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圣经中所揭示的一,因为难于明白,所以主耶稣在祂的讲论之后,在约翰十七章并不继续和门徒说到一,而是为一祷告:
三
三一神是一,那一乃是基督身体一的模型。
四
基督身体的一就是神圣三一扩大的一─21节。
五
我们一的基础乃是主所祷告的一:
2
这一是在-约翰三一神里,借着圣言的圣别─14~21节。
3
这一是在神圣的荣耀里,为着三一神的彰显─22~24节。
六
主为着祂所有信徒中间的一向父祷告,使信徒中间的一与神圣三一真正的一合在-约翰一起─21~23节。
肆
弗四1~3的五个辞句给我们实际的路,以保守那灵的一(基督身体的一),就是实行同心合意:“卑微”、“温柔”、“恒忍”、“在爱里彼此担就”以及“和平的联索”;这五个项目是我们实行召会生活的试验;凭这试验,我们可以知道我们是否实际地在召会生活里:
一
我们不该为别人设定高的标准,乃该在卑微里爱软弱的人:
1
只要我们以基督自己以外的事物为我们的标准,我们就没有卑微;我们若定出高的标准,我们在心思和态度上就不是卑微的。
2
一件事不论多么好、多么属天或多么属灵,只要不是基督自己,就会造成分裂。
3
软弱的、年幼的、冷淡退后的,更需要在主里的爱;爱这些人会解决他们大部分的难处;否则,我们会由于骄傲和不卑微,而设定高标准。
1
“温柔”在原文里含示温和、和蔼与不自私。
3
我们要温柔,就必须牺牲自己,不论我们受到怎样的对待;在召会生活中,我们绝不能有严厉、刻薄或冷酷的态度。
4
我们要有正确的态度,就不可自私;不自私产生温柔、温和与和蔼。
5
在许多地方召会里,难处大部分来自错误、疏忽、冷淡、苛刻的态度;撒但常利用轻忽的态度来攻击召会─弗六16。
三
恒忍是忍受错待;恒忍主要与我们说的话有关:
1
一位弟兄可能亏负我们,但为着主的荣耀并为着召会生活的缘故,我们该一言不发;述说、发表并谈论我们所遭遇的每一件事,并不需要恒忍或忍耐。
2
我们若看见带领的弟兄们起争执,可能立刻去向另一位弟兄述说这事;然而,我们若学了功课,为着主的荣耀并为着祂召会的缘故,我们就什么都不会说。
3
我们若学习这样正确地守住我们的话语,就会领悟召会生活里“受苦”这辞的真实意义。
4
一篇信息释放过后,我们可能立刻开始批评讲者,但我们若学了功课,不论我们感觉如何,为着实行召会生活的缘故,我们不会说任何有关职事消极的话;我们的口会在圣灵的管制之下。
5
我们的言语和交谈比其他一切事更破坏召会;一个故事传到第二个人就开始走样,至终成了夸大其辞;谣言总是如此。
6
我们要学习恒忍的功课,就需要经历约束口并禁止舌头之苦;我们可能看到并听到许多事,若没有圣灵的膏抹和带领,我们什么都不该说,好使召会生活免遭破坏。
四
我们在召会生活里,要在爱里彼此担就,就需要对抗怀疑和恐惧:
1
我们不该有怀疑和恐惧,只该有爱;爱应当在召会生活中满有效能;在召会生活中,为着我们的所是和所作,爱乃是极超越的路─十二31下。
2
对一位弟兄有所怀疑,意思就是我们的爱失去了;怀疑之后,恐惧随之而来;约壹四18说,“爱里没有惧怕,完全的爱把惧怕驱除。”
3
我们常受试诱,想要知道别人对我们的态度,他们如何看待我们,以及他们说了我们什么;我们要实化召会生活,就必须拒绝这种试诱─参传七21~22。
五
我们需要以和平的联索,竭力保守那灵的一:
1
我们若仅仅与神有平安,却不与所有弟兄们有平安,就失去了召会生活;我们拥有的平安,试验我们的召会生活,这平安不仅是与神之间垂直的平安,也是与所有弟兄之间水平的平安。
2
我们与任何人都不该相联过度或相联不足;和平的联索乃是召会中平衡的相联。
一
一有不同,就必定有人不持定元首,因为祂不可能对一个肢体说一样,对另一个肢体说另一样。
二
基督乃是身体唯一的权柄;所有肢体的地位,就是持定元首,凡事以祂为唯一、绝对的权柄。
陆
我们应当一直考虑到身体,顾到身体,尊重身体,并且作任何事都要对身体最有益处─林前十二12~27。
柒
“关于基督的身体,倪弟兄教导说,凡我们所作的,我们必须考虑众召会有什么感觉。”(召会生活中引起风波的难处,二六页)
一
哪里有身体的启示,哪里就有身体的感觉;哪里有身体的感觉,哪里个人主义的想法和行动就除去了。
二
我不知道的,身体里别的肢体会知道;我不能看见的,身体里别的肢体会看见;我不能作的,身体里别的肢体会作─林前十二17~22。
三
我们若拒绝同作肢体者的帮助,就是拒绝基督的帮助;凡是单独的基督徒,迟早都要变得枯干─12节。
玖
我们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必须让自己受其他肢体的限制,不越过我们的度量:
一
神照着自己的意思,把身体所有的肢体俱各安置在身体上─18节:
2
我们每一个肢体,在基督的身体里都有自己的一个位置,是神所量给各人的,也是我们所该接受的。
3
既然这件事是照着神的意思,就每一个肢体都是不可少的;每一个肢体都有他一定的位置,有一定的安排,有他的那一份来服事基督的身体─18~22节。
4
每一个肢体都有他的特点,都有他所能的,那就是他的位置,就是他的地位,也就是他的职事─罗十二4~8。
1
当我们越过我们的度量,我们就干涉了身体的规矩。
2
不清明适度,而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就是抹煞身体生活中正确的等次─罗十二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