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约壹五章十六节说到供应生命,就是分赐生命;当我们有生命的富余,就能将生命供应给人:
1
十六节的“人……就当……祈求”,以及“将生命赐给……”,指住在主里面,与主是一的信徒(林前六17);这指明这样的信徒能成为凭借、管道,使神赐生命的灵能将生命赐给人;这是一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供应生命的事。
2
我们要成为能将生命赐给别人、分给别人的人,就必须住在神圣的生命里,并在神圣的生命里生活为人──约壹一1~7:
a
我们需要经历并享受我们里面永远的生命,也需要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借着我们流到身体其他的肢体里面,借此供应这生命──五11~13、16。
b
我们若要成为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管道,就必须在主里是深的,也必须因着在主的心里而认识主的心──诗二五14,创十八17、22~33,摩三7。
晨兴喂养
约壹五14 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着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摩三7 主耶和华若不将秘密启示祂的仆人众申言者,就一无所行。 我们在召会生活中必须学习供应生命,这是我们所需要的。不要尝试别的路,帮助人最好的路就是供应生命。
也许你真的缺少生命。那么你该怎么办?……你自己必须转向主,说,“主,怜悯我。我的弟兄犯了罪,他需要生命的供应,他缺少生命。但是,主,我也缺少生命,我也没有多少生命。怜悯我们,但是先怜悯我,我需要更多的生命。我必须有更多的生命。”你的负担沉重,甚至到一个地步要禁食,要缩短睡眠时间来祷告,为要得着更多的生命。我可以向你保证,你一定会得着供应。……当你自己得着供应,你就可以供应别人(约翰的修补职事,一二五页)。
也许你真的缺少生命。那么你该怎么办?……你自己必须转向主,说,“主,怜悯我。我的弟兄犯了罪,他需要生命的供应,他缺少生命。但是,主,我也缺少生命,我也没有多少生命。怜悯我们,但是先怜悯我,我需要更多的生命。我必须有更多的生命。”你的负担沉重,甚至到一个地步要禁食,要缩短睡眠时间来祷告,为要得着更多的生命。我可以向你保证,你一定会得着供应。……当你自己得着供应,你就可以供应别人(约翰的修补职事,一二五页)。
信息选读
我们必须知道,不论什么弟兄或是什么姊妹犯了罪,就很强地指明这位弟兄或这位姊妹缺少生命。我们若要帮助人,就必须先察看我们是不是有生命。我们有生命的富余么?我们所有的比我们所需要的多么?若不然,我们就必须祷告、禁食等候主,直到我们得着丰富的供应。这样我们就能够用这个供应来服事人。在这个堕落基督教的时代里,这是在召会生活中往前的路。
约翰强调说,我们需要供应给别人的这个生命,就是神自己,就是神的儿子。“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约壹五20〕我们的需要乃是得着更大一分的主耶稣,这样我们就有富余来供应人。这不是知识或道理的富余,而是神的富余(约翰的修补职事,一二五至一二六页)。
〔约壹五16的〕“将生命赐给他”,这句话的主词还是上文的“人”,这人也是“祈求”的主词。这指明祈求的人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的人。这不是说,祈求的人本身有生命,能凭自己将生命赐给别人。这乃是说,这样一个住在主里面,与主是一,并在与主是一的灵里(林前六17)祈求的祈求者,成了神赐生命之灵能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之人的凭借。这是一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分赐生命的事。我们要成为能将生命分赐给别人的人,就必须住在神圣的生命里,并在神圣的生命里行事、生活、为人。雅五14~16的祷告是为着医治,这里的祷告是为着分赐生命。
这里要紧的点乃是,我若要照着约壹五16所描述的为弟兄祷告,就需要与主是一。我们必须住在主里面,与祂在一灵里来祈求。因为我们这样与主是一,我们就能成为神赐生命之灵能将生命分赐给我们所代求之人的凭借、管道。这生命的分赐乃是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进行的。
我们里面永远的生命是真实而实际的。一面我们能享受我们里面这永远的生命。另一面我们能将这永远的生命传给人。我们能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从我们或借我们流到别人里面。然而,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经历是很深的,不能肤浅地去作。我们若要成为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管道,就必须在主里是深的,也必须因着在主的心里而认识主的心。我们若进到主里面到这样的程度,自然就会明白主对这位与我们亲近、犯了罪的弟兄的旨意如何。因为我们知道主对这位弟兄的光景旨意如何,我们就知道怎样为他祷告(约翰一书生命读经,四〇一至四〇二、四〇八至四〇九页)。
参读:《约翰的修补职事》第十一篇;《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九篇。
约翰强调说,我们需要供应给别人的这个生命,就是神自己,就是神的儿子。“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约壹五20〕我们的需要乃是得着更大一分的主耶稣,这样我们就有富余来供应人。这不是知识或道理的富余,而是神的富余(约翰的修补职事,一二五至一二六页)。
〔约壹五16的〕“将生命赐给他”,这句话的主词还是上文的“人”,这人也是“祈求”的主词。这指明祈求的人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的人。这不是说,祈求的人本身有生命,能凭自己将生命赐给别人。这乃是说,这样一个住在主里面,与主是一,并在与主是一的灵里(林前六17)祈求的祈求者,成了神赐生命之灵能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之人的凭借。这是一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分赐生命的事。我们要成为能将生命分赐给别人的人,就必须住在神圣的生命里,并在神圣的生命里行事、生活、为人。雅五14~16的祷告是为着医治,这里的祷告是为着分赐生命。
这里要紧的点乃是,我若要照着约壹五16所描述的为弟兄祷告,就需要与主是一。我们必须住在主里面,与祂在一灵里来祈求。因为我们这样与主是一,我们就能成为神赐生命之灵能将生命分赐给我们所代求之人的凭借、管道。这生命的分赐乃是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进行的。
我们里面永远的生命是真实而实际的。一面我们能享受我们里面这永远的生命。另一面我们能将这永远的生命传给人。我们能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从我们或借我们流到别人里面。然而,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经历是很深的,不能肤浅地去作。我们若要成为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管道,就必须在主里是深的,也必须因着在主的心里而认识主的心。我们若进到主里面到这样的程度,自然就会明白主对这位与我们亲近、犯了罪的弟兄的旨意如何。因为我们知道主对这位弟兄的光景旨意如何,我们就知道怎样为他祷告(约翰一书生命读经,四〇一至四〇二、四〇八至四〇九页)。
参读:《约翰的修补职事》第十一篇;《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三十九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