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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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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四章 注1 假神,偶像,没有神圣的性情;迷信的敬拜者认为偶像是神,但在本性上它们并不是神。
注1 直译,作奴仆服事。
注1 保罗在加拉太人身上劳苦,要把他们在恩典下带进基督里。他们转去谨守犹太宗教的规条,就使保罗在他们身上的劳苦徒然了。
注1 保罗在第一次尽职的行程中,因着肉身有疾病留在加拉太,就在那时传福音给他们。
注1 直译,唾弃。
注2 指生产时疼痛的劬劳。在这隐喻里,保罗把自己比作生孩子的母亲。他初次传福音给加拉太人时,曾这样劳苦的重生他们。因着他们偏离他所传的福音,他就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们里面。
注3 基督这活的人位,乃是保罗福音的中心。他的传扬是把基督,活神的儿子,生在信徒里面,这与凭字句教导律法极为不同。因此,本书是着重的以基督为中心。祂钉十字架(三1),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三13),并把我们从世界这邪恶的宗教系救出来(一4);祂且从死人中复活(一1),使祂能活在我们里面(二20)。我们是浸入祂,与祂联合为一,也穿上了祂,披戴了祂(三27)。因此,我们是在祂里面(三28),成了属于祂的(三29,五24)。另一面,祂已经启示在我们里面(一16),现今活在我们里面(二20),还要成形在我们里面(19)。律法已经带我们归于祂(三24),在祂里面我们都是神的儿子(三26)。乃是在祂里面,我们承受神所应许的福,享受包罗万有的那灵(三14);也是在祂里面,我们众人都是一了(三28)。我们不该丧失从祂来的这一切好处,而与祂隔绝(五4)。我们需要祂在我们的灵里,用恩典供应我们(六18),使我们能活祂。
注1 在21~31节有两个妇人,夏甲和撒拉;两个耶路撒冷,地上的和天上的;两个约,属律法的和属应许的;以及两个儿子,按着肉体的和按着灵的。使徒要加拉太人知道,他们是那在上之耶路撒冷的儿女,自主妇人的儿女,并且要他们取用应许的约,照着灵享受包罗万有的那灵作福音的福(三14)。在这段里,自主的妇人撒拉象征应许的约;这也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我们的母所象征的;母亲是恩典的表号,我们是借着恩典,生为那是恩典源头之神的儿女。因此,自主的妇人、应许的约、在上的耶路撒冷以及母亲,都是指神的恩典;这恩典乃是我们属灵出生的凭借。那些受犹太教打岔的加拉太人,是从这恩典——基督——坠落的(五4)。
注2 本书厉害地对付在律法以下对基督的偏离。这样的偏离,使信徒不能享受基督作他们的生命和一切。
注1 借着应许生的儿女,就是在应许之约下,借着恩典,由天上的耶路撒冷所生的儿女。
注1 这两约所生的两种儿女,性质是不同的。由律法之约生的,是按着肉体生的;由应许之约生的,是按着灵生的。按着肉体生的儿女,没有权利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按着灵生的儿女,却有完全的权利。犹太教徒是前一种儿女,在基督里的信徒是后一种。关于肉体和灵,见三3注2,五19注1,22注1。
注1 这两约所生的两种儿女,性质是不同的。由律法之约生的,是按着肉体生的;由应许之约生的,是按着灵生的。按着肉体生的儿女,没有权利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按着灵生的儿女,却有完全的权利。犹太教徒是前一种儿女,在基督里的信徒是后一种。关于肉体和灵,见三3注2,五19注1,22注1。
注4 犹太教徒,亚伯拉罕按着肉体生的子孙,也逼迫信徒,就是亚伯拉罕按着灵生的子孙,正如以实玛利逼迫以撒一样。
注1 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不是在律法奴役下律法的儿女,乃是在恩典自由下恩典的儿女,享受包罗万有的灵,连同基督一切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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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七十三篇 注1 肺腑,直译,肾。
诗篇第七十四篇 亚萨的1训诲诗。 注1 本辞意义不明确。有者领会作,默想诗;另有者领会作,训诲诗。
诗篇第七十五篇 亚萨的诗,一首歌,交与歌咏长;调用1休要毁坏。 注1 原文意义不明确;有者领会作,金(诗);另有者领会作,短诗。此乃照马索拉经文。另有者领会,此乃指一种当时常用,以“毁坏(指本国的仇敌)”一辞开头的曲调。
诗篇第七十六篇 诗篇第七十七篇 注1 七七~八三篇形成一组,说到圣殿、圣城和圣民这圣别的三项,遭蹂躏的光景。这些诗特别启示复兴的路,乃是高举基督。这七篇诗是在殿里事奉的利未人亚萨写的。这些诗说到殿、耶路撒冷城和百姓的荒凉,这指明这些诗是在以色列人被掳到巴比伦以后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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