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创世记二十四章首要的点乃是与主是一的实际生活,以完成神的定旨:
一
亚伯拉罕的生活乃是与主是一的实际生活:
1
圣经没有记载神告诉亚伯拉罕,要到他本地,为他儿子娶妻,但亚伯拉罕有这种领会;这种领会乃是从他照着神的观念生活得来的;因亚伯拉罕与神在-创世记一里生活,所以知道神的旨意和心思,而行事与神内里的感觉一致─1~6、40节,参林前七25,林后二10,腓一8。
3
倘若我们与主在一里生活,祂就无须告诉我们祂要什么,因为我们借着与祂是一,已经知道祂里面的感觉了;今天我们需要这样的生活,以完成神的定旨。
4
亚伯拉罕照着神的经纶行动;在为以撒得着妻子的事上,他所作的乃是为着完成神永远的定旨─创二四3~8。
6
创二四40指明,亚伯拉罕在主面前行事为人;他既在主的面光中行事为人,就无论他作什么,都是为着神的旨意,并且是照着神的经纶。
三
利百加贞洁、仁慈又殷勤(16、18~20);她在决定接受以撒为她丈夫的事上,也是绝对的(57~58、61),并且她服从以撒(64~65);如此,她是召会作基督新妇,妻子,一个绝佳的预表(参弗五23~25)。
六
在创世记二十四章,那些人的生活不仅仅是为着自己的人生,他们的生活乃是带进神永远定旨的完成,生出基督,并为着神的经纶产生神的国;因此,在为以撒娶妻的事上,每件事都是照着神的经纶而行,好生出基督,产生神的国─40节,二二17~18,加三16、29。
贰
在创世记二十四章有以撒婚娶的记载,其中有四个主要人物:亚伯拉罕预表父神,以撒预表子神,仆人预表灵神,利百加预表神所拣选的人,要嫁给子,成为祂的配偶─约三29,林后十一2,弗五25~32,启十九7~9,二一2、9~10:
2
按预表,从亚伯拉罕的亲族中为以撒娶妻的这个事实,指明基督的配偶必须出自基督的族类,而不是出自天使或任何别的受造之物;因为基督成了肉体成为人,人类就成了祂的族类─参创二21~22,一26,徒十七28~29上,约一14,启二二17上。
二
在时间里,父神任命灵神,差派祂执行父的计划,去接触蒙拣选的新妇,把她带到子神那里,作祂的配偶,祂的妻子─创二四3:
b
利百加也接受了银器、金器和衣服(创二四53),这一切都指明在召会生活中,基督一切的丰富都是我们的:
㈠
正如仆人将以撒的财富分赐给利百加,好美化她,使她归向以撒,成为他的荣耀,那灵也将基督荣耀的丰富输供到我们里面,好美化我们,使我们归向基督,作祂的新妇,成为祂的荣耀─47、53、61~67节,弗三16、21。
a
那灵临到信徒,向他们见证基督的丰富,就是祂从父所领受的(参创二四35~36),使信徒受吸引归向基督;他们虽然没有见过祂,却是爱祂(彼前一8),并且撇下世界,丢弃肉体中天然的关系(参创二四58),而联于基督(太十九29)。
三
以撒在天将晚时迎娶利百加,表征基督的婚娶要在这世代的黄昏,就是这世代结束的时候─创二四6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