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伍
新妇的婚筵礼服是“明亮洁净的细麻”作的—启十九7~8:
一
洁净的,是指性质;明亮,是指彰显。
二
新妇所穿的细麻衣乃是“圣徒所行的义”—8节:
a
作为我们客观的义,基督乃是我们在祂里面得神称义的那一位—三24,28,五1,9,四25,五16,18。
2
我们若要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面,就必须履行这条件: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不是我们自己的义—那借着信基督而有的义,就是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腓三9。
3
基督从众圣徒活出,作他们主观的义,成为他们的婚筵礼服—启十九8:
信息选读
按照整本圣经的启示,我们得救的人需要两件衣服—一件是为着我们的救恩,另一件是为着我们的奖赏。为着救恩,我们需要一件袍子来遮盖我们。这件袍子就是路加十五章里,穿在浪子身上的袍子。浪子回家,…认为自己不配到父亲面前。但是父亲却对他的仆人说,“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22。)这件袍子就是基督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在神面前被称义。
但是我们还需要第二件衣服,就是太二二11、12里的婚筵礼服。这件衣服不是为着我们的救恩,而是为着我们的奖赏,使我们有资格参加神儿子的婚筵。第一件衣服使我们有资格见神,叫我们得救;第二件衣服使我们有资格见基督,叫我们得奖赏。这第二件衣服乃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实际上这就是我们所凭以生活并活出来的基督。这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借我们彰显出来的基督。这就是启十九8所说圣徒的义。
第二件衣服也是太五20所说的义。在这一节里主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这一节清楚的指明,我们的义必须超过法利赛人的义。这义并不是我们所接受作我们衣袍,使我们得称义的客观基督,乃是我们所活出作我们日常生活的主观基督。这不是称义的袍子,乃是使我们有资格接受奖赏的衣服。
太二二11、12的婚筵礼服说明了这点。在这个比喻中,主说到一个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进来参加婚筵。王看见他便说,“朋友,你没有穿婚筵的礼服,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12。〕宾客无言可答。于是王对他的仆人说,“把他的手脚捆起来,扔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13。)这里的婚筵礼服不是称义的衣服,乃是很特别的衣服。按照古时犹太人的风俗,凡参加婚筵的人都必须穿特别的婚筵礼服。我们若要在羔羊的婚筵上有分,就必须穿这样的衣服。你若想有资格参加基督的婚筵,就需要凭基督活着,并且在日常生活中把祂活出来。这一位基督,就是主观的基督,便成了婚筵礼服,使你有资格可参加婚筵。因此,我们需要称义的衣服,也需要婚筵礼服。(启示录生命读经,七三〇至七三一页。)
参读:圣洁没有瑕疵,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