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唯独实行神旨意的,永远长存” —约壹二17:
1
世界抵抗父神,世界上的事抵抗神的旨意—15~16节:
a
在积极一面,我们有父和祂的旨意。
b
在消极一面,我们有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2
我们要经常不断地实行神的旨意,不是偶尔为之;用于十七节的“实行”这动词,在原文指因着住(在一些事里)而习惯且持续地行(那些事)。
1
国度完全是神旨意的事,并全然完成了神的旨意;事实上,国度就是神的旨意—太六10。
2
诸天之国宪法的终极结果,乃是天父的旨意—七21。
4
我们要实行父的旨意,就必须进窄门,走狭路—七13~14:
a
窄门把旧人、己、肉体、人的观念、世界同其荣耀,都摒除在外;只有合乎神旨意的,才能进去。
b
当我们走在狭路上,我们就受到一种奥秘、看不见、内在的管治所约束,并且我们活在这管治之下。
5
凡实行父旨意的,就是主耶稣的亲人—十二50:
b
凡实行父旨意的,就是帮助主耶稣的弟兄,同情祂的姊妹,以及柔和慈爱的母亲。
1
彼得前书的主题是神行政下的基督徒生活,特别在神对祂所拣选之人的对付上,指出神的行政—一2。
4
彼前一17所说,父所施行的审判,乃是神现今、每天在行政上对付祂儿女所施行的审判。
5
神审判任何不符合祂行政的事物;所以,在今世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乃是在神每天的审判之下—17节。
2
在基督的死里,我们已经向罪死了,使我们在基督的复活里,得以在神的行政下向义活着—二24:
a
向义活着就是要满足神行政的要求—24节。
3
我们该谦卑服在神那执行祂行政之大能的手下—彼前五6:
b
谦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乃是让神把我们作成谦卑的;然而,我们必须与神的工作合作,甘愿在神大能的手下成为谦卑、卑微的—五6。
4
我们该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祂顾念我们—7节。
5
我们该将我们的魂交与那信实的创造主—四19:
a
神能保全我们的魂;祂慈爱信实的照顾,随同着祂在行政管理中的公平。
6
当我们活在神的行政下时,全般恩典的神要亲自成全我们,坚固我们,加强我们,给我们立定根基—彼前五10。
二
我们要成为这样的以色列—神的君王—以执行神在地上的行政—六9~10。
1
我们是神的儿子—神家的成员—为着祂的彰显—10节。
2
我们是未来的君王—命定要作君王的人;君王职分与神的以色列有关—启五10。
1
神要祂所造的人来对付祂所造的撒但,为要将地归还给神—诗一四九7~9。
2
神需要人作神的工—管理祂的造物,宣扬祂的得胜,并使撒但受亏损—创一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