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如同亚伯拉罕,我们需要学习一个功课,将神所赐给我们的献回给神─1~18节,罗十一36:
1
凡与以撒有关的都是出于神,且凭着神;神要求亚伯拉罕将以撒当作燔祭献回给祂─创二二1~2。
2
以撒预表基督是应许的后裔(加三16),由神赐给了亚伯拉罕,但神要亚伯拉罕把神所赐给他的,交还给神;这对亚伯拉罕必然是个试验─创二二1,来十一17。
3
这里我们看见在神经纶里一个基本的原则:凡神所赐给我们的,甚至是祂作到我们里面并借着我们作的,至终都必须献回给祂,好使我们过信心的生活,不抓住任何事物,甚至是神所赐的事物,而单单倚靠祂。
4
神最高的要求,就是将祂所赐给我们的还给祂。
晨兴喂养
来十一17 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正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
罗十一36 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借着祂、并归于祂;愿荣耀归与祂,直到永远。阿们。
神吩咐亚伯拉罕将他所爱的独生儿子以撒献上。要亚伯拉罕这样作真是为难!倘若我们是他,我们会说,“主,我现在一百二十多岁了,撒拉也快要死了。你怎能要求我将你所赐给我的献回给你?”你若没有这种经历,有一天你会有。我们能作见证,已过好些时候,神要求我们将祂所赐给我们的还给祂。祂所给我们的恩赐、能力、工作和成就,我们必须献回给祂。这是真正的试验。要亚伯拉罕放弃罗得或以利以谢很容易,甚至要他赶出以实玛利也不是那么难,但要他献上他所爱的独生儿子却是非常困难的事。有一天,在我们对主有了美好的享受以后,祂会要求我们将祂所赐给我们的恩赐、工作或成就还给祂。祂也许说,“现在是我向你有所要求的时候了。我不要求你为我工作或去布道。我要求你献回我所赐给你的。”这是我们今天都必须走的路(创世记生命读经,九一三至九一四页)。
信息选读
常常在我们对主有了上好的享受以后,祂不要求我们为祂作什么,却吩咐我们将祂所赐给我们的献回给祂。在这样的时候主会说,“你已经从我得着我的礼物,现在我要你归还。”我们总是盼望在与主有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以后,祂会吩咐我们为祂作什么。我们从来没有想到,祂会要求我们将祂所赐给我们的还给祂。当亚伯拉罕享受与神亲密的交通时,神没有嘱咐他要为祂作工。他从神领受了最高的要求,就是将神所赐给他的还给神。从起初,神就没有接受亚伯拉罕所有的。祂不要罗得,弃绝以利以谢,并吩咐亚伯拉罕赶出以实玛利。如今,在以利以谢、罗得和以实玛利都被弃绝以后,亚伯拉罕得着了以撒,就是神所应许的后裔,他安心了。凡与以撒有关的都是出于神,且凭着神。神绝不会再对亚伯拉罕所有的说“不”了。但忽然神进来,似乎说,“我绝不弃绝以撒,他是出于我且从我生的。但是亚伯拉罕,你现在必须把他还给我。”
亚伯拉罕真了不起。倘若我是他,我会说,“主,你在作什么?你不要罗得,你也弃绝了以利以谢和以实玛利。现在你又要我将出于你的以撒还给你。你要剥夺我到这样的地步么?”倘若我是亚伯拉罕,我不会献上以撒。我会摇头说,“不,这必定不是出于主。祂要以利以谢是合乎逻辑的,要求以实玛利也是合理的;但神怎能要我将以撒还给祂?神不是没有目的的。祂应许要给我一个后裔,祂的应许也已经坚定并且成就了。为什么祂现在要使祂已往对我所作的一切报废?”不错,神是有目的的神,祂要求亚伯拉罕将以撒还给祂,的确是有目的的。
许多基督徒,包括一些基督教工人在内,从来没有学习一个功课,将神所赐给他们的献回给神。你得着了一项恩赐么?不要紧持不放。迟早神要进来说,“将我所赐给你的恩赐献回给我。”神赐给你成功的工作么?到一个时候,神也许说,“这工作是我所赐给你的以撒,现在我要你献回给我。”……神所赐给我们的一切,甚至祂在我们里面并借着我们所作的,我们都必须献回给祂(创世记生命读经,九一一至九一三页)。
参读:《创世记生命读经》第五十七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第六篇。
亚伯拉罕真了不起。倘若我是他,我会说,“主,你在作什么?你不要罗得,你也弃绝了以利以谢和以实玛利。现在你又要我将出于你的以撒还给你。你要剥夺我到这样的地步么?”倘若我是亚伯拉罕,我不会献上以撒。我会摇头说,“不,这必定不是出于主。祂要以利以谢是合乎逻辑的,要求以实玛利也是合理的;但神怎能要我将以撒还给祂?神不是没有目的的。祂应许要给我一个后裔,祂的应许也已经坚定并且成就了。为什么祂现在要使祂已往对我所作的一切报废?”不错,神是有目的的神,祂要求亚伯拉罕将以撒还给祂,的确是有目的的。
许多基督徒,包括一些基督教工人在内,从来没有学习一个功课,将神所赐给他们的献回给神。你得着了一项恩赐么?不要紧持不放。迟早神要进来说,“将我所赐给你的恩赐献回给我。”神赐给你成功的工作么?到一个时候,神也许说,“这工作是我所赐给你的以撒,现在我要你献回给我。”……神所赐给我们的一切,甚至祂在我们里面并借着我们所作的,我们都必须献回给祂(创世记生命读经,九一一至九一三页)。
参读:《创世记生命读经》第五十七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第六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