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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注解一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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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第一章 1 注1 在前面的经文里,是以明言说到父与子,而那灵是隐含在永远生命的交通里。这里是本书信首次说到神,并说到祂是三一神——父、子、灵。这位神正如在福音的光中所启示的,乃是光。
约翰和其他早期门徒所听见的信息,无疑的,就是主耶稣在约八12和九5所说的话:祂就是光。然而,约翰在这里说,这信息乃是神就是光。这指明主耶稣就是神,含示神圣三一的素质。 注2 “神就是光”,“神就是爱”(四8,16),以及“神是灵”(约四24)这样的辞句,不是作为隐喻,乃是作为叙述,用以指明并描述神的性质。在祂的性质上,神是灵,是爱,也是光。灵是指神人位的性质,爱是指神素质的性质,光是指神彰显的性质。爱与光都与神是生命有关,这生命是属于灵的(罗八2)。神、灵和生命,实际上乃是一。神就是灵,灵就是生命。在这样的生命里,有爱也有光。这神圣的爱向我们显明,就成了恩典;这神圣的光照在我们身上,就成了真理。约翰的福音书启示主耶稣将恩典和真理带给我们(约一14,17),使我们得着神圣的生命(约三14~16);约翰的书信揭示神圣生命的交通把我们带到恩典和真理的源头,就是神圣的爱与神圣的光。他的书信乃是他福音书的延续。在他的福音书里,是神在子里到我们这里来作恩典和真理,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在他的书信里,是我们这些儿女在父生命的交通里,往父那里去,有分于祂的爱与光(见四8注2)。前者是神出到外院子,在祭坛那里满足我们的需要(利四28~31);后者是我们进入至圣所,在约柜那里接触神(出二五22)。这是对神圣生命更往前、更深的经历。在约翰的福音书里,我们因着信入子,接受了神圣的生命,接着就该在他的书信里,借着这生命的交通,继续享受这生命。他全部的书信都是向我们揭示这一件事,就是借着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享受这生命。
注3 光是神在祂彰显里的性质,照样黑暗是撒但在他邪恶作为里的性质(三8)。感谢神,祂已经拯救我们脱离撒但的黑暗,进入神圣的光里(徒二六18,彼前二9)。神圣的光就是那在子里的神圣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这光照在我们里面的黑暗里,黑暗未曾胜过这光(约一4~5)。我们跟从这光,就绝不在黑暗里行(约八12)。照上下文看,这黑暗乃是罪的黑暗(7~10)。
注4 除了前面经文里三件主要的事:生命、交通和喜乐以外,使徒从主所听见进一步的信息,乃是报给信徒,神就是光。
注3 指我们生活中一般的行动,即生活、行事、为人。下节者同。见加五16注2。在黑暗里行,意即习惯的在黑暗里行,就是在撒但邪恶作为的性质里生活、行事、为人。照二11看,在黑暗里行就等于实行罪(三4,8)。
注4 说谎话是出于撒但;他是说谎者的父(约八44与注3)。撒但的黑暗与神圣的光相对,撒但的谎话与神圣的真理相对。神圣的真理是神圣之光的彰显,照样,撒但的谎话乃是撒但黑暗的彰显。我们若说,我们与那是光的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在撒但黑暗的彰显里说谎话,不在神圣之光的彰显里实行真理。本节是预防废弃道德律论者(Antinomians)的异端教训,他们教导人脱离道德律的约束,说一个人可以活在罪中,而同时与神有交通。
注5 直译,实行。指因着住(在一些事里)而习惯且持续的行(那些事);因此是实行的意思。这辞也用在二17、29,三4(二次)、7、8、9、10、22,五2,罗一32等处。实行真理乃是习惯的活真理,不是偶尔为之。
注6 原文意实际(与虚空相对)、确实、真确、真实、真诚。这是约翰个人独特的用辞,也是新约里一个深奥的辞,指神圣经纶的一切实际,作神圣启示的内容,由神的话传输并揭示如下:
(一)神,是光也是爱,成为肉体,作神圣事物——神圣生命、神圣性情、神圣能力、神圣荣耀等——的实际,给我们得着,使我们享受祂作恩典,如约翰福音所启示的(约一1,4,14~17)。 (二)基督,就是成为肉体的神,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西二9),好成为:(1)神与人的实际(约一18,51,提前二5);(2)旧约一切预表、表号、影儿的实际(西二16~17,约四23,24与注4,注5);(3)一切神圣、属灵事物的实际,如神圣的生命与复活(约十一25,十四6),神圣的光(约八12,九5),神圣的道路(约十四6),智慧,公义,圣别,救赎(林前一30)等;因此,基督是实际(约十四6,弗四21)。 (三)那灵,就是变化形像的基督(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是基督的实际(约十四16~17,十五26),也是神圣启示的实际(约十六13~15)。因此,那灵是实际(五6)。 (四)神的话,作神圣的启示,不仅启示,更传输神与基督的实际,以及一切神圣、属灵事物的实际;因此,神的话也是实际(约十七17与注3)。 (五)信仰(相信)的内容,即我们所信之事的具体元素,成了完满福音的实际(弗一13,西一5);这信仰的内容启示在整本新约里面(林后四2,十三8,加五7,提前一1与注1第一、二点,二4与注2,二7上,三15与注4,四3,六5,提后二15,18,25,三7~8,四4,多一1,14,帖后二10,12,来十26,雅五19,彼前一22,彼后一12)。 (六)关于神、宇宙、人、人与神的关系以及人与人彼此的关系、人对神的责任等的实际,这些都是借着受造之物和圣经所启示的(罗一18~20,二2,8,20)。 (七)真实、可信、真诚、诚实、可靠、信实;就着神说,是神圣的美德(罗三7,十五8),就着人说,是人性的美德(可十二14,林后十一10,腓一18,约壹三18),并且是神圣实际的流出(约四23~24,约贰1上,约叁1)。 (八)实在或真实的事物、事情(事实)的真相或实情、实际、真确;与虚假、欺骗、伪装、伪善、错谬相对(可五33,十二32,路四25,约十六7,徒四27,十34,二六25,罗一25,九1,林后六7,七14,十二6,西一6,提前二7下)。 以上所列八点,前五点是指素质上同一的实际。神、基督、那灵——神圣的三一——在素质上乃是一。因此,这三者是神圣实际之本质的基本元素,其实三者乃是一个实际。这一个神圣的实际,就是神的话这神圣启示的本质。因此,这个实际成了神圣话语中所启示神圣的实际,使神圣的话成为实际。神圣的话传输这一个神圣的实际作信仰的内容,而信仰的内容乃是整本新约所启示福音的本质,成为新约的实际,这也就是神圣三一的神圣实际。我们有分于并享受这神圣的实际,这实际就成为我们的真实、真诚、诚实、可靠,作我们行为上优越的美德,以彰显我们所凭以活着的神,就是实际的神;我们也成了过真理生活的人,毫无虚假或伪善,过一种与那借着受造之物和圣经所启示之真理一致的生活。 真理这辞原文在新约里用了一百多次,每次出现的含意须由该处上下文断定。譬如在约三21,照上下文看,是指正直(与邪恶相对——约三19~20),就是人照着神的所是活在神里面,所显出的实际;正直也与神圣的光相符,这光就是那是真理源头的神,在基督里显现出来。在约四23~24,照该章上下文以及约翰福音的整个启示看,乃是指神圣的实际成了人的真实和真诚(与不道德之撒玛利亚敬拜者的伪善相对——约四16~18),好对神有真正的敬拜。神圣的实际乃是基督,祂就是实际(约十四6),是旧约为着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实际(约一29,三14),也是活水的泉源,就是赐生命的灵(约四7~15),给祂的信徒享受并畅饮,成为他们里面的实际,最终成了他们的真实和真诚,借此他们以神所寻找的敬拜敬拜祂。在约五33和十八37,照约翰福音的整个启示看,是指那在神的儿子基督里所具体表现、启示并彰显的神圣实际。在约八32、40、44~46,照该章上下文看,是指启示在神的话里(约八47),并具体表现在神儿子基督里面(约八36)之神的实际,这实际释放我们脱离罪的辖制(见约八32注1)。 在本节这里,真理是指在神圣的光这面所启示出来神的实际。这实际是5节里神圣之光的流出和实化。神圣的光是在神里面的源头,真理是神圣之光在我们里面的流出和实化(见四8注2,参约三19~21)。当我们住在神圣的光中(这光就是我们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所享受的),我们就实行真理(这真理就是我们在神圣的光中所实化的)。当我们住在源头中,这源头的流出就成了我们的实行。 注1 我们在光中行,但神是在光中,因为祂就是光。“光是神住在其中的元素(参提前六16)……这样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不是仅仅效法神……乃是我们日常的行事为人与神永远的所是,有同一的基本元素:不是效法,乃是生命气氛的一致与等同。”(Alford,阿福德)。
注2 我们在神的光中行事、生活时,我们就共同享受三一神,也共同有分于祂神圣的定旨。神圣生命的交通带给我们神圣的光,并且神圣的光保守我们在交通里,就是保守我们对神有共同的享受,并且共同有分于神的定旨。
注3 “耶稣”这名是指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使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儿子耶稣的血指明,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适当的血,为要救赎神堕落的造物,有神圣的保证为其永远的功效,这功效在空间上是普及各处的,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
约翰也用“祂儿子耶稣”这名称,预防关于主身位的异端。有一派异端坚持主的神性,否认祂的人性。“耶稣”这名称是人的名字,预防了这一派的异端。另一派异端坚持主的人性,否认祂的神性。“祂儿子”这神格的名称,乃是对这一派异端的抗毒剂。 注4 我们活在神圣的光中,就在这光的光照之下,这光按着神的神圣性情,并借着在我们里面神的性情,暴露我们一切的罪、过犯、失败和缺点,这些都是与祂纯洁的光、完全的爱、绝对的圣,以及超越的义抵触的。这时,我们就在蒙了光照的良心里,觉得需要主耶稣救赎之血的洗净,这血便在我们的良心里洗净我们一切的罪,使我们与神并彼此之间的交通得以维持。我们与神的关系是牢不可破的,但我们与神的交通可能会中断。前者属乎生命,后者虽然也属乎生命,却是基于我们的生活。前者是无条件的,后者是有条件的。这有条件者需要靠着主的血不断地洗净才得维持。
在这段话里,有我们属灵生活的循环,由四件要紧的事物形成——永远的生命、永远生命的交通、神圣的光以及神儿子耶稣的血。永远的生命产生永远生命的交通,永远生命的交通带进神圣的光,神圣的光增加对神儿子耶稣之血的需要,使我们更多得着永远的生命。我们越多得着永远的生命,这生命所带给我们神圣生命的交通就越多。我们越多享受神圣生命的交通,所得着神圣的光就越多。我们越多得着神圣的光,就越有分于耶稣之血的洗净。这样的循环,在神圣生命的成长上带我们向前,直到我们生命成熟。 注5 原文这动词的时态为现在式,指继续进行的行动,指明神儿子耶稣的血一直继续不断地洗净我们。这里的洗净是指主的血在我们良心里即时的洗净。在神面前,主救赎的血已经一次永远的洗净了我们(来九12,14),这洗净的功效在神面前持续到永远,无需重复。然而每当我们与神交通,良心蒙了神圣之光的光照,我们就必须在我们的良心里,一再的即时应用主的血常时的洗净。这即时的洗净是由母牛的灰调作除污秽之水的洁净所预表(民十九2~10)。
注6 新约用单数的罪和复数的罪说到罪的问题。单数的罪是指内住的罪,从撒但借着亚当进到人类里面(罗五12),是罗马书第二段,罗五12~八13(罗七5例外,那里是说到诸罪)所对付的。复数的罪是指罪的行为,即内住之罪的果子,是罗马书第一段,罗一18~五11所对付的。然而,本节单数的罪连同形容词“一切的”,不是指内住的罪,乃是指我们重生后所犯的每一个罪(10),这罪玷污我们原先被洗净的良心,在我们与神的交通中,需要主的血将其洗净。
我们单数的罪,就是我们性情里内住的罪(罗七17),已经借着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利四,赛五三10,罗八3,林后五21,来九26)解决了。我们复数的罪,就是我们的过犯,也已经借着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利五,赛五三11,林前十五3,彼前二24,来九28)解决了。我们重生以后,还需要为我们性情里的罪,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如8节所指明的,也需要为我们行为上的罪,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如9节所指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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