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六
在启二1~7主给以弗所召会的书信中,有四个主要的点;这四个要点的四个英文字都开始于字母“l”—爱(love)、生命(life)、光(light)和灯台(lampstand):
b
1
召会生活的内容在于享受基督—我们越享受基督,召会生活的内容就越丰富;但我们若要享受基督,就必须用起初的爱来爱祂。
2
我们若离弃对主起初的爱,就要失去对基督的享受,并且会失去耶稣的见证;结果,灯台要从我们挪去—启二1~7。
3
爱主、享受主以及成为主的见证,这三者乃是并行的。
信息选读
在像以弗所这样好而有次序、正式的召会里,我们必须首先胜过失去起初的爱。我们所需要的第二件事,乃是维持吃基督作生命树。
我们若在凡事上让基督居首位,并且每日享受祂作生命树,我们就是奇妙、得胜的基督徒。当我们享受基督作生命树,我们就有神的乐园〔参启二7〕。……今天我们的乐园乃是召会生活。
你如果不让主居首位,也不享受主,即使只过了一个月,召会生活就可能对你成为不愉快的地方。……但是当你胜过了失去起初的爱,并维持吃基督,就是维持对主的享受,召会生活立即要成为你的乐园。因此,我们对召会的感觉和态度乃在于我们的光景。我们若在凡事上让主居首位,并终日享受祂作生命树,不管召会的情形怎样,召会要立即成为我们的乐园。这就是为什么主说,我们必须吃神乐园中的生命树。
我们必须胜过离弃起初的爱,维持吃基督作生命树,并且作为灯台,照耀出神圣的光(参启二5下)。爱与生命有关,生命与光有关。爱、生命和光乃是三而一。你若使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你就有爱。你若有这爱,你就有生命,你就会享受主。你若有生命,这生命要成为你的光。灯台(召会)的光乃是团体的而非个人的,照耀在召会时代的黑夜里。
我们若享受基督作我们的爱、生命和光,我们就会在我们所在的地方,如同灯台照耀,持守耶稣的见证(十二17下)。我们见证基督的身位,祂是神也是人。我们也见证基督的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升天、降下和第二次的显现。光的照耀乃是见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一面,我们应当照耀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