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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妇人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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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我们需要在创世记亚伯拉罕之经历的光中,来看加拉太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节:
一 
保罗在这些经文里告诉我们,夏甲表征律法,由属地的耶路撒冷所象征;撒拉表征恩典,由属天的耶路撒冷所象征─25~26节。
二 
夏甲和撒拉代表两约─律法的约与恩典的约;律法是人的劳苦加上人的能力以产生一些东西;而恩典是将神赐给祂所拣选的人,好产生许多儿子─三26,四6。
三 
神与亚伯拉罕所立起初的约,乃是恩典的约:
1 
在这约里,不需要人的能力或努力,只需要神的恩典以产生许多儿子─三29。
2 
这约等于新约;这就是说,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实际上就是新约─8节,来八7~8:
a 
新约乃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继续─创十五7~21。
b 
新约就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那恩典之约完全的延续,这约乃是要产生众子;借这约所产生众子当中的头一位,乃是亚伯拉罕自己─加三26,四6,来二10。
四 
这两约所生的两种儿女,性质是不同的─加四24、28~31:
1 
由律法之约生的,是按着肉体生的;由应许之约生的,是按着灵生的─29节。
2 
按着肉体生的儿女,没有权利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按着灵生的儿女,却有完全的权利─30~31节。
3 
因着我们有恩典、基督与赐生命的灵,所以我们是按着灵所生的儿女─六18,西一27,林前十五45下:
a 
这灵现今在我们的灵里,使我们成为按着灵所生的儿女;这就是加拉太三章与四章里奇妙的启示。
b 
我们这些按着灵所生的儿女,应当停留在神心愿的实现里,享受恩典、基督以及那包罗万有的灵作为福音的福─三14。
 


晨兴喂养
  加三8 并且圣经既预先看明,神要本于信称外邦人为义,就预先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26 因为你们众人借着相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  神产生许多儿子的目标,不是借着人的工作而成就的,乃是凭着神的恩典才得以完成。神的恩典是什么?神的恩典不仅仅是不配得的恩惠,这与许多人的观念相反。按照新约里神圣的启示,恩典实际上就是神将祂自己给了祂的选民,作他们的享受,这享受要使他们成为神的众子。
  我们可在约翰福音里找到对神恩典的这种领会。在约翰一章,我们看见话,就是神,成了肉体(114),并且恩典随着祂而来(17)。这意思就是祂作恩典而来。按照约翰一章,神来作恩典,是要给祂所拣选的人接受。十二至十三节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体的意思生的,也不是从人的意思生的,乃是从神生的。”凡信入祂并接受祂的,要从祂所生,成为神的儿女。因此,神借着把自己作为恩典,赐给祂所拣选的人,就产生了许多儿子(新约总论第八册,一三六至一三七页)。
信息选读
  神叫亚伯拉罕把以实玛利赶走,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创二一12)神从来不承认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的后嗣,因为神看以撒是独一的儿子。以撒是亚伯拉罕独一的儿子,乃是借着神的恩典生出的,不是借着亚伯拉罕或撒拉天然的能力生出的。产生以撒完全是神恩典的事,就是将神自己赐给祂的选民,以产生祂许多的儿子。反之,以实玛利不过是凭着亚伯拉罕天然的能力与力量产生的。
  现在让我们在创世记亚伯拉罕之经历的光中,来看加拉太四章。保罗在这章告诉我们,夏甲表征律法,由属地的耶路撒冷所象征;撒拉表征恩典,由属天的耶路撒冷所象征。因此,夏甲和撒拉象征两约—律法的约与恩典的约。律法是人的劳苦加上人的能力以产生一些东西;而恩典是将神赐给祂所拣选的人,好产生许多儿子。
  神的心意不是要与亚伯拉罕立律法的约,律法的约是附加的,不是起初的约。神与亚伯拉罕所立起初的约,乃是恩典的约,在这约里,不需要人的能力或努力,只需要神的恩典以产生许多儿子。这约等于新约。这就是说,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实际上就是新约。因此,新约乃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继续。所有亚伯拉罕的真后裔,就如以撒、雅各、摩西和大卫,都在这约之下,今天我们也在这约之下。真后裔都不在律法的约之下。律法的约虽然是借着摩西赐的,摩西自己却不在那约之下。反之,在神眼中,摩西乃是在恩典的约之下。律法的约不能为神产生任何东西,这约只能产生“以实玛利”。
  新约就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那恩典之约完全的延续,这约乃是要产生众子。借这约所产生众子中的头一位,乃是亚伯拉罕自己。亚伯拉罕是一切相信之人的父(罗四11),但这位父是借恩典之约所产生的头一个儿子。其他在旧约里的儿子,包括雅各、大卫和耶利米等,但不包括以扫(新约总论第八册,一三九至一四〇页)。
  参读:《新约总论》第二百五十四篇;《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五二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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