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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身体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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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如果我们持定基督作元首(承认只有祂是头,并且绝对顺服祂的权柄),我们就不能有不同的解经─提前一3~4,西二19:
一 
一有不同,就必定有人不持定元首,因为祂不可能对一个肢体说一样,对另一个肢体说另一样。
二 
基督乃是身体唯一的权柄;所有肢体的地位,就是持定元首,凡事以祂为唯一、绝对的权柄。
陆 
我们应当一直考虑到身体,顾到身体,尊重身体,并且作任何事都要对身体最有益处─林前十二12~27。
柒 
“关于基督的身体,倪弟兄教导说,凡我们所作的,我们必须考虑众召会有什么感觉。”(召会生活中引起风波的难处,二六页)
捌 
在身体里不能有独立或个人主义,因为我们是肢体,而肢体无法脱离身体而生活─27节,罗十二5,弗五30:
一 
哪里有身体的启示,哪里就有身体的感觉;哪里有身体的感觉,哪里个人主义的想法和行动就除去了。
二 
我不知道的,身体里别的肢体会知道;我不能看见的,身体里别的肢体会看见;我不能作的,身体里别的肢体会作─林前十二17~22。
三 
我们若拒绝同作肢体者的帮助,就是拒绝基督的帮助;凡是单独的基督徒,迟早都要变得枯干─12节。
玖 
我们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必须让自己受其他肢体的限制,不越过我们的度量:
一 
神照着自己的意思,把身体所有的肢体俱各安置在身体上─18节:
1 
元首把我们安排在身体的特别位置上,也指派我们特别的功用─罗十二4,林前十二15~17。
2 
我们每一个肢体,在基督的身体里都有自己的一个位置,是神所量给各人的,也是我们所该接受的。
3 
既然这件事是照着神的意思,就每一个肢体都是不可少的;每一个肢体都有他一定的位置,有一定的安排,有他的那一分来服事基督的身体─18~22节。
4 
每一个肢体都有他的特点,都有他所能的,那就是他的位置,就是他的地位,也就是他的职事─罗十二4~8。
二 
身体长大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我们认清我们的度量,不越过这度量─弗四7、16:
1 
当我们越过我们的度量,我们就干涉了身体的规矩。
2 
不清明适度,而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就是抹煞身体生活中正确的等次─罗十二3。
三 
我们应该像保罗一样,留在神尺度和度量的界限之内,照着神在基督的身体里所量给我们有多少而行动并行事─林后十13~15,弗四16,提后四5。
 


晨兴喂养
  林前十二17~20 若全身是眼,听觉在哪里?若全身是听觉,嗅觉在哪里?但如今神照着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置在身体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体在哪里?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体却是一个。
  关于基督的身体,倪弟兄教导说凡我们所作的,我们必须考虑众召会有什么感觉。我们要作一件事时,不可忘记我们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这身体不仅是一个地方召会。地方召会不是一个“地方身体”;若是这样,就变成地方宗派了。身体乃是基督的身体,由三一神同这地上所有的信徒,同所有地方召会所构成(召会生活中引起风波的难处,二六页)。
信息选读
  我们一有身体的启示,就有身体的感觉;一有身体的感觉,一切个人的想法和行动,自然而然就除去了。看见基督,就自然有一个结果,就是从罪得释放;看见身体,就自然有一个结果,就是从个人主义得释放。
  眼睛、耳朵、手、脚是什么?这些就是基督自己。头是基督,身体也是基督。每一个肢体都是基督生命的一部分。如果我拒绝在身体里同作肢体者的帮助,我就是拒绝基督的帮助。如果我不愿意承认我需要他们,我就是不愿意承认我需要基督。正像我不能向头独立,我也不能向身体独立。……我不知道的,身体里别的肢体知道;我不能看见的,身体里别的肢体能看见;我不能作的,身体里别的肢体能作。所以我必须让身体里别的肢体供应我的需要。我必须一直应用身体的交通,因为这身体就是我们的生命。
  基督的一切都摆在祂的身体里。凡是说他只要作一个单独的基督徒的,乃是愚昧的人。……只要我们活在身体中,就能得着身体的供应。我们每一个作肢体的,都要学习宝贝身体的供应,宝贝每一个肢体。
  我们乃是用我们个人从元首基督所得的生命,来供应身体。但我们尽功用时,必须按着秩序,必须有规矩。身体里的规矩对长大和职事是紧要的。……在聚会时,……你需要按着信心的度量,按着圣灵的引导来发言。你说话的时候,要看有没有越分的话,或者话是否拉得太长。……当我们真的来在头的权柄底下,主就把我们安排在身体的特别地位上,也指派我们特别的功用。
  我们要乐意受我们度量的限制。只要我们越过度量,我们就越过元首的权柄,离开膏油的涂抹。当我们越过我们的度量,我们就干涉了身体的规矩。基督的身体乃是活的生命,不是用人的安排能够运动的;各肢体必须得着头的生命,并且在正确的规矩下尽功用。我们与头的关系正确,我们就自然而然保守我们在身体里的地位(基督的奥秘,一七、二二至二三、四八至四九页)。
  我们每一个肢体,在基督的身体里都有自己的一个位置,是神所量给各人的,也是我们所该接受的。既然这件事是照着神的意思,就每一个肢体都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21)(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二五页)。
  有一位管治者和度量者,就是度量的神,管治的神。所以我们必须留在神尺度和度量的限制之内(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五二七页)。
  参读:《一个身体和一位灵》第一篇;《关于相调的实行》第一篇;《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第二篇《基督的奥秘》第三至四、八篇;《歌罗西书生命读经》第五十六篇;《从天上来的异象》第三四篇;《罗马书的结晶》第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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