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 0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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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三章

1应许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说的。并不是说,“和众后裔,”像是指着许多人,乃是说,“和你那后裔,”指着一个人,2就是基督。
  
  
1  原文,复数。
  
2  基督是那后裔,后裔乃是承受应许的后嗣。在这里,基督是承受应许的惟一后裔。因此,我们要承受那应许的福,就必须与基督是一;在祂以外,我们无法承受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神眼中,亚伯拉罕只有一个后裔,就是基督。我们必须在祂里面,才能有分于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基督不仅是那承受应许的后裔,也是神所应许给人承受的福。加拉太信徒若从基督转回到律法,就要丧失这位后嗣,以及神所应许的产业。

而且我这样说,神预先所立定的1约,不能被那2四百三十年以后才有的3律法废掉,以致使应许失效。
  
  
1  这指明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成了比应许更坚定的约。话、应许和约,是传给亚伯拉罕的福音。福音是约,约是应许,而应许是神说的话。福音虽是新约的事,但我们必须看见,新约乃是神所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延续或重复。
  
2  从创十二,神赐给亚伯拉罕应许的时候,算到出二十,神借摩西颁赐律法的时候。神把这段时间看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时期(出十二40~41)。创十五13徒七6所说的四百年,是从创二一以实玛利嘲笑以撒的时候,算到出十二以色列子民脱离埃及暴政的时候。这是亚伯拉罕的子孙遭受外邦人逼迫的时期。
  
3  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先,律法在四百三十年后才有。应许是永久的,但律法是暂时的。那在后、暂时的律法,不能废掉那在先、永久的应许。加拉太人离弃那在先、永久的应许,回到那在后、暂时的律法。

因为1承受产业若是本于律法,就不再本于应许;但神已经借着应许,将产业恩赐亚伯拉罕。
  
  
1  律法没有供应,只有要求。承受产业不是本于律法,乃是本于应许。因此,产业是借着应许恩赐亚伯拉罕的。

这样,律法是为什么有的?乃是1因过犯添上的,直等那蒙应许的后裔来到;并且是2借天使经3中保之手设立的。
  
  
1  律法不在神经纶的起点,乃在神经纶的过程中,是因人的过犯添上的,直等那蒙应许的后裔基督来到。律法既是因人的过犯添上的,所以等到过犯除去,律法也当减去。并且因基督这后裔已经来到,律法就必须了结。
  
2  律法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不像应许是神直接赐给人的;所以在神的经纶里,律法不是主要的,乃是次要的。
  
3  指摩西这人。

1中保不是一面的,神却是一位。
  
  
1  律法在神和以色列人两造之间有一位中保;应许只有与接受者直接关联的神,没有中间人。律法的责任不在一方,乃在双方;但应许的责任只在赐应许者,就是神。因此,律法次于应许。加拉太人丢弃那上好的,回到那次好的。

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相反么?绝对不是!因为若曾赐给一个能1赐生命的律法,2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
  
  
1  律法只能要求、定罪,不能赐生命(见罗七10注1)。律法没有生命,只有诫命。生命是在基督里(约一4),祂是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是惟一能赐生命的。赐生命乃是使徒启示的中心。我们应当只接受那赐生命者。
  
2  要赐生命必须有义。然而义不是本于律法,乃是在基督里(罗五17~18)。因此,律法不能赐生命。不仅如此,律法既不能赐生命,也就无力满足其(律法的)要求,以产生义。因此,在这意义上,义不是本于律法。

但圣经把1众人都2圈在罪里,好叫那以3信耶稣基督为本的应许,可以赐给那些信的人。
  
  
1  直译,一切之物。指全人类。
  
2  如同禁卒囚禁人犯。圣经(人位化)把全人类都圈在罪里,不是要使被囚的罪人守律法,乃是要使神的应许,因相信基督,可以赐给信的人。被圈在罪里,就是被圈在律法里,如23节所启示的。
  
3  信耶稣基督,直译,耶稣基督的信,或,在耶稣基督里的信。见罗三22注1

1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被2看守在律法之下,被3圈住4好归于那要显示的1信仰。
  
  
1  见一23注3三2注325节者同。信仰是到基督来时才显示的(参约一12三1618)。
  
2  即监管,监护。
  
3  神的选民被圈住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就像羊被圈在圈里(约十116)。神在祂的经纶里,是用律法作羊圈,守住祂的选民,直等基督来到(见约十1注2)。基督既已来到,神的子民就不该再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见约十9注2)。
  
4  或,为了。指明“圈住”是有目的的,就是终结于信仰,将被看守的人带到信仰这里。
  
1  见一23注3三2注325节者同。信仰是到基督来时才显示的(参约一12三1618)。

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1儿童导师,带我们归于基督,好使我们本于信得称义。
  
  
1  或,护卫者,看守者,监护人。这样的人照顾未成年的儿童,带他到学校的教师那里。神用律法作为监护人、看守者、儿童导师,在基督还未来到以先,看管祂的选民,在基督来时,护卫并带他们到基督那里,使他们本于信得称义,有分于神所应许并立为约的福。

但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1不再在儿童导师的手下了,
  
  
1  在基督里的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无需仍在看守的律法之下了。

因为你们众人借着1相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2儿子。
  
  
1  相信基督耶稣,直译,在基督耶稣里的信。这信将我们带到基督里,使我们与基督成为一,在祂里面得着儿子的名分。我们必须借着这信,与基督联合为一,使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儿子。
  
2  指已经长大,不在奴隶监护者监管之下的成年儿子。在旧约下,神的选民被看为婴孩;现今在新约下,他们被看为成年的儿子,承受所应许的福,就是基督那包罗万有的灵。

你们凡浸1入基督的,都已经穿上了基督。
  
  
1  信是信入基督(约三16),浸也是浸入基督。借着信和浸,我们已经进入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与祂联合为一。正确、真实和活的浸,就是把信徒放在三一神那神圣的名里(太二八19),放在基督活的人位里(27),放在基督有功效的死里(罗六3),放在基督的身体这活的生机体里(林前十二13),使信徒不仅进入与基督生机的联结,更进入与祂身体生机的联结,并使他们脱离老旧的情形,进入新的情形,了结他们旧的生命,而用基督新的生命,给他们新生的起头,叫他们凭三一神的元素,活在基督的身体这生机体里。

1没有2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没有3为奴的或自主的,也没有4男和女,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里,都是5一了。
  
  
  
2  指种族和国籍的区别。
  
3  指社会阶级的区别。
  
4  指性别的区别。
  
5  信徒在基督里是一,乃是凭着祂复活的生命和祂神圣的性情,成为一个新人,如弗二15所说的。这一个新人是完全在基督里的。我们天然的人,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性格,在这里毫无地位;在这一个新人里,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西三10~11)。这基督里的一,是借受浸成就的。受浸了结了一切分裂的区别,并将信徒带进与经过过程之三一神那神圣的生机联结里,使信徒主观的确信,他们彼此完全是一。

你们既属于基督,就是1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2应许为后嗣了。
  
  
1  亚伯拉罕的后裔只有一位,就是基督(16)。因此,要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就必须属于基督,成为基督的一部分。因我们与基督是一,我们就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为后嗣,承受神所应许的福,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祂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完成,作了我们的分。在新约之下作神选民的信徒,是成年的儿子,乃是这样的后嗣,不在律法之下,乃在基督里。犹太教徒仍然留在律法之下,将自己与基督隔绝,乃像以实玛利(四23),是亚伯拉罕按着肉体的后裔,不像以撒(四28),是借着应许的后嗣。但在基督里的信徒,乃是这样的后嗣,承受所应许的福。因此,我们该留在基督里,而不转向律法。
  律法既不能赐我们生命(21),就不能产生神的儿子;但本于信所接受(2),并赐我们生命的那灵(林后三6),能产生神的儿子。律法把神的选民保守在它的监护下,直等信仰来到(23)。在基督这包罗万有赐生命之灵里的信,使神的选民照着神的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如同“天上的星”(创二二17)。
  
2  本章启示神照祂永远的定旨赐给亚伯拉罕应许。在这应许成就以先,律法被赐下作神选民的监护人。随后,在预定的时候,基督这应许的后裔来成就应许,并带进所应许的福。这就是恩典。因此,恩典与基督同来,并带着应许的成就而来。这一切都是在神那一面。在我们这一面,就需要一条路,好领略、体认并享受基督这后裔的一切所是和所完成的。因此,有神那一面的恩典,也有我们这一面的信。现今,既有恩典、信以及那成就了应许的后裔,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监护人。因此,我们该把律法摆在一边,转离这监护人,而与基督在一起,使我们借着留在恩典和信里,享受所应许的福。这福一点不差,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这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

加拉太书第四章

然而我说,后嗣几时还是1孩童,他虽是全业的主人,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1  原文同弗四14小孩子,指未成年者。3节者同。

乃是在1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直到2父亲所预定的时候。
  
  
1  监护人是看护者,管家是管理人。这说出律法在神经纶中的功能。
  
2  父亲所预定的时候,就是新约时期,开始于基督的第一次来。

我们也是这样,为孩童的时候,受奴役于世上的1蒙学之下;
  
  
1  “蒙学”,与来五12“开端的要纲”同;即初步的原理,指律法初级的教训。见西二8注39节者同。

及至1时候满足,神就差出祂的儿子,由2女子所生,且生在3律法以下,
  
  
1  指旧约时期的完结;发生在父所预定的时候(2)。
  
2  指童女马利亚(路一27~35)。神的儿子由她而生,成了女人的后裔,如创三15所应许的。
  
3  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如路二21~2427所启示的;祂也守律法,如四福音所启示的。

1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我们得着2儿子的名分。
  
  
1  神的选民被律法圈住,受其监护(三23);基督生在这律法以下,要把他们从这律法的监护下赎出来,使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成为神的儿子。因此,他们不该回到律法的监护下,受其奴役,如加拉太人受诱惑所作的;乃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在基督里享受那灵生命的供应。
  
2  基督的救赎是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使我们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神的经纶乃是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承受神应许的福,这应许是为神永远的定旨所赐给的。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得着许多儿子,作祂团体的彰显(来二10罗八29)。因此,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约一12~13)。我们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好成为祂的后嗣,承受祂为永远的彰显所计划的一切;我们不该宝贝律法,而岔到犹太教去。

而且因你们是儿子,神就差出1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2心,3呼叫:4阿爸,父!
  
  
1  神的儿子是神生命的具体化身(约壹五12)。因此,神儿子的灵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神将祂生命的灵赐给我们,非因我们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们是祂的儿子。守律法的人无权享受神的生命之灵,但神的儿子有地位,有充分的权利,能有分于神的灵,这灵有全备生命的供应。这样的灵,就是神儿子的灵,乃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中心(三14)。
  本章4~6节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
  
2  实际上,神的灵在我们重生时,就进入我们的灵里(约三6罗八16)。因我们的灵是隐藏在我们的心里(彼前三4),又因这里的话所指的,与我们的感觉和悟性有关,这两部分又都属于我们的心,所以说神儿子的灵受差遣进入我们的心。
  
3  与本节平行的罗八15说,我们这些得着儿子名分之灵的人,在这灵里呼叫阿爸,父;而这里说,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指明我们重生的灵,与神的灵调和为一,而且我们的灵是在我们的心里。这也指明我们乃是借着全人深处主观的经历,得以实化神儿子的名分。在本节,保罗诉之于加拉太信徒这样的经历,以支持他的启示;这诉求很能说服人、征服人,因为不仅有客观的道理,也有主观经历的事实。
  
4  “阿爸”是亚兰文,“父”是希腊文,Pater,爸特的翻译。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向父祷告时,首先用了这辞(可十四36)。这个由亚兰文和希腊文合并的称呼,表达呼叫父时强烈的感情。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与亲子在生命里亲密的关系。

这样,你1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2儿子,也就3借着神为4后嗣。
  
  
1  新约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仆,乃是恩典下在生命里的儿子。
  
2  见三26注2
  
3  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后嗣,不是借着律法,也不是借着肉身的父亲,乃是借着神,就是三一神——父,差出子和灵(46);子,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5);灵,在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6)。
  
4  指法定的成年人(以罗马法律为例),有资格承受父亲产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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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六十九篇

1神啊,求你救我;因为众水威胁我的性命。
  
  
1  六九篇论到受苦的基督,由受苦的大卫所预表;七二篇论到作王的基督,由作王的所罗门所预表。本篇详细地描绘基督的苦难:基督无故地为多人所恨(4上,约十五25);祂为神的缘故遭人辱骂(7上,9下,罗十五3);祂为神的家,心里焦急,如同火烧(9上,约二17);祂多受苦难,无人体恤(29上,19~20约十六32);祂哭泣求神救祂脱离死(1013~171~2来五7);祂在十字架上受苦时,人拿苦胆给祂当食物(21上,太二七34);祂在十字架上渴了,人拿醋给祂喝(21下,约十九28~30);祂为神所击打并击伤(26赛五三10上);祂为一个门徒所卖(25徒一16~20上)。基督在地上经过由大卫的苦难所预表受苦的生活之后,就升到诸天之上,如今在那里作王掌权,由所罗门所预表。

1我为你的家,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并且辱骂你之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
  
  
1  直译,为你的家所发的热心,将我吞尽。

求你亲近1我,救赎2我;求你因我的仇敌把我赎回。
  
  
1  直译,我的魂。
  
2  直译,它;指我的魂。

1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在他们平安的时候,变为陷阱。
  
  
1  22~2427~28节,是诗人从他对仇敌复杂情绪而有的发表。见三7注1

因为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1祂的民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
  
  
1  祂的民,直译,他们。

诗篇第七十篇
诗篇第七十一篇

我的口必终日满了赞美你、歌颂你1荣耀的话。
  
  
1  或,尊荣,威严。

你是叫1我多经历重大急难的,必使1我复苏,使1我从地的深处再上来。
  
  
1  另作,我们。
  
1  另作,我们。
  
1  另作,我们。

我的神啊,我也要鼓瑟赞美你,赞美你的1信实;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
  
  
1  或,真实。

诗篇第七十二篇

神啊,求你将你的判断赐给1王,将你的公义赐给王的儿子。
  
  
1  在本篇,作王的基督由作王的所罗门(见标题),就是大卫的儿子(太一1二二42),在亨通昌盛时所预表(王上九)。所罗门作王所预表基督的作王,将是在复兴时代的千年国里(太十九28启二十46)。

祂要按1公义审判你的民,按1公平审判你的穷苦人。
  
  
1  基督要按公义和公平作王(见八九14注1),其结果乃是平安(37,参赛三二17来十二11)。
  
1  基督要按公义和公平作王(见八九14注1),其结果乃是平安(37,参赛三二17来十二11)。

祂必1降临,像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如甘霖浇灌大地。
  
  
1  基督第二次来时要得着全地,主要的不是借着施行公义的审判,乃是借着像雨降临,好滋润地上的人。祂要怜悯这地,像甘霖一样满带恩典回来,满足干渴的人(参启二二17)。到那日,列国都要得着基督如雨的浇灌,并要在祂的掌权下欢乐。

祂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1大河直到地极。
  
  
1  即幼发拉底河。

他施和1海岛并1沿海一带的王要进贡;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献礼物。
  
  
1  即地中海的岛屿和海岸。
  
1  即地中海的岛屿和海岸。

1独行奇事的耶和华神,以色列的神,是当受颂赞的;
  
  
1  四一13是诗篇卷一的结语,而本篇18~19节是卷二的结语。这两个结语相似,但本篇的结语进步了,提到神荣耀的名,以及全地充满神的荣耀;这是因为借着神选民在神家和神城中享受神,全地就被神得着(六八29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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