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一
晨兴喂养
罗五12 这就如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借着罪来的,于是死就遍及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诗五一5 看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我母亲在罪中怀了我。
林前十五3 我从前所领受又传与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 新约用单数的罪和复数的罪说到罪的问题。单数的罪是指内住的罪,是从撒但借着亚当进入人类里面(罗五12),这是罗马书第二段,罗五12~八13(七5节除外,那里是说到诸罪)所对付的。复数的罪是指罪的行为,即内住之罪的果子,是罗马书第一段,罗一18~五11所对付的。然而,约壹一7单数的罪连同形容词“一切的”,不是指内住的罪,乃是指我们重生后所犯的每一个罪(10)。
约壹一8……是说到内住的罪,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罪。这是罗五12所说的罪。我们若说我们得救重生后就没有罪,便是自欺。虽然我们得救重生了,也寻求主、爱主、与祂有交通,但我们仍有罪住在里面。这是事实,我们若否认,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
约壹一9……是指承认我们重生以后的罪行,不是指承认重生以前的罪行。这节的“罪”(原文,复数)是指罪行(利未记生命读经,一九三至一九四页)。
信息选读
因为魔鬼是罪人的父,所以罪人是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魔鬼是那古蛇(启十二9,二十2),罪人也是蛇类,毒蛇之种(太二三33,三7)。因此,罪人需要主在蛇的形状里,为他们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约三14),不只救他们脱离罪,也救他们脱离罪的源头,魔鬼(来二14)(圣经恢复本,约八44注1)。
到罗五11为止,这卷书已经对付过复数的罪;从12节起,开始对付单数的罪。-罗马五至八章,似乎把“罪”人位化了。罪不仅是行为,乃是像一个人,能进入(五12),作王(21),在人身上作主(六14),诱骗并杀死人(七11),住在人里面,叫人作自己所不愿意的(17、20)。罪是活的(9),而且非常活跃,所以罪必是那恶者撒但的邪恶性情。撒但借着亚当的堕落,已经将他自己注射到人里面,如今成了罪的性情,居住、行动并作工在堕落的人里面。这单数、内住、人位化的罪性,是一切复数、外面罪行的根源(罗五12注1)。
不法〔约壹三4〕,即没有律法。不是指没有摩西的律法(参罗五13),因为在颁赐摩西的律法以前,罪已经在世界上了。这里的没有律法,是指没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之下。行不法就是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以外,不在这原则之下过生活。所以不法就是罪,或者反过来说,罪就是不法(约壹三4注3)。
犯了罪〔利四2〕,或,有了过错,作了错事。这里无意中犯了罪,表征在我们堕落性情里的罪,就是从撒但借着亚当进到人类里面内住的罪(罗五12),使我们无意中就犯罪(七19~20)。这罪在罗马七章是人位化的(见8注1),乃是撒但邪恶的性情,甚至就是撒但自己,住在我们堕落的肉体里(17~18上、20、23,与18注2)。既然我们的肉体与罪是一(八3),我们出于肉体所作的,不论善恶,就都是罪。不仅如此,因为肉体是指堕落的人(创六3,罗三20),所以每一个堕落的人都是罪(林后五21与注2)(利四2注1)。
参读:利未记生命读经,第十八篇。
到罗五11为止,这卷书已经对付过复数的罪;从12节起,开始对付单数的罪。-罗马五至八章,似乎把“罪”人位化了。罪不仅是行为,乃是像一个人,能进入(五12),作王(21),在人身上作主(六14),诱骗并杀死人(七11),住在人里面,叫人作自己所不愿意的(17、20)。罪是活的(9),而且非常活跃,所以罪必是那恶者撒但的邪恶性情。撒但借着亚当的堕落,已经将他自己注射到人里面,如今成了罪的性情,居住、行动并作工在堕落的人里面。这单数、内住、人位化的罪性,是一切复数、外面罪行的根源(罗五12注1)。
不法〔约壹三4〕,即没有律法。不是指没有摩西的律法(参罗五13),因为在颁赐摩西的律法以前,罪已经在世界上了。这里的没有律法,是指没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之下。行不法就是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以外,不在这原则之下过生活。所以不法就是罪,或者反过来说,罪就是不法(约壹三4注3)。
犯了罪〔利四2〕,或,有了过错,作了错事。这里无意中犯了罪,表征在我们堕落性情里的罪,就是从撒但借着亚当进到人类里面内住的罪(罗五12),使我们无意中就犯罪(七19~20)。这罪在罗马七章是人位化的(见8注1),乃是撒但邪恶的性情,甚至就是撒但自己,住在我们堕落的肉体里(17~18上、20、23,与18注2)。既然我们的肉体与罪是一(八3),我们出于肉体所作的,不论善恶,就都是罪。不仅如此,因为肉体是指堕落的人(创六3,罗三20),所以每一个堕落的人都是罪(林后五21与注2)(利四2注1)。
参读:利未记生命读经,第十八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