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英诗1138首
壹
燔祭预表基督,主要的不是在于救赎人脱离罪,乃是在于过一种完全且绝对为着神的生活,并在于祂是使神子民能过这样一种生活的生命─利一3,约五19、30,六38,七18,林后五15,加二19~20:
一
在利未记里首先提到的祭不是赎罪祭或赎愆祭,而是燔祭─一3:
1
我们第一需要基督作燔祭,因为我们在神面前的第一种光景,第一个问题,不是过犯,乃是不为着神:
a
神创造我们,是要我们作祂的彰显和代表─创一26。
b
神创造我们,是要我们为着祂,并不是为着我们自己;但我们堕落的人为自己活,并没有为祂活。
2
燔祭的意思是,我们是神所创造的人,为着彰显祂并代表祂,不该为着神以外的事物─27~28节,参诗七三25,可十二30。
3
我们必须领悟我们没有绝对为着神,并且我们在自己里面无法绝对为着神,然后我们需要以基督为我们的燔祭─利一3~4:
a
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是完全、绝对为着神的─约四34,五30,来十8~10。
b
凡主耶稣所是的、所说的、所作的,都是绝对地为着神─约六38,五17、36、43,八28,十25,十二49~50。
二
约翰七章启示基督完全够资格作燔祭:
1
主过着受约束的生活,不为自己行事,祂是寻求神的荣耀,为着神的满足─3~9、18节。
2
在十六至十八节我们看见,主耶稣不从自己说什么,因而不寻求自己的荣耀;祂寻求那差祂来者的荣耀。
3
约翰七章启示主耶稣是受神约束的人,祂属乎神,祂奉神差遣、从神而来,祂不说自己的话,而是讲说神─18节,十二49~50。
4
主说神的话,神就借着祂的说话彰显出来;神借着祂的说话从祂里面出来了─七17~18。
5
在约翰七章,我们看见主耶稣是燔祭的实际,因祂过着受神约束且完全为神的生活。
贰
燔祭的预表里启示了神圣的三一─利一3、8~9:
一
在三节和八至九节中,启示出神圣三一的几个重要项目:燔祭、会幕、耶和华、祭司、火以及水。
二
燔祭预表基督是使神满足的食物─3节。
三
会幕预表子基督是献祭的地方─1、3节:
1
祭物是在会幕门口献上的;祭要献得合法,就不能献在其他地方。
2
我们要献上任何东西给神,必须以基督作为献祭的立场。
四
在利未记一章,子基督被献给耶和华,所以耶和华是指父作为悦纳祭物者─3节。
五
在八至九节,供职献祭的祭司预表子基督是服事者,就是我们的大祭司,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来四14~15,五5~6,七17。
六
正如燔祭、会幕和祭司所预表的,子基督同时是祭物、献祭之处和献祭的服事者─利一3、8。
七
火表征神是悦纳的凭借─8~9节:
1
火烧毁并吞没;神是借着焚烧悦纳祭物。
2
焚烧燔祭的火就是神自己;火就是神的口─来十二29。
3
燔祭的焚烧就是神圣的吃─民二八2。
八
用来洗燔祭牲内脏与腿的水,表征那灵是洗涤的凭借;基督内里的各部分和祂日常的生活行动,一直为圣灵所洗涤,使祂蒙保守,不因接触属地的事物而被玷污─利一9,约七38~39。
九
在利未记一章三节和八至九节我们看见,整个神圣三一都与燔祭有关。
叁
今天在我们的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中,需要常时不断的燔祭─3~4、8~9节,六9、12上、13:
一
神的百姓必须每天献燔祭,并且早晨献,晚上也得献;每逢安息日、月朔、节期,还得特别地献─民二八3~二九40。
二
因着对于燔祭这样的要求,铜祭坛被专一地称作“燔祭坛”─出三十28,三八1。
三
燔祭乃是常时不断的祭,燔祭的火不可熄灭,必须日夜烧着─利六9、12上、13:
1
“燔祭要整夜在坛上的焚烧处,直到早晨,坛上的火要一直烧着”─9节:
a
“坛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烧着,不可熄灭”─12节上。
b
“火要在坛上一直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13节。
2
“整夜……直到早晨”表征燔祭该留在焚烧的地方,经过这世代的黑夜,直到早晨,就是直到主耶稣再来─9节,彼后一19,玛四2。
3
坛上的火要一直烧着,表征神是宇宙中圣别的火,随时预备好接纳(焚烧)所献给祂的食物,也表征神悦纳所献给祂之物的愿望,从不止息─利六9下、12上、13,来十二29。
四
燔祭的预表给我们看见,我们必须有常时不断之燔祭的生活,有火终日在坛上烧着的生活─利六12上、13。
肆
过常时不断之燔祭的生活,就是成为活祭─罗十二1:
一
燔祭预表我们的奉献,也就是把自己献给神作活祭;奉献的意义,就是把自己献给神作活祭─利一3~4、8~9,六9、12上、13,罗十二1。
二
在旧约里每日献的燔祭,预表在新约里,我们属神的人应当每日将自己献给神─民二八3~8。
三
罗马十二章一节的祭是活的,因为是复活而有生命的─六4~5:
1
作活祭的意思是,我们一直将自己献给主。
2
我们不断将自己献给主,主就能不断地使用我们。
四
这祭是圣别的,因为在地位上,是基督的血,从世界和一切凡俗的人事物,分别出来归与神的;并且在性质上,也是圣灵用神的生命,和神圣别的性情,将天然的生命和旧造,为着神的满足,圣别而变化的,所以能讨神喜悦─十二1。
五
按一节的原文,身体是复数,祭是单数:
1
我们所献上的,乃是许多身体,但我们所献成的,却是唯一的祭,这含示我们众人在基督身体里的事奉,不该是许多分开、各不相干、个别的事奉。
2
我们一切的事奉,该是一个整体的事奉,且该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是基督一个身体的事奉─4~5节。
3
召会生活整体说来,乃是作神满足的燔祭。
4
信徒将他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而活在基督的身体里;要有身体的生活,我们就需要将我们的身体献给主和祂的身体─1、4~5节。
伍
我们对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须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11节,利九24,十六12~13,六13,参十1~2:
一
神要以色列人的事奉是根据于这火─六13。
二
我们在召会生活中对神的事奉,必须源于燔祭坛上的火,并且我们的事奉必须来自神焚烧的火,也是这火的结果─出三2、4、6,罗十二1、11。
信息选读
你真是绝对地顾到神么?你能说凡你所作的、所说的,和你所是的,都是百分之百的为着神么?不能。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诚诚实实地说这句话。那我们怎么办呢?我们必须接受基督!我们需要祂作燔祭。燔祭表明基督是完完全全为着神的一位。如果你再读四福音,你会看见有一个人生活在地上是百分之百为着神的。凡祂所作的、所说的、所是的,都是绝对的为着神。我们不是为着神,我们是为着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选择。但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是完全为着神的。
从前我的领会,以为我们首先需要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但是今天我的看法改变了。我们第一需要基督作燔祭。因为我们在神面前的第一个问题,不是过犯问题,乃是不为着神。我们或者有过犯,或者没有过犯,我们仍然不多为着神。可能我们没作错事,但我们仍然不为着神。虽然我没得罪这个人,也没得罪那个人,我却得罪了神,因为我没有绝对地为着神。所以我们第一个需要,乃是基督作燔祭(李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二册,一六至一七页)。
我们若从来没有享受基督作燔祭,就无法领会我们多么有罪。我们听到福音而悔改之后,就晓得自己是有罪的。但是直到我们享受了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才知道我们多么有罪。燔祭的意思是,神所创造,为着彰显祂并代表祂的人类,不该为着神以外的事物,乃该绝对为着神。然而,我们却没有绝对为着神。我们需要了解这点,并以基督为我们的燔祭。只有当我们享受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时,我们才知道自己多么有罪。
我们若了解自己何等有罪,就晓得我们的爱和我们的恨一样,都可能有罪。按伦理说,恨人是错的,爱人是对的。我们可能以为在神眼中,爱人是蒙悦纳的,恨人是不蒙悦纳的。但在神眼中,我们都不是为神,乃是为自己而恨人,也是为自己而爱人。从这观点来看,爱人和恨人都一样有罪。凡我们为自己而不为神所作的,无论合乎道德与否,好或坏,爱或恨,在神眼中都是有罪的。只要你是为自己作的,都有罪。
神创造我们,是要我们为着祂,作祂的彰显和代表。祂创造我们并不是为着我们自己。但我们向祂独立而活。我们恨人,是向神独立;我们爱人,也是向神独立。这就是说,在神看来,我们的恨和我们的爱都是一样的(利未记生命读经,二一九至二二〇页)。
参读:《基督是实际》第二篇;《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二十三篇。
从前我的领会,以为我们首先需要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但是今天我的看法改变了。我们第一需要基督作燔祭。因为我们在神面前的第一个问题,不是过犯问题,乃是不为着神。我们或者有过犯,或者没有过犯,我们仍然不多为着神。可能我们没作错事,但我们仍然不为着神。虽然我没得罪这个人,也没得罪那个人,我却得罪了神,因为我没有绝对地为着神。所以我们第一个需要,乃是基督作燔祭(李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二册,一六至一七页)。
我们若从来没有享受基督作燔祭,就无法领会我们多么有罪。我们听到福音而悔改之后,就晓得自己是有罪的。但是直到我们享受了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才知道我们多么有罪。燔祭的意思是,神所创造,为着彰显祂并代表祂的人类,不该为着神以外的事物,乃该绝对为着神。然而,我们却没有绝对为着神。我们需要了解这点,并以基督为我们的燔祭。只有当我们享受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时,我们才知道自己多么有罪。
我们若了解自己何等有罪,就晓得我们的爱和我们的恨一样,都可能有罪。按伦理说,恨人是错的,爱人是对的。我们可能以为在神眼中,爱人是蒙悦纳的,恨人是不蒙悦纳的。但在神眼中,我们都不是为神,乃是为自己而恨人,也是为自己而爱人。从这观点来看,爱人和恨人都一样有罪。凡我们为自己而不为神所作的,无论合乎道德与否,好或坏,爱或恨,在神眼中都是有罪的。只要你是为自己作的,都有罪。
神创造我们,是要我们为着祂,作祂的彰显和代表。祂创造我们并不是为着我们自己。但我们向祂独立而活。我们恨人,是向神独立;我们爱人,也是向神独立。这就是说,在神看来,我们的恨和我们的爱都是一样的(利未记生命读经,二一九至二二〇页)。
参读:《基督是实际》第二篇;《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二十三篇。
信息选读
主是一位寻求神荣耀,为着神满足的人;这不在于祂所行、所作的,乃在于祂属乎神,受神差遣,从神而来,并且讲说神。约翰七章没有记载主耶稣所作的工;这一章启示祂是受神约束的人,祂属乎神,祂受神差遣,从神而来,祂不说自己的话,而是讲说神。主说神的话,神就借着祂的说话彰显出来。神借着祂的说话从祂里面出来了。
因为主过着受约束的生活,过着寻求神荣耀的生活,祂就完全合格作燔祭。利未记有五个基本的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燔祭是独特的,因它主要不是为着救赎;燔祭完全是为着神的满足。按利未记一章来看,燔祭要焚烧成灰,作神的食物以满足神。在约翰七章,我们看见主耶稣是燔祭的实际。祂过着受神约束且完全为神的生活;祂属乎神,从神而来,并且受神差遣。
有谁寻求神的荣耀,为着神的满足?今天这样的生活,在基督徒中间难得一见。因为基督徒多半没有过着受约束、寻求神荣耀的生活,来满足神,所以他们无法懂得约翰七章。如果我们要懂得这一章,就必须是一班甘愿受约束并寻求神荣耀的人。这就是作燔祭的生活(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二四六至二四七页)。
利一3说,“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八至九节说,“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头和脂油,摆列在坛上火的柴上。但燔祭牲的内脏与腿,那人要用水洗。祭司要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怡爽香气的火祭。”在这些经节中有几个重要项目启示出神圣的三一:燔祭、会幕、耶和华、祭司、火以及水。我们需要认识这些项目的解释,好明白燔祭的意义。
在民二八2,耶和华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怡爽香气之火祭的食物。”所以,燔祭预表神的儿子基督成为食物,作神的满足(圣言中所启示的神圣三一,五八至五九页)。
参读:《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二十一篇。
因为主过着受约束的生活,过着寻求神荣耀的生活,祂就完全合格作燔祭。利未记有五个基本的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燔祭是独特的,因它主要不是为着救赎;燔祭完全是为着神的满足。按利未记一章来看,燔祭要焚烧成灰,作神的食物以满足神。在约翰七章,我们看见主耶稣是燔祭的实际。祂过着受神约束且完全为神的生活;祂属乎神,从神而来,并且受神差遣。
有谁寻求神的荣耀,为着神的满足?今天这样的生活,在基督徒中间难得一见。因为基督徒多半没有过着受约束、寻求神荣耀的生活,来满足神,所以他们无法懂得约翰七章。如果我们要懂得这一章,就必须是一班甘愿受约束并寻求神荣耀的人。这就是作燔祭的生活(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二四六至二四七页)。
利一3说,“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八至九节说,“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头和脂油,摆列在坛上火的柴上。但燔祭牲的内脏与腿,那人要用水洗。祭司要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怡爽香气的火祭。”在这些经节中有几个重要项目启示出神圣的三一:燔祭、会幕、耶和华、祭司、火以及水。我们需要认识这些项目的解释,好明白燔祭的意义。
在民二八2,耶和华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怡爽香气之火祭的食物。”所以,燔祭预表神的儿子基督成为食物,作神的满足(圣言中所启示的神圣三一,五八至五九页)。
参读:《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二十一篇。
晨兴喂养
利一8~9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头和脂油,摆列在坛上火的柴上。但燔祭牲的内脏与腿,那人要用水洗。祭司要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怡爽香气的火祭。
信息选读
耶稣是新约中的耶和华,因为“耶稣”这名意为“耶和华救主”。然而,……在出三6,耶和华作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乃是三一神。在利未记一章这里,子基督被献上给耶和华,而耶和华是指父作为悦纳祭物者。这给我们看见,我们无法照着传统神学的道理将三一神系统化。……在8~9,祭司预表子基督是服事者。祭司担任献祭的服事。在希伯来书,保罗写到,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四14~15,五5),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6,七17)。因此,正如燔祭、会幕和祭司所预表的,子基督同时是祭物、献祭之处和献祭的服事者。就着逻辑而言,这是无法理解的。这就好像说餐厅、食物和侍者都是同一个。这给我们看见,传统教训论到三一并不充分,也看见人的头脑无法完全领会三一。
利一8~9的火,表征神是悦纳的凭借;火焚烧并吞没祭物。正如我们用口接受食物。同样的,神是借着焚烧悦纳祭物。因此严格地说,火就是耶和华的口。我们不会说,“我的口吃。”我们乃是说,“我吃。”所以,在吃的事上,我们的口乃是我们的人位。同理,焚烧燔祭的火就是神自己。来十二29说,“我们的神乃是烈火。”神圣的火焚烧,是为着审判或悦纳。焚烧燔祭的火不是为着审判,而是为了蒙神悦纳。燔祭的焚烧就是神圣的吃。
用来洗燔祭牲内脏与腿的水,表征那灵是洗涤的凭借。这并非暗示基督是不洁的。反之,这指明基督内里的各部分和祂日常的生活行动,一直为水所表征的圣灵(约七38~39)所洗涤,使祂蒙保守,不因接触属地的事物而被玷污。
我们已经看过,燔祭表征基督作食物使神满足。我们也看见,整个三一都与燔祭有关。父神是悦纳者;子神是献祭者、献祭之处和服事者;灵神是洗涤者。悦纳的火乃指整个神格。有些人可能以为,把子视为火的一部分是错误的,因为子作为祭物乃是为火所焚烧。特别在我们研读旧约预表时,关于三一之传统、系统的教训,完全是不足的。关于三一的系统教训为永无止境的辩论开了门,因为三一是个奥秘,我们无法完全明白(圣言中所启示的神圣三一,六〇至六二页)。
参读:《圣言中所启示的神圣三一》第六篇。
利一8~9的火,表征神是悦纳的凭借;火焚烧并吞没祭物。正如我们用口接受食物。同样的,神是借着焚烧悦纳祭物。因此严格地说,火就是耶和华的口。我们不会说,“我的口吃。”我们乃是说,“我吃。”所以,在吃的事上,我们的口乃是我们的人位。同理,焚烧燔祭的火就是神自己。来十二29说,“我们的神乃是烈火。”神圣的火焚烧,是为着审判或悦纳。焚烧燔祭的火不是为着审判,而是为了蒙神悦纳。燔祭的焚烧就是神圣的吃。
用来洗燔祭牲内脏与腿的水,表征那灵是洗涤的凭借。这并非暗示基督是不洁的。反之,这指明基督内里的各部分和祂日常的生活行动,一直为水所表征的圣灵(约七38~39)所洗涤,使祂蒙保守,不因接触属地的事物而被玷污。
我们已经看过,燔祭表征基督作食物使神满足。我们也看见,整个三一都与燔祭有关。父神是悦纳者;子神是献祭者、献祭之处和服事者;灵神是洗涤者。悦纳的火乃指整个神格。有些人可能以为,把子视为火的一部分是错误的,因为子作为祭物乃是为火所焚烧。特别在我们研读旧约预表时,关于三一之传统、系统的教训,完全是不足的。关于三一的系统教训为永无止境的辩论开了门,因为三一是个奥秘,我们无法完全明白(圣言中所启示的神圣三一,六〇至六二页)。
参读:《圣言中所启示的神圣三一》第六篇。
信息选读
燔祭乃是要每天献的,并且早晨献,晚上也得献。每逢安息日、月朔、节期,还得特别地献(民二八)。有了重大的事故,也都得特别地献燔祭(利八18、28,王上三4、15,八62~64)。……在每一天里,在每一个节令里,在每一个事故上,都得献。所以燔祭乃是旧约最重要的一个祭。甚至连那铜祭坛,都因此被专一地称作“燔祭坛”〔利四7〕。。这也是预表说,我们每天都要有新的奉献;遇到特别的时节、特别的事故,还要有特别的奉献。我们若能这样一再地有奉献,奉献的经历在我们身上就能一再加多,逐渐成形了(生命的经历,四五页)。
在利六9……我们看见烧燔祭绝不可停止。要确保这火一直烧着,祭司必须一直在火上加柴。
燔祭要整夜在坛上的焚烧处,直到早晨;这表征所献的应当留在焚烧的地方,经过黑夜,直到早晨。“整夜”意思就是这整个黑暗的世代。我们所在的世代乃是黑夜。燔祭应当不断地焚烧,经过整个黑夜,直到早晨。……无论夜有多长,早晨终会来到,太阳必要升起。真正的日出乃是主的回来,我们为此等待。然而,我们不该期望主快快回来,以免我们受黑夜的煎熬。我们越为此求祂快回,祂就越为我们的缘故,并为叫我们经过更长的黑夜而迟延回来。
坛上的火要一直烧着(六9下、12上、13)。十二节上半说,“坛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烧着,不可熄灭。”……坛上的火一直烧着;这首先表征神是宇宙中圣别的火,随时预备好接纳(焚烧)所献给祂的食物。神接纳我们就是焚烧我们。我们被神焚烧时该感到高兴,因为这焚烧,意思就是神接纳我们。……一直焚烧的火,也表征神悦纳所献给祂之物的愿望,从不止息。神渴望悦纳我们,祂借着焚烧来悦纳我们。祂越焚烧我们,就越悦纳我们(利未记生命读经,六八、二四八至二四九页)。
参读:生命的经历,三三至三九页;《民数记生命读经》第四十篇。
在利六9……我们看见烧燔祭绝不可停止。要确保这火一直烧着,祭司必须一直在火上加柴。
燔祭要整夜在坛上的焚烧处,直到早晨;这表征所献的应当留在焚烧的地方,经过黑夜,直到早晨。“整夜”意思就是这整个黑暗的世代。我们所在的世代乃是黑夜。燔祭应当不断地焚烧,经过整个黑夜,直到早晨。……无论夜有多长,早晨终会来到,太阳必要升起。真正的日出乃是主的回来,我们为此等待。然而,我们不该期望主快快回来,以免我们受黑夜的煎熬。我们越为此求祂快回,祂就越为我们的缘故,并为叫我们经过更长的黑夜而迟延回来。
坛上的火要一直烧着(六9下、12上、13)。十二节上半说,“坛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烧着,不可熄灭。”……坛上的火一直烧着;这首先表征神是宇宙中圣别的火,随时预备好接纳(焚烧)所献给祂的食物。神接纳我们就是焚烧我们。我们被神焚烧时该感到高兴,因为这焚烧,意思就是神接纳我们。……一直焚烧的火,也表征神悦纳所献给祂之物的愿望,从不止息。神渴望悦纳我们,祂借着焚烧来悦纳我们。祂越焚烧我们,就越悦纳我们(利未记生命读经,六八、二四八至二四九页)。
参读:生命的经历,三三至三九页;《民数记生命读经》第四十篇。
晨兴喂养
罗十二1 所以弟兄们,我借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
5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是一个身体,并且各个互相作肢体,也是如此。
人看见了奉献的根据,也有了奉献的动机,就肯奉献了。那么怎样才算是奉献?奉献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罗十二1……给我们看见,奉献的意义就是作“祭”(生命的经历,三三页)。
信息选读
祭物……一献作燔祭,就烧在祭坛上,化作馨香之气,而成为神的食物(利三11)。神悦纳了这些祭物的馨香之气,就得着了满足。这些献祭的事,就是预表我们的奉献。所以我们奉献作祭的意义,也就是把自己献给神,当作神所悦纳的食物,使神得着满足。我们这些人原来好像一堆白米,可以作这个用,也可以作那个用,有一天因着神的需要,就从原来的米堆中分别出来,又被作到一个地步,烧成饭,摆在神的饭桌—祭坛—上,就作了神的食物,而叫神得着满足。这就是作祭的意义,也就是奉献的意义(生命的经历,三五页)。
在旧约,神要祂的百姓天天向祂献燔祭,作祂的食物,使祂得着满足。这预表在新约我们属神的人,要天天将自己献给神作燔祭,使祂得着满足。不过旧约的人所献的是死祭,我们所献的是活祭。二者的性质虽不同,意义却是一样,就是作神的食物,叫神满足。将自己献给主,乃是作使主得满足的祭物,不在乎我们为主作什么,乃在乎我们叫主得满足。这是我们奉献自己给主的真正意义(生命课程,一二〇页)。
在罗马十二章,乃是为着召会的生活将我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这祭是活的,因为是复活而有生命的,不像旧约的祭是杀死的。这祭也是圣别的,因为在地位上,是基督的血,从世界和一切凡俗的人事物,分别出来归与神的;并且在性质上,也是圣灵用神的生命,和神圣别的性情,将天然的生命和旧造,为着神的满足,圣别而变化的,所以能讨神喜悦。
〔按罗十二1的〕原文,身体是复数,祭是单数。这表明我们所献上的,乃是许多身体,但我们所献成的,却是唯一的祭,这含示我们众人在基督身体里的事奉,不该是许多分开、各不相干、个别的事奉;我们一切的事奉,该是一个整体的事奉,且该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是基督一个身体的事奉(圣经恢复本,罗十二1注5)。
罗马十二章的奉献,乃是基督徒生活中,对神工作的头一个反应,这反应就是奉献给神作活祭。“祭”在旧约乃是可杀、可死的祭牲。凡献在坛上为祭的,都得死;并且一死就过去了,不再有任何用处。每个祭牲只能献一次,不能再献第二次,因为是死的。今天我们乃是祭,所以是可死的。但是感谢神,我们又是活的,因为是“活”祭。这意思就是说,我们能长久不断地把自己交在主手中,一直献给主作祭牲,主随时可以用我们。作活祭是我们基督徒对神当作的头一件事(主恢复中成熟的带领,一九九页)。
参读:《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五篇;向律法死,《向神活》第六篇。
在旧约,神要祂的百姓天天向祂献燔祭,作祂的食物,使祂得着满足。这预表在新约我们属神的人,要天天将自己献给神作燔祭,使祂得着满足。不过旧约的人所献的是死祭,我们所献的是活祭。二者的性质虽不同,意义却是一样,就是作神的食物,叫神满足。将自己献给主,乃是作使主得满足的祭物,不在乎我们为主作什么,乃在乎我们叫主得满足。这是我们奉献自己给主的真正意义(生命课程,一二〇页)。
在罗马十二章,乃是为着召会的生活将我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这祭是活的,因为是复活而有生命的,不像旧约的祭是杀死的。这祭也是圣别的,因为在地位上,是基督的血,从世界和一切凡俗的人事物,分别出来归与神的;并且在性质上,也是圣灵用神的生命,和神圣别的性情,将天然的生命和旧造,为着神的满足,圣别而变化的,所以能讨神喜悦。
〔按罗十二1的〕原文,身体是复数,祭是单数。这表明我们所献上的,乃是许多身体,但我们所献成的,却是唯一的祭,这含示我们众人在基督身体里的事奉,不该是许多分开、各不相干、个别的事奉;我们一切的事奉,该是一个整体的事奉,且该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是基督一个身体的事奉(圣经恢复本,罗十二1注5)。
罗马十二章的奉献,乃是基督徒生活中,对神工作的头一个反应,这反应就是奉献给神作活祭。“祭”在旧约乃是可杀、可死的祭牲。凡献在坛上为祭的,都得死;并且一死就过去了,不再有任何用处。每个祭牲只能献一次,不能再献第二次,因为是死的。今天我们乃是祭,所以是可死的。但是感谢神,我们又是活的,因为是“活”祭。这意思就是说,我们能长久不断地把自己交在主手中,一直献给主作祭牲,主随时可以用我们。作活祭是我们基督徒对神当作的头一件事(主恢复中成熟的带领,一九九页)。
参读:《罗马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五篇;向律法死,《向神活》第六篇。
晨兴喂养
利九24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了坛上的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面伏于地。
罗十二11 殷勤不可懒惰,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
在罗十二1保罗……劝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在六章十三、十九节,他鼓励我们献上身体的肢体作兵器以争战,并作奴仆以事奉,因为六章是争战和事奉的事。然而,在召会生活里是祭的问题,是将我们自己献给神作祂满足的问题。召会生活整体说来乃是一个祭,作神的满足。虽然有许多身体献上,却是一个祭。为什么有许多身体,却只有一个祭?因为许多肢体是一个身体,许多信徒是一个召会(罗马书生命读经,三五一页)。
信息选读
信徒将他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而活在基督的身体里。在罗十二1保罗说,“所以弟兄们,我借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要有身体的生活,我们就需要将我们的身体献给主和祂的身体。我们该为着主的身体,将我们的身体献给主。主在祂的救恩里,释放了我们的身体脱离仇敌撒但篡窃的手。现今,我们在与基督生机的联结里,需要为着身体的生活,将我们得释放的身体献给主(新约总论第六册,二五九页)。
人对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须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在旧约,所有到神面前事奉的人,都必须在神面前烧香;烧香代表人在神面前所给神的事奉,并且烧香的火必须取自燔祭坛(利十六12~13)。如果不是用燔祭坛的火来烧香,人在神面前的事奉,非但不蒙悦纳,反而要遭受死亡的审判(十1~2)。所以旧约清楚给我们看见,所有在神面前的事奉,都是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
当以色列人跟着会幕在旷野行走的时候,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乃是开始于燔祭坛上的火烧起来时。利未记给我们看见,燔祭坛上的火是从神那里降下来的(九24)。当那火还没有降下之时,以色列人还没有开始事奉神,也还不能开始事奉神。他们虽然已经蒙神拯救,出了埃及,过了红海,也在西乃山下竖起帐幕,但是直到那个时候,他们对神还没有事奉,而且也不能事奉;因为他们还没有事奉的根据。他们事奉的根据,乃是燔祭坛和其上的火。光有燔祭坛还不够,必须有火降在燔祭坛上才可以。
到了利未记的起头,……神在他们对面,……但他们还不能有事奉。……一直到九章,神来带领他们,叫他们作一件应该作的事,使天上的火可以降下。
因为天上的火只能因着燔祭降下来。光有祭坛不够,还必须在祭坛上摆上燔祭才可以。把燔祭牲杀了,剥了,切了,洗了,然后摆在祭坛上,到了这个时候,天上的火才降下来。从那时起,神要他们借着这个火,到神面前事奉。他们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该是这个火烧出来的。他们到神面前烧香,就是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们烧香所用的火乃是取之于祭坛上的火。这就给我们看见,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必须源于燔祭坛上的火,都必须是燔祭坛上的火烧出来的(建造神家的事奉,一八至二〇页)。
参读:《建造神家的事奉》第二篇。
人对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须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在旧约,所有到神面前事奉的人,都必须在神面前烧香;烧香代表人在神面前所给神的事奉,并且烧香的火必须取自燔祭坛(利十六12~13)。如果不是用燔祭坛的火来烧香,人在神面前的事奉,非但不蒙悦纳,反而要遭受死亡的审判(十1~2)。所以旧约清楚给我们看见,所有在神面前的事奉,都是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
当以色列人跟着会幕在旷野行走的时候,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乃是开始于燔祭坛上的火烧起来时。利未记给我们看见,燔祭坛上的火是从神那里降下来的(九24)。当那火还没有降下之时,以色列人还没有开始事奉神,也还不能开始事奉神。他们虽然已经蒙神拯救,出了埃及,过了红海,也在西乃山下竖起帐幕,但是直到那个时候,他们对神还没有事奉,而且也不能事奉;因为他们还没有事奉的根据。他们事奉的根据,乃是燔祭坛和其上的火。光有燔祭坛还不够,必须有火降在燔祭坛上才可以。
到了利未记的起头,……神在他们对面,……但他们还不能有事奉。……一直到九章,神来带领他们,叫他们作一件应该作的事,使天上的火可以降下。
因为天上的火只能因着燔祭降下来。光有祭坛不够,还必须在祭坛上摆上燔祭才可以。把燔祭牲杀了,剥了,切了,洗了,然后摆在祭坛上,到了这个时候,天上的火才降下来。从那时起,神要他们借着这个火,到神面前事奉。他们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该是这个火烧出来的。他们到神面前烧香,就是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们烧香所用的火乃是取之于祭坛上的火。这就给我们看见,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必须源于燔祭坛上的火,都必须是燔祭坛上的火烧出来的(建造神家的事奉,一八至二〇页)。
参读:《建造神家的事奉》第二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