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二
使女夏甲,表征律法的约—加四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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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的妾夏甲,乃是律法的象征;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律法的地位乃是妾的地位—创十六1~3。
信息选读
当人忽略了神的恩典,他就想努力作点什么来讨神的喜悦,这就带进了律法;亚伯拉罕非正式的妻子,使女夏甲,乃是律法之约的象征。……凡她所生的不能留在神的经纶中。这表征律法不应该进来,而且律法的产品,在完成神定旨的事上没有地位。夏甲生出以实玛利,是靠人的努力,不是靠神的恩典;以实玛利乃是神所弃绝的。人借着律法而劳苦的产品,在完成神定旨的事上无分无关。
按照神的经纶,一个男人只该有一个妻子。因此,撒拉建议亚伯拉罕从夏甲得后裔,绝对违反神的经纶。夏甲不是正式的妻子,只是妾。……恩典是正式的妻子,是正确的后嗣之母(加四26、28、31);律法是妾,她的后代不被接纳为后嗣。按照古代习俗,男人娶妾主要是因妻子不能生孩子。这很有意思。当恩典还未工作,你却急促,你就会与妾联合,就是与律法联合。……恩典是正式的妻子,律法是妾。
我们得救之后,就开始知道神要我们过一种像基督的生活,属天的生活,得胜的生活,常常讨神喜悦并荣耀神的生活。是的,神的确要我们过这样的生活,但神要把基督作到我们里面,替我们过这种属天的生活,来讨神的喜悦,并荣耀神。然而我们都是注意神的心愿,却忽略了恩典。神的心意是要我们为着神的荣耀,过属天的生活,而恩典是神要把基督作到我们里面,来完成祂的定旨。所以首先我们依赖罗得,就是我们从天然背景中所带出来的,想要用他来完成神的定旨,为神的荣耀过属天的生活。当神不允许我们依赖罗得时,我们就转向以利以谢,指望他能使我们为神的荣耀过属天的生活。但至终神告诉我们:“我不要那个,我不要任何客观的东西,我是要从你这个人里面出来主观的东西。”我们一旦知道神要这个,就开始运用自己的力量,天然的能力,来完成神的定旨。……我们也许没有摩西所赐的律法,但我们却有很多自己制定的律法。我们都是颁赐律法者,为自己制定律法。
也许你说,你绝不再向丈夫发脾气,或者对他态度不好。这是你的第一条诫命。你的第二条诫命是:你既是个基督徒女士,基督徒妻子,你就需要亲切、甘甜且谦卑。你的第三条诫命是绝不批评别人。第四条是常常爱人,绝不恨人。这些自定的律法就是我们的夏甲。我们能否遵守我们的律法,在神看都没有两样,因为在祂看来,我们就是能守住,也不算数(创世记生命读经,七五二至七五五页)。
参读:创世记生命读经,第四十六篇。


