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作见证需要人对主或属灵的事物有看见并享受的经历,与仅仅施教不同——二42。
四
主选定保罗作执事和见证人——二六16:
1
执事是为着职事;见证人是为着见证。
2
职事主要的与工作有关,与执事的所作有关;见证与人有关,与见证人的所是有关。
3
保罗乃是见证人,将他所看见主的事,和主将要显现给他的事,见证出来——16节。
一
基督经过死,进入另一个范围,就是复活的范围:
2
祂将自己交于死,死却无法扣住祂,反而被祂击败,祂就从死里复活了。
二
我们需要在基督复活的大能、领域和成分里认识基督——腓三10~11。
一
复活是生命的事,基督的升天是地位的事,而地位事关权柄。
二
主的升天引进祂天上的生活与职事;这引进把祂带进新的范围,就是诸天;现今祂在诸天里有祂的生活,并且在那里尽职。
三
主的升天将祂带进一个新的阶段——这阶段乃是一个复活的人活在天上,作神行政的中心——启五6:
1
这位复活者现今坐在天上,执行神的行政——来十二2。
四
升天的基督是万有的主,要得着万有——徒二36:
1
基督的为主身分,是祂在升天里所得着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十36。
2
基督的为主身分既然在祂的升天里完全得着建立,我们——祂身体上的肢体——就需要领悟这属天的事实——弗一20~21。
五
升天的基督是神的受膏者,要成就神的使命,完成福音的广传和召会的建造——徒一8。
一
基督是生命的创始者——三14~15:
1
如“创始者”-使徒行传一辞原文所指明,基督是生命的起源或起始者;祂是生命的创始者,元帅——15节。
2
在行传三章,我们看见生命分赐到人里面,这就是繁殖基督;为着这样的繁殖,我们需要主作生命的创始者,生命的源头。
3
基督这生命的创始者乃是那圣别公义者——14节。
二
基督是神的仆人——25~26节:
1
借着耶稣的复活和升天,神荣耀了祂的仆人耶稣——13节。
2
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和神的仆人,基督乃是地上万族——-行传一切种族、肤色和国籍的人——都要因祂得福的那位——25~26节。
三
基督是元首和救主——五30~32:
2
“元首”与祂的权柄有关,“救主”与祂的救恩有关;祂用祂的权柄主宰管治全地,使环境适合神所拣选的人接受祂的救恩——参十七26~27。
四
基督是人子——七56:
1
徒七56启示基督是人子,站在神的右边,安慰、鼓励并加强那为祂殉道的人。
2
司提反看见升天的基督是人子;这指明在诸天之上的基督仍有祂的人性;祂仍有人的性情。
五
基督是神——二十28:
1
基督,我们的神,买了召会,用祂自己的血得着召会——28节。
3
基督乃是神人在十字架上受死,并且祂在那里为救赎我们所流的血,不仅是那人耶稣的血,也是神人的血。
4
神借以将召会买来的这血,乃是神自己的血。
六
基督是万人的主——徒十36:
2
升天的基督是地上所有不同种族和人民的主;祂并不偏待人——启五9。
七
基督是审判者——徒十39~43:
1
基督是神所立定,要审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42节。
2
基督是那要审判天下的人,由神按公义所设立,并由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作凭据——十七30~31。
八
基督是主耶稣,是信徒相信的对象——十六31:
1
相信福音主要是相信耶稣基督——31节。
2
相信主耶稣乃是根据基督的人位,以及祂所成就的一切,这二者构成神新约经纶的信仰——提前一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