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二
保罗有一个伟大的发现—他得着启示,看见三一神经过成肉体、人性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的过程,成了生命之灵的律,装置在我们灵里—罗八3、11、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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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然而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借着祂住在你们里面的灵,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
谁能定我们的罪?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已经复活了,现今在神的右边,还为我们代求。
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三
生命之灵的律乃是神圣生命自动的原则和自发的能力;这律是神圣生命所具自然的特性,和自有、自动的功能。
四
基督徒的生活不该靠意志的能力,乃该靠他灵里复活生命之灵内里之律的能力;这律有最大的能力;这律胜过死、超越死并且不被死拘禁—七19,太二六41,弗一19~23,西一28~29,林后一8~9,约十一25,来七16,徒二24,启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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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经节“七19”没能在最近的文本中找到卷名,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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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试诱;你们的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以及祂的能力向着我们这信的人,照祂力量之权能的运行,是何等超越的浩大,
就是祂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使祂从死人中复活,叫祂在诸天界里,坐在自己的右边,
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以及一切受称之名,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在内,
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并使祂向着召会作万有的头;
召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的丰满。
我们宣扬祂,是用全般的智慧警戒各人,教导各人,好将各人在基督里成熟地献上;
我也为此劳苦,照着祂在我里面大能的运行,竭力奋斗。
弟兄们,关于我们在亚西亚所遭遇的患难,我们不愿意你们不知道,就是我们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
自己里面也断定是必死的,叫我们不信靠自己,只信靠那叫死人复活的神;
耶稣对她说,我是复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祂成了祭司,不是照着属肉之诫命的律法,乃是照着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
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除,叫祂复活了,因为祂不能被死拘禁。
又是那活着的;我曾死过,看哪,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1
在罗马七章保罗描述他在律法之下,尝试为善的苦恼;他需要主这有慈心的撒玛利亚邻舍来照顾他这堕落、被律法打得半死的罪人,将祂自己分赐到他里面作生命之灵的律,为着基督身体的实际—24~25节,路十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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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七章(略,若需要被汇集,请勾选“不忽略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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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七章(略,若需要被汇集,请勾选“不忽略整章”)
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
感谢神,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样看来,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却用肉体服事罪的律。
看哪,有一个律法师站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远的生命?
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是怎么念的?
他回答说,“你要全心、全魂、全力并全心思,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耶稣说,你答得对,你这样行,就必得着生命。
那人想要称义自己,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
耶稣接着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中间,他们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个半死,就撇下他走了。
适巧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对面过去了。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也照样从对面过去了。
但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他那里,看见,就动了慈心,
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客店里照料他。
第二天,拿出两个银币,交给店主说,请你照料他;此外所花费的,我回来必还你。
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之人的邻舍?
他说,是那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2
我们必须看见罪和死乃是我们里面的律,我们意志的能力不能胜过这律—罗七15~16、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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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所行出来的,我不认可;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同意律法是善的。
我知道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并没有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
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恶与我同在。
3
我们如果没有看见罪是一个律,如果没有看见意志不能胜过罪的律,我们就被困在罗马七章里,永远不能到达罗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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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神圣的出生已将我们迁移到一个新的范围,就是神圣的生命连同在我们灵里这生命之律的范围里;在这范围里没有罪、世界或肉体:
a
在这范围里,一切的得胜都是自发自动、不知不觉、不花力气的,因为托住我们的是生命之灵的律,不是我们自己的意志。
b
罗七24 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
八2 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
罗马八章二节只说到与〔生命之灵的律〕的运行有关的那灵和生命。生命乃是那灵的内容与流出,那灵乃是三一神终极完满的显出。这位三一神,经过成为肉体、钉死并复活的过程,成了内住、赐生命的灵,作所有在基督里之信徒的生命。罪的律,乃是出于住在我们堕落身体肢体中的撒但(七23、17)。那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这罪律的,乃是这生命之灵的律。不是神,也不是那灵,乃是这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救我们脱离肉体中罪律的运行,并使我们认识神,得着神,而将祂活出。这生命之灵的律,是生命之灵的自然能力,只要情形符合这律的要求,这自然的律就会自动运行。
不论撒但还是神,在进入并住在我们里面以后,其运行都不是借着外面客观的活动,乃是借着里面主观的律。生命之灵的律的运行,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灵里的运行,也就是这三一神在祂生命中,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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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
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
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
其实,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
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
生命之灵的律,是本章的主题。本节只说到与这律的运行有关的那灵和生命。生命乃是那灵的内容与流出,那灵乃是三一神终极完满的显出。这位三一神,经过成为肉体、钉死并复活的过程,成了内住、赐生命的灵,作所有在基督里之信徒的生命。罪的律,乃是出于住在我们堕落身体肢体中的撒但(七23,17)。那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这罪律的,乃是这生命之灵的律。不是神,也不是那灵,乃是这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救我们脱离肉体中罪律的运行,并使我们认识神,得着神,而将祂活出。这生命之灵的律,是生命之灵的自然能力,只要情形符合这律的要求,这自然的律就会自动运行(见4注3)。
不论撒但还是神,在进入并住在我们里面以后,其运行都不是借着外面客观的活动,乃是借着里面主观的律。生命之灵的律的运行,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灵里的运行,也就是这三一神在祂生命中,在我们里面的工作。
不论撒但还是神,在进入并住在我们里面以后,其运行都不是借着外面客观的活动,乃是借着里面主观的律。生命之灵的律的运行,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灵里的运行,也就是这三一神在祂生命中,在我们里面的工作。
在罗马七章七至二十五节,保罗用他信主以前的经历,描述人在律法之下,想要为善讨神喜悦,是何等的苦恼。在这段里,既没有说到人的灵,也没有提到神的灵,只提到人魂的意志与心思(19、23),想要凭天然生命的善,讨神的喜悦(18~19、21)。这虽是未得救之人的光景,但几乎所有的基督徒,在得救以后都有这种经历(圣经恢复本,罗七7注2)。
罪的能力是坚强的,我们的能力是薄弱的;罪的能力总是得胜的,我们的能力总是失败的。当保罗看见罪是一个律的时候,他就知道他所有的方法都不行,他那样的立志一点没有用,意志绝对不能胜过罪的律。这是一个大发现,这是一个大启示。
保罗看见人得拯救,不是凭着意志。人还倚靠意志力量的时候,就不能倚靠神的拯救的方法。总得有一天,你伏在神面前承认你这一个人没有办法了,你也不想办法了,这样,你才能看见什么叫作拯救,你才能读罗马八章。弟兄姊妹,请你不要轻看罗马七章。我们必须先有七章的认识,然后才能有八章的经历。问题不是你懂不懂得八章的道理,问题是你从七章里出来了没有。许多人埋在七章里面,还是用意志的力量去对付罪,结果就都失败了。你如果没有看见罪是一个律,如果没有看见意志不能胜过罪的律,你就是被困在七章里面的人,永远不能到八章里面来。……你的立志和挣扎都是徒然的。
看见圣灵也是一个律,这是一个更大的发现。……所有的得胜,都好像是不知不觉地得胜的。这是因为圣灵的律在那里作,用不着我们用意志把自己抓牢。……是住在你里面的圣灵能使你不犯罪,用不着你立志不犯罪;是住在你里面的圣灵能使你得胜,用不着你立志去得胜。这一个律住在我们里面,就使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了。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也在我们里面,就自然而然地把我们带过去了。我们不出主意,不花力气,圣灵就自然而然地把我们带到得胜的地步(初信造就中册,一四七至一五一页)。
参读:初信造就,第二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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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律法是罪么?绝对不是!只是非借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然而罪借着诫命得着机会,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面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那本来叫人得生命的诫命,反倒成了叫我死的;
因为罪借着诫命得着机会,诱骗了我,并且借着诫命杀了我。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的,诫命也是圣的、义的并善的。
这样,那善的是叫我死么?绝对不是!然而罪为要显出真是罪,就借着那善的叫我死,使罪借着诫命成为极其罪恶的。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灵的,但我是属肉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因为我所行出来的,我不认可;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同意律法是善的。
其实,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
我知道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并没有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
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恶与我同在。
因为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
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
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
感谢神,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样看来,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却用肉体服事罪的律。
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
我知道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并没有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恶与我同在。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律法是罪么?绝对不是!只是非借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在7~25节,保罗用他信主以前的经历,描述人在律法之下,想要为善讨神喜悦,是何等的苦恼。在这段里,既没有说到人的灵,也没有提到神的灵,只提到人魂的意志与心思(19,23),想要凭天然生命的善,讨神的喜悦(18~19,21)。这虽是未得救之人的光景,但几乎所有的基督徒,在得救以后都有这种经历。
罗马书七章(略,若需要被汇集,请勾选“不忽略整章”)
路得记没有八章,请检查。
路得记没有七章,请检查。
路得记没有七章,请检查。
路得记没有七章,请检查。
路得记一章(略,若需要被汇集,请勾选“不忽略整章”)
路得记没有一四七章,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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