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主耶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完成了表明神的工作─约一18:
1
主耶稣的人性生活将神表明出来;因此,人在祂的人性生活里所看见的,乃是神在祂身上表明出来─十四9~11。
2
我们今天若要事奉主,就该在日常生活中有表明神的工作─腓一20~21上。
五
主耶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顾到父的事;在人性上,神子和人子基督顾到父的事,顾到神的权益─路二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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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一18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十四9 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
基督在为人生活里之工作的另一面是表明神。“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基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表明神。按约一1~18,基督是借着话(1、14)、生命(4)、光(4~5)、恩典(14、16、17)和实际(14、17),将神表明出来。话是神的彰显,生命是神的分赐,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给人享受,实际是神给人领略。借着这五件事,神在子里完全表明出来了。虽然从来没有人看见神,但在人性生活里的基督,以祂是话、生命、光、恩典和实际的方式,将神表明出来了。我们越接受话,得着神圣的生命,并让生命的光在我们里面照耀,我们越享受神作恩典,并领略祂为实际,祂就越向我们表明出来(新约总论第三册,一七九至一八〇页)。
信息选读
基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完成了这样表明神的工作。基督在祂生活并作木匠工作的三十年里,将神表明出来。当祂生活以建立人的样子时,祂向祂的母亲、兄弟和姊妹表明神。他们必定领悟祂有个超特、不凡的东西,有个比单单彰显人性更高的东西。他们在主耶稣的人性生活里所看见的,乃是神在祂身上表明出来。祂的人性生活将神表明出来。
你若要事奉主,你不该一开始就想要为主作伟大的工作,这违反神圣的原则。你该单单过一种表明神的生活,叫别人在你身上看见一种超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这指明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表明神的工作。
〔主耶稣〕出来尽职事的时候,祂不需要装假或表演。祂不需要特意想要举止像一个神人,像一个有神在祂里面的人,因祂就是一个真实的人,并显为一个人的样子。祂这真正的人自然而然地将神表明出来。
基督在人性生活里的工作也包括祂彰显父(约十四9)。按约翰福音,子基督在父的名里来(五43),在父的名里行事(十25),行父的旨意(六38),说父的话(三34上,十四24,七16~17,十二47~50),并寻求父的荣耀(七18)。祂与父是一(十30)。祂为着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旨意,没有话语,没有荣耀,也没有野心。基督是这样的一个人,单单彰显父。祂没有彰显自己。祂是子,然而祂彰显父。
按路二43~48,孩童耶稣仍留在耶路撒冷,祂的父母并不知道。他们发觉祂不在同行的人中间,就回耶路撒冷去找祂。他们找着了祂,祂的母亲对祂说,“孩子,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看哪,你父亲和我多么伤心地在找你。”(48)主回答说,“你们为什么找我?岂不知我必须以我父的事为念么?”(49)这指明孩童耶稣顾到神的事。四十九节的“我父”一辞指明耶稣的神性(约五18)。在人性上,祂是父母的儿子;在神性上,祂是父神的儿子。这里我们看见主双重的身分,就是祂为神子和人子的身分。在人性上,神子和人子基督顾到父的事,顾到神的权益(新约总论第三册,一八〇至一八一、一八三页)。
参读:《新约总论第三册》第六十四篇;《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三十一篇。
你若要事奉主,你不该一开始就想要为主作伟大的工作,这违反神圣的原则。你该单单过一种表明神的生活,叫别人在你身上看见一种超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这指明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表明神的工作。
〔主耶稣〕出来尽职事的时候,祂不需要装假或表演。祂不需要特意想要举止像一个神人,像一个有神在祂里面的人,因祂就是一个真实的人,并显为一个人的样子。祂这真正的人自然而然地将神表明出来。
基督在人性生活里的工作也包括祂彰显父(约十四9)。按约翰福音,子基督在父的名里来(五43),在父的名里行事(十25),行父的旨意(六38),说父的话(三34上,十四24,七16~17,十二47~50),并寻求父的荣耀(七18)。祂与父是一(十30)。祂为着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旨意,没有话语,没有荣耀,也没有野心。基督是这样的一个人,单单彰显父。祂没有彰显自己。祂是子,然而祂彰显父。
按路二43~48,孩童耶稣仍留在耶路撒冷,祂的父母并不知道。他们发觉祂不在同行的人中间,就回耶路撒冷去找祂。他们找着了祂,祂的母亲对祂说,“孩子,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看哪,你父亲和我多么伤心地在找你。”(48)主回答说,“你们为什么找我?岂不知我必须以我父的事为念么?”(49)这指明孩童耶稣顾到神的事。四十九节的“我父”一辞指明耶稣的神性(约五18)。在人性上,祂是父母的儿子;在神性上,祂是父神的儿子。这里我们看见主双重的身分,就是祂为神子和人子的身分。在人性上,神子和人子基督顾到父的事,顾到神的权益(新约总论第三册,一八〇至一八一、一八三页)。
参读:《新约总论第三册》第六十四篇;《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三十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