
  
  
1  指在实行罪或不实行罪上,即活在罪中或不活在罪中。这不是行为的问题,乃在于我们是谁的儿女,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所以这是生命与性情的问题。人是亚当堕落的子孙,生来就是那恶者魔鬼的儿女(约八44),有他的生命,有分于他的性情,自然、习惯的活在罪中。实行罪乃是他们的生活。但那些蒙救赎,脱离他们堕落的情形,并在灵里得重生的信徒,乃是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有分于神的性情,且不活在罪中。实行义乃是他们的生活。一个人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可由他实行义或实行罪显明出来。重生的信徒可能犯罪,未得救的人也可能行义;这二者都是他们外面的行为,不是他们外面的生活,因此并不显明他们里面生命和性情的所是。
  
2  义是神行动的性质,爱是神素质的性质。神的所是就是爱,神的所作乃是义。爱是里面的,义是外面的。因此,爱比义更有力的显明我们是神的儿女。所以从约壹三10~24,使徒在神儿女生活的显明上,从义说到爱,作住在主里面之生活进一步的条件。

1凡不行义的,就不是出于神;不2爱他弟兄的也是如此。
  
  
1  指在实行罪或不实行罪上,即活在罪中或不活在罪中。这不是行为的问题,乃在于我们是谁的儿女,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所以这是生命与性情的问题。人是亚当堕落的子孙,生来就是那恶者魔鬼的儿女(约八44),有他的生命,有分于他的性情,自然、习惯的活在罪中。实行罪乃是他们的生活。但那些蒙救赎,脱离他们堕落的情形,并在灵里得重生的信徒,乃是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有分于神的性情,且不活在罪中。实行义乃是他们的生活。一个人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可由他实行义或实行罪显明出来。重生的信徒可能犯罪,未得救的人也可能行义;这二者都是他们外面的行为,不是他们外面的生活,因此并不显明他们里面生命和性情的所是。
  
2  义是神行动的性质,爱是神素质的性质。神的所是就是爱,神的所作乃是义。爱是里面的,义是外面的。因此,爱比义更有力的显明我们是神的儿女。所以从约壹三10~24,使徒在神儿女生活的显明上,从义说到爱,作住在主里面之生活进一步的条件。

我们应当1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2从起初所听见的3信息;
  
  
1  这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更高的条件。
  
2  用在相对的意义上(见一1注2二段)。
  
3  见二7注2

不要像该隐,1他是出于那2恶者,又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因为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义的。
  
  
1  他是出于那恶者,相当于他是魔鬼的儿女;他的兄弟亚伯是出于神的,是神的儿女(10)。
  
2  见五19注4

弟兄们,1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
  
  
1  世上的人像该隐一样,是魔鬼的儿女(10),是撒但宇宙系统(世界——约十二31)的组成分子。世上的人都卧在那恶者魔鬼里面(五19),他们恨信徒(神的儿女),乃是自然的,我们用不着希奇。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1死入生了。2不爱弟兄的,仍住在死中。
  
  
1  死是出于魔鬼(神的仇敌撒但)的,由带来死的善恶知识树所表征;生命是出于神(生命的源头)的,由发出生命的生命树所表征(创二916~17)。死与生命不仅分别出于撒但和神这两个源头,也是两种素质、两种元素、两个范围。出死入生就是从死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出来,进入生命的源头、素质、元素和范围。这是在我们重生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我们晓得这件事,对此有里面的知觉,乃是因为我们爱弟兄。对弟兄的爱(神的爱)是这件事有力的证明。相信主是我们出死入生的路,爱弟兄是我们已经出死入生的证明。信是接受永远的生命,爱是凭着永远的生命而活,并将这生命彰显出来。
  
2  不爱弟兄就证明没有凭着神圣之爱的素质和元素而活,并没有留在其范围中;乃是活在撒但死的素质和元素里,并住在其范围中。

1恨他弟兄的,就是2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远的生命住在他里面。
  
  
1  对神圣的属性,恨与爱相对,死与生命相对,黑暗与光相对,谎言(虚假)与真理相对。这些与神圣美德相对的,都是出于那恶者魔鬼。
  
2  这里的杀人,不是指真正的杀人,乃是指在属灵的道德上,恨人就等于杀人。没有一个像该隐那样真正杀人(12),未得救的人,有永远的生命住在他里面。你们既晓得这事,你们这已经出死入生,且有永远生命住在里面的,就不该恨你们在主里的弟兄,像未得救的杀人者所行的一样。这段是论到住在主里面的生活。有了永远的生命,却没有住在主里面,也不让那位是永远生命的主在他里面居住、作工的信徒,可能恨弟兄,并偶尔犯其他的罪。但这不该是习惯的。

主为我们舍1命,在此我们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1命。
  
  
1  直译,魂。
  
1  直译,魂。

凡有世上养生之物的,看见弟兄有需要,却向他塞住1慈心,神的2爱怎能住在他里面?
  
  
1  直译,心肠。
  
2  见二5注2

1孩子们,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2行为和3真诚上。
  
  
1  见二1注1
  
2  行为与言语相对,真诚与舌头相对。舌头指玩弄虚空的谈论,真诚指爱的实际。
  
3  见一6注6第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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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三十四章

因为主耶和华如此说,1我必亲自寻找我的羊,将他们寻见。
  
  
1  在神借生命的恢复里,祂先打发守望者向祂的百姓吹号,使他们悔改、回转而得存活(三三);然后祂亲自显现作牧人,要寻找并寻见祂的羊。施浸者约翰吹了悔改的号之后(太三1~2),主耶稣就来作牧人(太九36路十五1~7约十11)。

我必把他们从万民中1领出来,从各国聚集他们,引导他们归回自己的地,也必在以色列山上,一切2溪水旁边,在那地一切可居之处牧养他们。
  
  
1  主这牧人要从万民中聚集祂的百姓,祂的羊,引导他们归回迦南地,住在高山上(14);迦南地预表包罗万有的基督作分给神子民的分(见申八7注1),高山表征复活、升天的基督。
  
2  这里的溪水表征赐生命的灵乃是活水(约七37~39),是神所赐给我们属灵的饮料(林前十二13);肥美的草场(14)表征基督乃是神子民得喂养之处(约十9)。借着那灵作溪水,我们享受基督作肥美的草场(诗二三2,参启二二1~2)。

我必在美好的草场牧养他们,他们的住处必在以色列高处的山上;他们必在佳美的住处1躺卧,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场吃草。
  
  
1  在主借生命的恢复里,祂喂养我们,给我们喝,同时祂也给我们安息,并医治我们(16)。

我的羊群哪,论到你们,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1施行判断。
  
  
1  当我们经历主借生命的恢复,如13~16节所描绘者,我们中间才有公义的判断,一切不义的东西才会完全被洁除(17~22)。

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们,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1大卫;他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
  
  
1  指基督,祂是真大卫(太十二3),神群羊的真牧人(诗二三约十11来十三20),也是神子民的王(24赛九7何三5弥五2路一32~33)。

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1首领。我耶和华已经说了。
  
  
1  当主耶稣来作牧人照料我们时,祂也来作王管理我们。主作牧人照料我们,结果使我们顺从祂为我们的王,服在祂的君王职分之下,顺从祂在我们里面的宝座。

我必与他们立1平安的约,使恶兽从那地绝迹,他们就必安居在旷野,安睡在林中。
  
  
1  在神借生命的恢复里,神的百姓得着恢复,在神那稳妥、不变的平安之约下,得以享受平安,免受恶兽(恶人—徒二十29)的搅扰,从一切的轭和奴役得着完全的自由和释放(27),并有安全,不受仇敌的惊吓(28)。

我必使他们与我山的四围成为1福源,我也必叫雨按时落下;那必是赐1福的雨。
  
  
1  在神借生命的恢复里,神的百姓得着恢复,不仅蒙受神的赐福,也成为别人的福源,使别人也得着供应。赐福的雨按时落下,就必有丰富的属灵粮食,使我们不只自己得着享受,也能供应别人(27上,29)。
  
1  在神借生命的恢复里,神的百姓得着恢复,不仅蒙受神的赐福,也成为别人的福源,使别人也得着供应。赐福的雨按时落下,就必有丰富的属灵粮食,使我们不只自己得着享受,也能供应别人(27上,29)。

我必给他们兴起有名的1植物;他们在那地不再为饥荒所灭,也不再担受列国的羞辱。
  
  
1  或,栽种之处。

他们就必知道,我耶和华他们的神是与他们1同在的,并知道他们以色列家是我的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  神的百姓得着恢复,有神的同在,神在他们中间,他们也在神的面前(30~31)。这描绘出与神完全的交通,就是在一里,在神人调和里的交通;在这交通里我们与神是一,祂也与我们是一。

以西结书第三十五章

人子啊,你要面向1西珥山,说预言攻击它,
  
  
1  即以东(15)。这里重复对以东的审判(参二五12~14),指明在神借生命恢复的过程中,仍需要神的审判,特别是对预表旧人的以东(见二五12注1)。因着旧人非常难对付,所以对旧人的审判必须一再重复,直到我们身体得赎的那日(弗四30)。为要恢复我们,使我们成为新人,神必须审判我们的旧人,我们的旧造(罗六6弗四22~24西三9~11)。

因为你永怀仇恨,在以色列人遭灾、1罪孽到了尽头的时候,将他们交与刀剑的权势;
  
  
1  或,末了惩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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